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2026-08-17 12:08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

2021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编译委员会

 

主  任

陈志宇

 

副主任

王新宅

 

编  委

林海岩  赛  飞  杨晓晔

闫青萍  程  遥

 

翻  译

黎  云  毛卉卉

 

审  校

闫青萍  刘雪琪  孙  琳

史书云  梁若琳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下的《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是具有强制性的国际标准,是世界反兴奋剂体系的组成部分。本国际标准经征求签约方、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意见后制定而成。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于2017年首次通过,并于2018年4月生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执委会于2019年11月7日在卡托维兹举行的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批准了本修订版,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出版:

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

维多利亚广场800号证券交易所大楼(1700房间)邮政信箱:120

邮编:H4Z 1B7

网址:www.wada-ama.org

电话:+1 514 904 9232

传真:+1 514 904 8650

电子邮箱:code@wada-ama.org

 

目   录

第一部分   导言、《条例》规定、国际标准规定和定义

1.0  导言和适用范围

2.0   《条例》和《实验室国际标准》相关规定

3.0  定义与解释

第二部分   WADA关于签约方条例遵守情况的监督和执行标准

4.0  目标

5.0  WADA 条例遵守监督程序中所涉机构的职责、义务和程序

6.0  在签约方努力实现或保持遵守条例的过程中 WADA 提供的支持

7.0  对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8.0  给予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的机会

9.0  确认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并向签约方施加后果

10.0  确定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11.0  恢复资格

12.0  过渡条款

附件 A   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分类

附件 B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第一部分   导言、《条例》规定、国际标准规定和定义

1.0 导言和适用范围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旨在制定相关框架和程序,以确保各签约方遵守条例1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签约方承诺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中的法规、技术和操作要求。无论从国际还是国内层面,对于开展一致的、协调的、有效的反兴奋剂工作而言,遵守规则都至关重要。以此,运动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都能够参加任何体育赛场上的无兴奋剂的公平比赛。

《条例》规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负责监督并强制各签约方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并要求签约方向WADA汇报其遵守情况。依据《条例》,若WADA认为签约方出现不遵守条例的情况并提出向签约方施加后果,而签约方不认可WADA的判断,并且/或者拒绝接受WADA提出的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则应由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而非WADA负责对其不遵守条例的行为做出判定,并向签约方施加后果。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阐明了以下方面:

  • WADA条例遵守监督程序中相关机构的职责、义务和程序(第二部分,第5条);
  • 在签约方努力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过程中,WADA提供的支持和协助(第二部分,第6条);
  • WADA监督签约方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方法(第二部分,第7条);
  • 在采取正式举措之前,WADA给予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的机会和提供的支持(第二部分,第8条);
  • 若签约方未能整改不符合项,CAS听取对其不遵守条例的情形的陈述,对该情形进行判定并向签约方施加后果的过程。在适当和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该过程反映了判定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未遵守条例并因未遵守条例施加违规后果的过程(第二部分,第9条和第10条;附件A和B);
  • 在具体案件中,CAS基于当下事实和情况确定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的过程中适用的原则(第二部分,第10条;附件A和B);

1  译者注:在本国际标准中,只有当“条例”一词特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时加书名号,其他情况下均不加书名号。

  • 被判定为未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完成整改后,为确保尽快恢复其资格,WADA应遵循的流程(第二部分,第11条);
  • 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之前未决程序的过渡条款(第二部分,第12条)。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在所有国家和所有运动项目中都能制定严格遵守条例的反兴奋剂规则,持续有效地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干净的运动员有信心其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保持公众对体育诚信的信心。然而,此国际标准也具有足够的灵活性,能够对特定优先事项进行判定。特别是,此国际标准包含了某些具体规定(包括在特殊情况下应用快速处理程序), 使WADA能采取紧急、有效的措施来处理签约方故意或者恶意违反条例中核心要求的情形。除此之外,本国际标准还给予WADA自主权,使其能优先关注某些地区和/或某些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最重要的是,那些真诚希望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将得到鼓励和支持,以实现并保持对条例的完全遵守。理想状况始终是签约方能够自觉地解决未遵守条例的问题。判定签约方未遵守条例,以及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只是不得已的办法,这种情形只有当签约方在受到种种鼓励与帮助之后仍未能整改不符合项时才会发生。

为确保透明度,落实责任制,WADA可以公布其认为恰当的、与其条例遵守监督工作相关的细节。若WADA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对某些签约方采取了某些特殊举措,WADA也可以公布与该举措和结果相关的信息。

本国际标准中引用《条例》的术语用斜体标注。本国际标准中定义的、或引用其他国际标准的术语用下划线标注。

2.0 《条例》和《实验室国际标准》相关规定

《条例》中的以下条款与《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直接相关,参见《条例》原文:

  • 第12条  签约方对其他体育团体的处罚
  • 第13.6  条对依照第24.1条做出决定的上诉
  • 第20条  签约方和WADA的附加责任与义务
  • 第24条  监督并强制签约方遵守条例和UNESCO《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
  • 《实验室国际标准》中的以下条款与《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直接相关,参见《实验室国际标准》原文:
  • 第4.1.2条  申请建立实验室和递交启动申请表
  • 第4.8.1.2条  申请须经WADA批准方可检测ABP的实验室及递交启动申请表

3.0 定义与解释

3.1  在《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使用的引自《条例》的术语

ADAMS:反兴奋剂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网络的数据库管理工具,用于数据的录入、储存、共享和报告,旨在协助各利益相关方和WADA结合数据保护法律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阳性检测结果: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出具的,证明样本中存在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或存在使用禁用方法的证据的报告。

生物护照阳性结果:适用的国际标准中所述的确定为生物护照阳性结果的报告。

加重处罚情节:该术语包括蓄意企图规避或破坏《条例》或国际标准和/或破坏反兴奋剂体系、企图掩盖不遵守《条例》的情况或相关签约方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恶意行为;签约方不断拒绝或未作出任何合理努力整改WADA通知其的不遵守《条例》的情况;反复违规;以及任何其他加重签约方不遵守《条例》情况的因素。

反兴奋剂活动:反兴奋剂教育和宣传、制定检查计划、维护注册检查库、管理运动员生物护照、实施检查、组织样本检测、收集情报和开展调查、处理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结果管理、听证、监督和执行所实施后果的遵守情况,以及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表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条例》和/或国际标准开展的所有与反兴奋剂有关的其他活动。

反兴奋剂组织:WADA或负责制定规则以启动、实施或执行兴奋剂管制过程中任何部分工作的签约方,例如包括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在其赛事中实施兴奋剂检查的其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

经批准的第三方:WADA与不遵守《条例》签约方协商后,选定或批准的一个或多个反兴奋剂组织和/或受委托的第三方,负责监督或接管该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如果没有其他合适的机构可用,WADA可自行履行这一职能作为最后的手段。

运动员:任何参加国际级(以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定义为准)或国家级(以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定义为准)体育比赛的当事人。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对既不是国际级也不是国家级的运动员适用反兴奋剂规则,从而将其纳入“运动员”的定义范围。 […]

[运动员释义:参加运动的个人可能被归入以下五类之一:(1)国际级运动员, (2)国家级运动员,(3)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选择的以官方名义训练的非国际级运动员和非国家级运动员,(4)大众运动员,以及(5)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选择的以官方名义训练的运动员。所有国际级和国家级运动员受到《条例》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国际级和国家级体育的确切定义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反兴奋剂规则中阐明。]

运动员生物护照: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以及《实验室国际标准》,收集和整理数据的项目和方法。

运动员辅助人员: 同运动员一起工作、治疗或协助运动员参加或准备体育比赛的任何教练员、体能教练、领队、经纪人、运动队工作人员、官员、医疗和医护人员、家长或其他当事人。

非典型性结果: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出具的,要求在确定阳性检测结果前开展进一步调查的报告。

CAS: 国际体育仲裁院。

《条例》:《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兴奋剂违规的后果(以下简称“后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兴奋剂违规可能导致以下一种或多种后果:(a)取消比赛成绩,即运动员在某一特定比赛或赛事中的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取消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b)禁赛,即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由于兴奋剂违规而在特定时间内禁止参加第10.14.1条1规定的任何比赛、其他活动或获得资助;(c)临时停赛,即在第8条2规定的听证会作出最终决定前,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暂时被禁止参加任何比赛或活动;(d)经济后果,即因兴奋剂违规而受到的经济处罚或偿付与兴奋剂违规有关的费用;以及(e)公开披露,即向公众或依照第14条3有权提前得到通知的当事人以外的人员传递或发布信息。集体项目中的运动队还可能面临第11条4规定的后果。

1 《条例》第10.14.1条。

2 《条例》第8条。

3 《条例》第14条。

4 《条例》第11条。

核心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至关重要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件A。

受委托的第三方:受反兴奋剂组织委托、承担兴奋剂管制或反兴奋剂教育项目的任何方面工作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为反兴奋剂组织进行样本采集或其他兴奋剂管制服务或反兴奋剂教育项目的第三方或其他反兴奋剂组织,或作为独立承包人为反兴奋剂组织提供兴奋剂管制服务的个人(例如非雇员的兴奋剂检查官或陪护员)。该定义不包括CAS。

兴奋剂管制:从兴奋剂检查计划的制定直到最终处理上诉和执行后果的全部步骤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中间阶段的全部步骤和过程,例如检查、调查、行踪信息、治疗用药豁免、样本采集和处理、实验室检测、结果管理、听证与上诉,以及与违反第10.14条1(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的身份)有关的调查和程序。

教育:通过学习,树立价值观,培养弘扬和保护体育精神的行为,并防止故意和非故意地使用兴奋剂的过程。

赛事: 由一个管理机构同时主办的一系列单项比赛的组合(例如奥运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举办的世界锦标赛或泛美运动会)。

罚款:签约方支付的金额应当反映不遵守《条例/加重处罚情节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制止今后发生类似行为的必要性。在不涉及不遵守任何核心要求的情况下,罚款不应当超过以下两者中较低的一项:(a)签约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10%;(b)10万美元(US$100,000)。罚款将由WADA 用于资助今后监督遵守《条例》的活动和/或反兴奋剂教育和/或反兴奋剂研究。

一般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较为重要,但不属于“核心”或“重要”类别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件A。

重要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重要,但并非至关重要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件A。

独立观察员项目: 由观察员和/或审核员组成的小组,在WADA的监督下,负责在某些赛事之前或期间观察兴奋剂管制过程、提供指导并报告观察结果,作为WADA遵守《条例》监控程序的一部分。

1 《条例》第10.14条。

国际赛事:由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或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作为赛事的管理机构,或为其任命技术官员的赛事或比赛。

国际标准:WADA为支持《条例》而制定的标准。遵守国际标准(而不是其他可替代的标准、实践或程序)意味着该国际标准规定的程序得到了适当的执行。国际标准应当包括依照该国际标准发布的任何技术文件。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担任任何洲际赛事、地区性赛事或其他国际赛事管理机构的洲际国家奥委会协会和其他国际综合性体育组织。

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由各国指定的、具有在国家层面制定和实施反兴奋剂规则、指导样本采集、管理检查结果和实施结果管理的主要权力和职责的实体。如果政府主管机构尚未指定该实体,则该实体应当为该国的国家奥委会或其指定人员。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奥委会承认的组织。“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家奥委会)”一词还应当包括在反兴奋剂领域承担国家奥委会特有职责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

不符合项:如果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或一项或多项国际标准,和/或WADA执委会规定的任何要求,但由于《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为签约方提供的整改不符合项的期限尚未届满,WADA还不能正式判定该签约方不遵守《条例》。

当事人:自然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公开披露: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注册检查库:分别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建立的国际级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建立的国家级最为优先监管的运动员库。作为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检查计划的一部分,注册检查库运动员必须重点接受赛内和赛外检查,因此这些运动员应当依照《条例》第5.5条1和《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规定提供行踪信息。

1  《条例》第5.5条。

恢复资格:先前被宣布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签约方被确定已完成整改,并已满足《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11条规定的所有其他条件,可将该签约方重新纳入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名单(并作出相应的解释)。

代表:签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官员、主管、管理人员、当选成员、雇员和委员会成员,以及(在有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家奥委会担任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情况下)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家奥委会所在国的政府代表。

结果管理:从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条的规定发出通知,或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非典型性结果、运动员生物护照、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从《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条明确规定的预通知步骤,再到指控,直到最终解决问题,包括初审或上诉(如果提起上诉)听证程序结束的全过程的时间范围。

样本或标本:为进行兴奋剂管制而采集的任何生物材料。

[样本或标本的释义 : 曾有人称采集血液样本违反了某些宗教或文化团体的信条。经确定,此类声称没有任何依据。]

签约方:根据第23条1的规定,承认《条例》并同意执行《条例》的实体。

特别监督: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WADA对该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适用特定而持续的监督制度,以确保签约方以遵守《条例》的方式开展此类活动。

第三方监督: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经批准的第三方按照WADA的要求,监管和监督该签约方的反兴奋剂活动,相关费用由该签约方承担(应当对“监督”作出相应的解释)。如果已宣布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并且尚未与经批准的第三方最终签订第三方监督协议,则未经WADA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该签约方不得在经批准的第三方将要监管和监督的区域内独立开展任何反兴奋剂活动。

1  《条例》第23条。

接管: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经批准的第三方按照WADA的要求,接管该签约方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相关费用由该签约方承担。如果已宣布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并且尚未与经批准的第三方最终签订接管协议,则未经WADA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该签约方不得在经批准的第三方将要接管的区域内独立开展任何反兴奋剂活动。

目标检查: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规定的标准挑选特定运动员实施检查。

技术文件:WADA适时制定并发布的,包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对特定反兴奋剂领域的强制性技术要求的文件。

检查:兴奋剂管制过程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样本采集、样本收存,以及将样本传送至实验室。

治疗用药豁免(TUE):治疗用药豁免允许运动员有医疗需求时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但必须满足第4.4条1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条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2005年10月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3届大会通过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包括《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缔约国接受和《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的所有修正案。

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3.2  引自《教育国际标准》的术语

教育规划:根据第4条2制定的文件,包括情况评估、建立教育库、设立目标、开展教育活动、制定监督程序等内容。

教育库:通过系统评估确定的目标群体名单。

3.3  引自《实验室国际标准》的术语

运动员生物护照管理团队(APMU):由一名或多名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代表生物护照管理方,及时对ADAMS中的运动员生物护照检测数据进行评估。

3.4  引自《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的术语

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者或当事人的个人敏感信息,这些信息被用于识别或可以据其识别参赛者或当事人,仅在反兴奋剂组织的反兴奋剂活动中进行处理。

1  《条例》第4.4条。

2  《教育国际标准》第4条

[个人信息释义: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运动员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和所属运动单位、行踪、治疗用药豁免(如有)、兴奋剂检查结果和结果管理(包括纪律处罚听证、上诉和处罚)有关的信息。个人信息还包括与他人相关的个人详细信息和联系信息,例如在反兴奋剂活动中与运动员一起工作、为运动员治疗或协助运动员的医务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信息。无论相关个人是否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这些信息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仍属于个人信息,并受本国际标准的管理。]

3.5  引自《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术语

样本传送:负责保管样本的个人或组织从样本采集至送达实验室的过程。

事先无通知的检查:样本采集前不事先通知运动员。运动员从得到通知到提供样本的全过程中都有人陪护。

风险评估:反兴奋剂组织根据第4.2条1对某一运动项目或小项中使用兴奋剂的风险进行的评估。

样本采集机构: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中的规定,负责采集样本的机构。样本采集机构可为(1)检查机构自身;或(2)检查机构将其职责授权或转包给的受委托的第三方。依照《条例》,检查机构应遵守《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中关于样本采集的规定,对采集到的样本最终负责。

样本采集器材:在样本采集环节及之后的任何时间,用于采集、保存或长期储存样本的A瓶和B瓶、样本盒或其他同类容器、取样杯、血管或其他设备。样本采集器材应符合第6.3.4条2的要求。

样本采集人员:经样本采集机构授权、有资格在样本采集环节履行或协助履行职责的人员的总称。

样本采集环节:自运动员最初得到检查通知,直到其已提供样本并离开检查站,在此过程中直接涉及运动员的一系列活动。

检查计划:反兴奋剂组织依据第4条3的要求编制的,规划对在其管辖下的运动员进行检查的文件。

1 《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2条。

2 《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6.3.4条。

3 《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条。

3.6  引自《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的术语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或“ TUEC”): 由反兴奋剂组织设立的,负责受理审批TUE申请的小组。

3.7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的专用术语

反兴奋剂工作:签约方为遵守条例而被要求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则、流程、程序及其他工作(包括反兴奋剂活动)。

条例遵守: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中规定的、适用于相关签约方的所有要求,以及WADA执委会规定的其他特殊要求。

条例遵守调查问卷:由WADA发布的问卷形式的自我评估调查,目的是让签约方向WADA报告其条例遵守情况。

条例遵守评审:WADA根据第7.7条对签约方的所有或部分反兴奋剂工作进行的正式评审。

条例遵守评估委员会或 CRC:见第5.2.1条。

整改计划:由签约方起草的计划,用以说明其在整改报告规定的期限内如何实施WADA制定的整改措施。

整改报告:由WADA制定的报告,内容包括签约方的不符合项以及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方必须采取的整改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由签约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事件、遗漏或事故引起或可归因于此的,导致签约方无法完全遵守条例的事件。此类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暴乱、人群疾病、罢工、封锁,或其他劳工运动、恐怖活动或民众骚乱。但根据第8.4.3条的规定,该类情况不包括签约方资源匮乏、在职官员或人员变动、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共主管部门干预和/或未能提供支持或其他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况。

强制信息要求文件:WADA有可能发送至签约方的要求书,要求签约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特定信息,供WADA评审其条例遵守情况。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条例》第24.1.12条规定的,因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而向其施加的一项或多项后果。这种后果应基于案件的特定事实和情况而定,并运用第10条规定的原则。

WADA 评审员:具备适当经验的WADA工作人员或经WADA培训的反兴奋剂外部专家,其职责是对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进行评审。WADA评审员不得与其承担的任何评审项目之间有任何利益冲突。

WADA 特权:见《条例》第24.1.12.1条。

3.8  解释

3.8.1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正式文本归WADA所有,将出版英文版和法文版。如英文版和法文版之间出现冲突,以英文版为准。

3.8.2  与《条例》相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的制定权衡了比例原则、人权原则和其他适用的法律原则,应据此解释和适用该标准。

3.8.3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条款的释义用于指导理解本国际标准。

3.8.4  本文件中提及条款和附件时,若未做特别说明,均指《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的条款和附件。

3.8.5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提及“天数”时,若未做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3.8.6  本文件的附件部分亦属于本国际标准,故亦应强制施行。

第二部分   WADA关于签约方条例遵守情况的监督和执行标准

4.0 目标

4.1  《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二部分的目标是确保签约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符合《条例》和国际标准要求的反兴奋剂工作,从而在体育运动中形成诚信的竞争环境。

4.2  需强调,WADA始终希望签约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条例遵守相关的问题。宣布某一签约方未遵守条例以及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只有当签约方在种种鼓励支持之下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时方可使用。

4.3  因此,WADA条例遵守监督工作的重点是与各签约方开展对话和沟通,向其提供帮助,确保其完全遵守条例,并就其反兴奋剂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指导。《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建立了客观的、预设的、透明的程序和标准,一旦发现不符合项,先给予签约方整改机会;如签约方未能整改不符合项,则将确定其不遵守条例的情形,并向签约方施加预设的、分级的、适当的后果。《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还阐明了签约方恢复资格的途径。

5.0 WADA条例遵守监督程序中所涉机构的职责、义务和程序

图一:从发现不符合项到宣布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的流程(第5.1条至第5.3条)

5.1  对条例遵守情况的监督

5.1.1  WADA管理层通过WADA内部的条例遵守工作组对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WADA条例遵守工作组由WADA不同部门员工组成。

5.1.2  在CRC的协调下,WADA管理层负责根据CRC批准的优先顺序(详见第7.2条)协调和指导开展与WADA条例遵守监督工作相关的所有活动,具体包括:

5.1.2.1  协调WADA向签约方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协助,以便其履行《条例》和国际标准项下的义务(见第6条);

5.1.2.2  使用WADA掌握的所有工具,对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这些工具包括但不限于ADAMS、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条例遵守评审、在持续监督的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以及WADA接收或收集的其他相关信息(见第7条);

5.1.2.3  如果发现了不符合项,与签约方进行对话,确定签约方为整改不符合项需采取的措施,并向签约方提供指导,帮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见第8条);

5.1.2.4  评估签约方是否已全面整改不符合项;若未全面整改,将案件提交至CRC,并向CRC提供附有相关信息的报告,便于CRC讨论;根据CRC 的建议采取措施并跟进相关事宜(见第8条和第9条);

5.1.2.5  如果某一签约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符合项,则按照CRC的建议,在征得WADA执委会批准后,正式通知签约方其未遵守条例。通知签约方时,还应具体说明出现此类不遵守条例行为应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以及签约方恢复资格应满足的条件(见第8、9、10和11条);

5.1.2.6  对签约方为恢复资格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就是否以及何时恢复签约方资格向CRC提出建议(见第11条)。

5.2  独立评审和建议

5.2.1  条例遵守评估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WADA专业委员会,其职能是对WADA的条例遵守监督和强制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并就此等事宜向WADA执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2.1.1  CRC由其自身章程管辖。CRC章程旨在确保其成员的独立性、政治中立性和专业化, 从而巩固其工作的公信力。该章程包含严格的利益冲突原则,即要求CRC成员公布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且成员不得参与审议任何可能与自身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5.2.2  CRC遵循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包括审查、评估、沟通,并就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整改不符合项和恢复资格相关事宜向WADA执委会提出建议。这些程序(见第8、9和11条)旨在促进条例遵守情况评估和强制执行工作的透明性、客观性和一致性。

5.2.2.1  如果WADA管理层向CRC报告了明显的不符合项,则应给予该签约方时间和机会,允许其在指定期限内解释和整改不符合项,实现对条例的完全遵守(见第8条)。

5.2.2.2  如果签约方未能遵照上述程序整改不符合项,CRC将详细审查该案件,并决定是否建议WADA执委会正式通知签约方未遵守条例(见第 5.3条)。

5.2.3  除审查和评估WADA管理层提出的条例遵守相关事项外,CRC可在任何时候主动提出应由WADA管理层解决的条例遵守相关问题。

5.3  对签约方不遵守条例行为及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的独立判定

5.3.1  根据《条例》第24.1.4条,WADA执委会可根据CRC的建议,决定正式通知某一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通知签约方时,还应具体说明签约方出现此类不遵守条例的行为时应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以及签约方恢复资格应满足的条件。

5.3.2  根据《条例》第24.1.5条,如果签约方接受了WADA执委会的通知,或在收到通知后的21天内未对该通知的内容提出异议,则视为签约方认可该决定,同意接受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和恢复资格的条件。除非出现根据《条例》第13.6条提出上诉的情况,否则依照《条例》第24.1.9条,该通知将自动成为强制执行的最终决定,并立即生效。如果签约方对通知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则该争议应由CAS根据《条例》第24.1.6条予以解决。

5.3.3  依据《条例》第24.1.9条,一旦签约方接受了通知,即该通知成为最终决定,或者(若签约方提出异议)一旦CAS发布最终决定,该决定应在世界范围内适用,所有其他签约方应承认并尊重该决定,并依据各自职权,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赋予其完全效力(参见以下图二)。

5.4  诉诸最后手段原则

5.4.1  在诉诸最后手段时,在任何案件中(包括普通案件和快速审理案件),即使由于签约方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导致此案件已提交至CAS处理,只要签约方在CAS向签约方施加后果之前任何时间整改了不符合项,则不向其施加该后果。但是(a)若在CAS处理该案件之前,在追查案件的过程中已发生了费用,则签约方必须负担这些费用;和/或(b)若签约方由于之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对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斗争产生了不可弥补的损害,则由于这种损害,可能会向签约方施加后果。

图二:正式宣布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流程(第5.3.1条、第5.3.2条和第5.3.3条)

5.5  恢复资格的程序

5.5.1  凡适用时,WADA管理层应向CRC报告签约方为达到恢复资格的条件而进行的整改情况,然后,CRC将就签约方是否已满足该等条件和是否应恢复资格,向WADA执委会提出建议。

5.5.2  依据《条例》第24.1.10条,如果WADA执委会宣布签约方尚未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不应恢复其资格,而签约方对此持有异议,则该争议应由CAS予以解决。依据《条例》第24.1.9条,CAS的裁决在世界范围内适用,所有其他签约方应承认并尊重该决定,并依据各自职权,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赋予其完全效力。

6.0 在签约方努力实现或保持遵守条例的过程中 WADA 提供的支持

6.1  目标

6.1.1  WADA的首要任务是支持签约方提高反兴奋剂工作质量,从而更好地保护干净运动员。不论何时,完全遵守条例都是签约方应尽的义务,不得以他人未帮助其遵守条例作为抗辩理由或借口。然而,对于那些努力实现、保持或恢复对条例完全遵守的签约方,WADA将尽一切合理努力向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6.2  业务和技术支持

6.2.1  WADA将向签约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帮助签约方实现、保持或(如适用)恢复对条例的完全遵守, 其方式包括:提供信息和建议;开发资源,提供指导方针、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尽可能促进签约方与其他反兴奋剂组织的合作关系。只要预算允许,WADA应无偿向签约方提供上述支持。

6.2.2  WADA编制和开发了一系列文件和工具,帮助签约方理解《条例》和国际标准规定的签约方责任,并完全遵守这些责任。这些文件和工具包括:

6.2.2.1  在签约方能力范围内实施《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规则模板;

6.2.2.2  在开展遵守条例的反兴奋剂工作时,涵盖各个组成部分的指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治疗用药豁免、结果管理、教育、情报和调查;

6.2.2.3  模板文件和表格;和

6.2.2.4  在线教育工具。

6.2.3  WADA还编制了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制定了条例遵守评审程序,旨在帮助签约方找出其反兴奋剂工作中的不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实施整改措施。WADA一直并将继续向签约方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便于签约方了解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条例遵守评审程序、以及包括信息发布等涉及 WADA监督工作的所有其他方面;WADA将继续在其网站开设专栏,公布与条例遵守监督程序相关的材料,例如常见问题的答案等;WADA还将继续为签约方提供其他配套资源。

6.2.4  签约方可以向其他签约方寻求帮助,以实现对条例的完全遵守。WADA将设法协助签约方建立这种伙伴关系,包括在其网站上提供有关合作协议的更多信息和指南。签约方还可以委托第三方代其开展反兴奋剂活动。然而,根据《条例》第20条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8.4.3 条,签约方应始终对由此产生的任何不符合项负全责。签约方应确保其能要求受委托的第三方全面配合WADA的所有条例遵守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回复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和强制信息要求文件,配合进行条例遵守评审,以及达到WADA持续的监督工作中规定的要求(详见第7.8条),从而确保签约方能够全面配合WADA的监督工作。

6.2.5  正如第8条中所述规定,无论是在已完成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或是在条例遵守评审中,亦或是从其他渠道发现不符合项时,WADA管理层的工作重点都是通过与之对话和提供支持来协助该签约方实现对条例的完全遵守。WADA将给签约方充分机会提出异议或整改不符合项,包括在必要时由WADA提供一份整改报告,在报告中列出要求签约方采取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规定整改完成的期限。WADA还可以在报告中就最佳实施模式提出建议,并可酌情引用WADA网站上公布的资料和相关资源,帮助签约方按报告进行整改,提升其反兴奋剂工作质量。此外,WADA将审查由签约方提供的任何整改计划(包括WADA要求的任何文件或相关文件),提出必要的意见,确保整改计划切实可行。

7.0 对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7.1  目标

7.1.1  依据《条例》第20.7.3条和第24.1.1条,WADA有义务对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WADA应审查签约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若某些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实施《条例》所述规则,也应审查相关法律),确保其符合《条例》和国际标准。WADA还应审查签约方是否开展了符合《条例》和国际标准中所有要求的反兴奋剂工作,来实施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则。因此,第7条的目标是制定标准来管理这些监督活动,使监督流程尽可能高效,同时尽可能节省成本。

7.2  对不同签约方进行监督时的优先次序

7.2.1  以下各方均为《条例》的签约方:

7.2.1.1  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

7.2.1.2  其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7.2.1.3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7.2.1.4  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

7.2.1.5  国家反兴奋剂组织;

7.2.1.6  WADA网站上列出的其他各种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奥委会协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不属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残疾运动员组织和英联邦运动会国家协会。

7.2.2  鉴于签约方数量众多且WADA资源有限,经CRC批准,WADA管理层可优先对以下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a)根据《条例》规定的签约方反兴奋剂活动的范围选出的某些签约方;和/或(b)基于客观风险评估选出的某些签约方。以下列出了监督优先顺序评估中可能考虑的部分因素:

7.2.2.1 (若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某一特定运动项目/小项中兴奋剂带来的生理风险;

7.2.2.2  (若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签约方参加奥运会和/或残奥会的情况;

7.2.2.3  (若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参加该赛事的运动员水平;

7.2.2.4  某一特定国家的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的成绩;

7.2.2.5  某一特定国家或特定运动项目/小项中使用兴奋剂的历史;

7.2.2.6  签约方对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或条例遵守调查问卷的反馈;

7.2.2.7  依据可靠情报或调查结果,签约方的反兴奋剂工作中可能存在重大不符合项;

7.2.2.8  签约方违反《条例》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核心或重要要求;

7.2.2.9  签约方在WADA作为引导者或合作方的合作项目中未按照WADA的建议开展工作;

7.2.2.10  签约方未能依据WADA提出或认可的建议(比如在筹备参加奥运会或残奥会或其他赛事中与检查相关的建议)采取相应措施(比如进行目标检查);

7.2.2.11(若签约方是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签约方所在国家有WADA认可的实验室,和/或正在申办重大体育赛事或已经赢得举办权;

7.2.2.12  被判定为未遵守条例的签约方正试图恢复资格;并且/或者

7.2.2.13  WADA执委会和/或WADA理事会提出要求。

7.2.3  《条例》第20条要求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强制其成员和认可的机构遵守条例。如果WADA在其监督活动中了解到该签约方的某一成员或认可的机构明显未能遵守条例,WADA将通知该签约方,以便其根据《条例》规定的义务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

7.2.4   同样地,鉴于签约方数量众多,WADA资源有限,经CRC批准,WADA管理层可优先强制实施《条例》和/或国际标准中的核心要求和(在某些情况下)重要要求,包括在必要时宣布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并向签约方施加后果;同时应给予签约方额外机会,让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中的其他要求。然而,一旦出现签约方未能遵守核心要求的情况,以及出现加重处罚情节, WADA的首要工作是向签约方施加适当的后果。

7.2.5  WADA也可向其他机构寻求支持,帮助其履行监督任务。

7.2.6  为避免疑义,无论其是否被列入WADA的优先监督名单中,签约方均应始终完全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规定的义务。

7.3  与其他机构的合作

7.3.1  WADA可酌情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促进签约方对条例的完全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 促进各国政府遵守《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与欧洲理事会合作,促进各国政府遵守《欧洲理事会反兴奋剂公约》;和/或与任何其他政府间组织或倡议的合作。此类合作旨在促进和最大限度地提高WADA在条例遵守监督工作中的效力。此类合作应遵循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

7.3.2  此等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与特定国家相关的条例遵守监督活动(例如,联合进行现场访问或问卷调查);开展可能对监督工作有帮助的相关信息交流;以及开展联合行动,以协助和鼓励相关方遵守条例。

7.4  WADA的监督工具

7.4.1  WADA可利用其可支配的所有合法手段,对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7.4.1.1  根据《条例》第24.1.2条,要求签约方在合理、明确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交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和/或有关其条例遵守情况的其他报告。此类报告应准确和完整地提供WADA要求的所有信息,解释任何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存在的原因,并说明签约方为整改不符合项已经采取的和/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7.4.1.2  按照第7.7条的规定,对签约方当前的反兴奋剂工作开展评审,评估其遵守条例的情况,查找不符合项并进行归类,确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以实现签约方对条例的完全遵守;

7.4.1.3 (a)在奥运会和残奥会中,和(b)在其他特定赛事中开展独立观察员项目;

7.4.1.4  审查签约方是否达到了WADA提出或认可的要求,实施了与筹备参加奥运会或残奥会或其他赛事相关的目标检查和/或采取了其他措施。

7.4.1.5  审查以下关键文件:

(a)签约方制定的规则和法规(若某些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实施《条例》所述规则,也应审查相关法律);

(b)签约方依据《条例》第5.4条和《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1.3条制定的风险评估和检查计划;

(c)签约方依据《条例》第14.4条提供的兴奋剂管制年度数据报告;

(d)检查记录单、治疗用药豁免决定,以及在ADAMS中申报的其他数据(审查范围包括是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ADAMS中申报上述信息,治疗用药豁免决定是否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等);

(e)其他相关机构编制的报告(例如《欧洲理事会反兴奋剂公约》监督小组撰写的国家报告);和

(f)WADA管理层为评估签约方遵守条例的情况,要求签约方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数据;

7.4.1.6  依据第7.8条持续开展其他条例遵守监督工作;

7.4.1.7  根据《条例》第7.6条、第14.1.4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审查签约方做出并与WADA沟通过的结果管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定:

(a)不将非典型性结果判定为阳性检测结果;

(b)不将阳性检测结果或生物护照阳性结果判定为兴奋剂违规;

(c)不将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或其他明显的违规行为判定为兴奋剂违规;

(d)撤销对兴奋剂违规的指控;

(e)在未举行听证会的前提下,就兴奋剂违规的指控结果达成一致;

但前提是,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否则WADA不会仅根据一项未遵守条例的结果管理决定宣布某个签约方未遵守条例。事实上,只有当WADA管理层认为签约方公布的许多结果管理决定都不遵守条例时,才会适时通知该签约方。如果签约方收到WADA通知后,(1)未采取合理措施来避免继续做出不遵守条例的结果管理决定,或(2)WADA再次收到一项不遵守条例的结果管理决定,且该签约方应为此决定负责,则WADA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根据第8.2.2条向签约方发送整改报告。

7.4.1.8  评估和处理从可靠渠道获得的、与潜在不符合项相关的情报。获得情报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WADA情报和调查部门、签约方、其他利益相关方、WADA认可的实验室和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样本采集机构和/或样本采集人员、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其他监管和/或纪检部门)、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举报人、媒体和公众;

7.4.1.9  运用《条例》第10.7.1条赋予WADA的权力,鼓励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提供与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相关的信息;

7.4.1.10  要求WADA情报和调查部门跟进相关情报,并且/或者调查签约方未能遵守条例的潜在例证;

7.4.1.11  使用任何其他相关的、可靠的信息或有用的数据。

7.4.2  如果要求某一签约方向WADA 提供与其条例遵守情况相关的信息(例如,签约方对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或强制信息要求文件的反馈),且该信息属于专有和机密信息,则WADA应为该等信息保密,且仅能将该信息用于监督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不得派作其他用途。

7.5  条例遵守调查问卷

7.5.1  依据《条例》第24.1.2条,当WADA执委会提出要求时,各签约方应向WADA报告其条例遵守情况。

7.5.2  WADA执委会可根据CRC的建议,决定由WADA向签约方发送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使其就条例遵守情况和任何潜在不符合项开展自我评估和报告(最多每3年一次,出现特殊情况除外)。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可能要求签约方提供相关文件,对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问题的反馈进行佐证和补充。

7.5.3  WADA将明确规定合理的截止日期,供签约方对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及其附件进行反馈。当截止日期接近时,将向签约方发送提醒。

7.5.4  根据《条例》第24.1.3条,如果签约方未能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向WADA提交准确、完整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这本身就是未能遵守《条例》第24.1.2条的行为,这将触发第8.3.1条中所述程序。

7.5.5  WADA将审查签约方完成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提供的信息,据此评估签约方遵守条例的程度。WADA应参考从其他可靠来源获得的信息,如在ADAMS中申报的数据、独立调查报告等,尽量核实签约方对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具体问题的反馈。WADA将就签约方的反馈和上述数据之间的明显差异进行讨论,而后得出结论。

7.5.6  如果WADA确认在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未发现任何不符合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签约方。如果实际上存在(或当时存在)不符合项,但WADA在审查签约方完成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时未能发现,反而在进行其他监督工作时发现了这些不符合项,则WADA应采取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步骤,责成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不受WADA原有结论的限制。

7.5.7  如果WADA在签约方完成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发现了不符合项,则应依照第8.2.2条所述要求发布整改报告。

7.6  强制信息要求文件

7.6.1  如果WADA收到或收集了相关信息,表明签约方可能未遵守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则WADA管理层可向签约方发送强制信息要求文件,要求其提供相关信息,便于WADA确认实际情况。此种监督与任何其他监督活动相独立。WADA应仅要求签约方提供为有效评估签约方条例遵守情况必需的信息,以及WADA无法通过其他来源(如ADAMS)获得的信息。WADA发送的要求书中应解释WADA管理层需要该信息的原因,并明确提出要求签约方提供此信息的截止日期(给予签约方的答复时间应不少于21天)。

7.6.2  WADA管理层将任命一名WADA评审员,对签约方的答复进行审查、评估并提出建议,包括(如适用)依照第8.2.2条所述要求发布整改报告。

7.6.3  如果签约方未能在WADA要求的截止日期前答复强制信息要求文件,则将触发第8.3.1条中所述程序。

7.7  条例遵守评审

7.7.1  在CRC的监督下,由WADA管理层决定对哪些签约方进行条例遵守评审。第7.2.2条列出的因素可能触发条例遵守评审。WADA也可依据任何其他相关理由或其采集或收到的可靠情报选择部分签约方接受条例遵守评审。

7.7.2  条例遵守评审工作由WADA评审员进行。条例遵守评审工作可以是现场评审(即评审组对签约方进行访问,在签约方团队相关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签约方的反兴奋剂工作进行评审)或应WADA要求进行书面评审(如发送强制信息要求文件)。

7.7.3  在任何情况下,签约方均应配合WADA和WADA评审组进行条例遵守评审工作。凡缺乏配合的情况可由WADA管理层提交至CRC,可能会成为潜在的不符合项。

7.7.4  安排现场评审:

7.7.4.1  WADA将向签约方发送通知,告知其被选中接受条例遵守评审。通知内容包括首席评审员和评审组其他成员的姓名,以及评审组提议访问签约方办公室进行评审(通常为期2至3天)的日期。确定评审日期时,应至少给予签约方1个月准备时间。

7.7.4.2  签约方有14天的时间答复该通知。若认为评审组的建议日期方便,应在答复中确认;若认为不方便,应作出解释,并提出与建议日期尽可能接近的替代日期。如果签约方拒绝配合评审组确定合适的评审日期,从而拒绝接受评审或者阻碍评审过程,则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例》第24.1.2 条规定,并将触发第8.3.1条所述程序。

7.7.4.3  一旦确定了日期,WADA将向签约方发送评审计划,提供评审范围和签约方为评审访问做准备的指南。

7.7.4.4  评审访问前至少14天,首席评审员应直接(例如,举行电话会议或现场会议)与签约方的主要联系人就条例遵守事宜进行沟通,以确认所有必要的安排,回答关于评审的任何问题,并讨论签约方应如何准备信息,以及如何将信息呈现给评审组。

7.7.5  在任何情况下,签约方均应促成WADA评审组的访问,包括在评审访问期间安排适当人员到场,并为WADA评审组开展评审提供必要的会议和相关办公设施。如果签约方将其反兴奋剂工作的任何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则签约方必须确保该第三方的代表可以回答WADA评审组的问题,并提供评审过程所需的任何信息或文件。

7.7.6  在评审启动会上,评审组应解释其进行条例遵守评审的方法,确认评审范围,以及希望签约方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评审组还应给予签约方机会,让其询问与评审相关的任何问题。

7.7.7  在条例遵守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将运用从多个渠道获得的档案信息对签约方的反兴奋剂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签约方完成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ADAMS中申报的数据、独立调查报告、收集或接收的情报、WADA认为可靠的媒体报道和任何其他可用的可靠信息。评审组将从签约方开展的反兴奋剂工作中寻找有代表性的实例和证据,指出此等实例、证据与签约方提供的信息(例如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的信息)之间的不符之处。签约方应配合评审组,确保评审组能够访问条例遵守评审所需的所有信息、程序和系统。

7.7.8  在评审结束会上,评审组将向签约方口头宣布初步评审结果,包括发现的任何明显的不符合项(重点关注“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级别的不符合项)。评审组也可以针对一般要求,简要说明评审组的任何发现,并且/或者就最佳实施模式提出建议。签约方有机会在结束会上对评审组的初步调查结果提出异议。评审组还将简要说明可能的后续流程和各项整改措施的期限,如此签约方无需等WADA发布整改报告,便可立即开始处理评审结果。评审完成后,首席评审员将在整改报告草案中写明最终评审结果,并提交至WADA管理层(经过进一步审议后,该报告可能比评审结束会上口头提出的初步评审结果更为全面)。随后,WADA管理层将依照第8.2.2条所述要求,尽快向签约方发布最终版整改报告。

7.7.9  WADA将支付条例遵守评审费用,但签约方须支付第11.2.1.4条所述情况下可能发生的费用。

7.7.10  WADA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已接受条例遵守评审的签约方名单。评审完毕且签约方已收到最终的整改报告后,WADA可以公布评审结果总结。

7.8  对条例遵守情况的持续监督

7.8.1  WADA管理层将与CRC 磋商,制定若干要求,与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和条例遵守评审协同对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7.8.2  WADA相关部门负责持续监督签约方对上述要求的遵守情况。WADA相关部门将制定适当的期限并设置提醒,并就此与签约方进行沟通,为签约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来整改任何不符合项。

7.8.3  如果签约方未在WADA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则该部门将向WADA管理层报告该不符合项,WADA管理层将根据第8.2.2条所述要求发布整改报告。

7.8.4  除了上述持续监督工作之外,在对签约方评审结束并完成整改报告后,回顾评审过程时仍可能发现该签约方存在“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级别的不符合项。出现此种情况时,WADA评审员将参考WADA能够获得的任何信息,包括通过发送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来评估签约方是否仍然能达到核心和重要要求。如果WADA评审员发现任何“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级别的不符合项,WADA将根据第8.2.2条发布整改报告。

7.9  适用于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

7.9.1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与所有其他签约方一样,遵守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与条例遵守情况的监督和强制施行相关的规则与程序。然而,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也可能成为独立观察员项目的实施对象;基于赛事的时间限制,在发现和整改不符合项时可能会启动快速处理程序,详见本条(第 7.9条)。为避免疑义, 除本条(第7.9条)另有规定外,本国际标准所述的正常规则、程序和期限亦适用于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7.9.2  WADA可在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重大赛事前的一年内向其发送一份专门为其制定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要求其对计划在赛事中开展的反兴奋剂工作进行描述,便于提前发现不符合项并进行整改。该组委会应在WADA明确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该问卷并反馈给WADA。

7.9.3  如果WADA在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反馈的条例遵守调查问卷中发现了不符合项,则将依据第8.2.2条所述要求发布整改报告。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按照下述要求整改不符合项:

7.9.3.1  如果报告确认签约方在核心要求方面存在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且/或者

7.9.3.2  如果报告确认签约方在重要要求方面存在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4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且/或者

7.9.3.3  如果报告确认签约方在一般要求方面存在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

7.9.4  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未在WADA明确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则WADA管理层应按第8.1条至第8.3条所述的标准整改程序和期限做出规定。但若事态紧急,或者赛事时间安排紧迫,遵循标准整改程序和期限不合适,WADA管理层也可以制定较短的期限(前提是应告知重大赛事组织机构这一期限,并告知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后果),并且/或者WADA可以不遵循第8.1条至第8.3条所述程序,将此案件移交给CRC紧急审议。

7.9.4.1  在此类案件中,WADA管理层应给予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机会,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明显的不符合项做出解释,并应将签约方在该日期前作出的任何解释告知CRC。

7.9.5  当WADA管理层根据本条(第7.9条)将案件移交给CRC时:

7.9.5.1  CRC将尽快召集会议(召开现场会议或以其他方式召开会议)审议该案件。CRC将综合考虑WADA管理层的评估以及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依据第7.9.4.1条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评论。

7.9.5.2  对案件进行审议之后,如果CRC认为不需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则可提出下列建议:

(a)(若之前未做此计划)在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的赛事中开展独立观察员项目;并且/或者

(b)将整改报告发给该签约方,并按照快速处理程序跟进,确保在举办下一届赛事之前整改不符合项;并且/或者

(c)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和受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合同,由受委托的第三方为赛事中具体的反兴奋剂活动提供支持。

7.9.6  如果CRC认为需要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则适用第8.5.4.3条和第8.5.4.4条。

7.9.7  无论第7.9.5.2(a)条是否适用:

7.9.7.1  根据第7.4.1.3条,作为监督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条例遵守情况的附加手段,WADA可以在以下赛事中开展独立观察员项目:(a)奥运会和残奥会;(b)洲际运动会(例如非洲运动会、亚洲运动会、欧洲运动会、泛美运动会)以及英联邦运动会和世界运动会;(c)与CRC协商后基于客观标准选择的其他赛事。

7.9.7.2  如果WADA已依据第7.9.3条向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发布了整改报告,在该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的下一场赛事中,独立观察员项目的任务之一就是确定国际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委会或其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如适用)是否已落实了整改报告中的整改措施。如果并未采取恰当的整改措施,则独立观察员项目发布的报告中将提及这一点。在赛事结束后WADA将公布这些未经合理整改之处,以及独立观察员项目在赛事期间发现的其他不符合项。

7.9.7.3  独立观察员项目发布的报告完成后,新的整改报告中将包含所有不符合项,并做出以下要求(如果 WADA认为合适的话):(a)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整改措施(这一期限既可以与第7.9.3条所述规定相同,也可以不同), 或(b)承诺在该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下一届赛事之前实施整改措施。

8.0 给予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的机会

8.1  目标

8.1.1  发现不符合项后,目标是通过对话和支持,协助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以实现并保持对条例的完全遵守。

8.1.2  第8条列出了WADA在给予签约方足够的机会整改已查明的不符合项时应遵循的程序。该程序的各个步骤以流程图的形式在图一中呈现(见第5条)。

8.2  “整改报告”和“整改计划”

8.2.1  如果签约方的规则或法规(或相关的影响到《条例》在其国家如何实施的法律)没有遵守条例,WADA管理层将就不符合项书面通知签约方,并给出为期3个月的整改期限,或提供整改计划和经确认的期限,供其采纳。

8.2.2  如果WADA在签约方反兴奋剂工作的其他任何方面发现不符合项(无论是根据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或遵守情况评估得到的结果,还是因答复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所提供的信息,或者是其他方面),WADA管理层将向签约方发出整改报告:

8.2.2.1  报告所确定的被认为是对核心要求的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且/或者

8.2.2.2  报告所确定的被认为是对重要要求的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且/或者

8.2.2.3  报告所确定的被认为是对一般要求的不符合项,签约方必须在WADA明确规定的不超过9个月的期限内予以整改;

8.2.2.4  如果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则上述期限并不适用。此等事宜应根据第7.9条所列的快速处理程序予以处理。

8.2.3  在发出整改报告后,WADA管理层将与签约方进行对话,确保该签约方收到整改报告,并了解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采取的整改措施。

8.2.4  如果签约方对整改报告中确认的不符合项有异议,并且/或者对这些不符合项所属级别(即属于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有异议,WADA管理层将对此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后仍维持该观点,则根据第8.4.1条,签约方可要求将该争议提交至CRC。如果CRC与WADA管理层观点一致,且该争议涉及的问题可能会被宣布为不遵守条例,签约方可以就有争议的不符合项和/或不符合项的级别在CAS的诉讼程序中抗辩。如果CRC与WADA管理层观点不一致,WADA管理层可将该问题提交至WADA执委会裁决。

8.2.5  在遵循第8.2.4条所述规定的前提下,签约方应在整改报告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整改报告中将包括一个叫做“整改计划”的章节,该章节由签约方填写,目的是帮助签约方规划其组织内部实施每一项整改措施的人员、方法及整改时间。虽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强烈建议签约方向 WADA提供整改计划。如果签约方提供了整改计划,WADA将评审该计划,以确认符合需要,如果不符合需要,WADA将提出意见,协助签约方进行纠正。

8.2.6  针对整改报告中确认的不符合项,WADA管理层将监督签约方的整改进展。

8.2.7  如果在将整改报告发送至签约方之后,但在此事项提交至CRC之前,又发现了其他不符合项,或者发现本应整改完毕的不符合项再次出现,WADA管理层会发送签约方一份更新的整改报告,并在新的整改报告中提供新的整改期限,以纠正在新的整改报告中标识的所有不符合项。

8.3  提交至CRC之前的最终整改机会

8.3.1  如果签约方未能在整改报告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全部不符合项,或如果签约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条例遵守评审通知、WADA为实现持续监督而提出的要求或强制信息要求文件进行反馈,WADA管理层将向签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给出新的期限(最长可达3个月)进行整改。除遇有签约方证实有不可抗力事件使其不能在该期限内进行整改外,新的期限不得再延长。

8.3.2  如果签约方根据第8.3.1条得到新的整改期限之后,但在将此事项提交至CRC之前,又发现了其他不符合项,或者发现本应整改完毕的不符合项再次出现,WADA管理层可向签约方发出关于新不符合项的通知,并给出整改全部不符合项(包括原有不符合项和新不符合项)的期限。

8.4  提交至CRC

8.4.1  如果签约方(a)与WADA管理层交换意见后仍对该符合项有异议,要求将此事项提交至CRC审议;或(b)未根据第8.3.1条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某个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或(c)未根据第8.3.1条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反馈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或条例遵守调查问卷,则依据第8.4.2条至第8.4.6 条,WADA管理层应将该事项提交至CRC审议。

8.4.2  WADA管理层将告知签约方提交该事项至CRC的决定,并告知签约方可以提交其希望CRC予以考虑的任何解释或其他意见。WADA管理层将就收到的签约方的任何解释或意见与CRC沟通。

8.4.3  一旦该事项被提交至CRC,CRC将自行审查并确定其是否认同WADA管理层对不符合项的归类(即不符合项属于核心、重要还是一般级别)。如果不同意,则将重新分类,并对整改期限做出相应调整(若WADA管理层坚持其观点,则由WADA执委会做出决定)。CRC也将全面、公正地考虑签约方关于其不符合项的解释或意见,特别是全面、公正地考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不符合项和无法按整改报告要求整改不符合项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CRC可以向WADA执委会提出建议,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阻碍签约方整改不符合项时,此等不符合项应予以暂时豁免。然而,在任何情况下,以下因素都不能成为放缓整改的理由:

8.4.3.1  签约方的不符合项是由于资源匮乏、在职官员或人员发生变动,或由于政府或其他公共主管部门的干预和/或未能提供支持或其他作为或不作为所致。每个签约方均自愿履行其承担《条例》和国际标准项下职责的义务, 其中包括《条例》第23.3条规定的义务,即签约方有义务投入足够多的资源,以及在适当情况下获得政府和其他公共主管部门的支持,以实现和保持对条例的遵守;或者

8.4.3.2  签约方将履行其在《条例》和/或国际标准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的责任委托给第三方(例如签约方将样本采集的任务委托给某样本采集机构,或者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将其承担的在相关赛事中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的任务委托给当地组委会)。

[第8.4.3.2条释义:正如CAS裁决俄罗斯残奥委会诉国际残奥委会一案,(CAS 2016/A/4745)(a)一个有义务在其职权范围内强制实施《条例》的机构应对任何不遵守条例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这些行为是由它依赖但不受其控制的其他机构的行为造成的;并且(b)正如运动员不能通过将其应履行的反兴奋剂义务转嫁他人,以此逃避兴奋剂违规后果一样,签约方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义务也是绝对且不可转让的。签约方有权决定如何履行该义务, 包括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将某些任务分配给适当的第三方,但签约方仍对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任何此类第三方所致的任何未能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8.4.4  如果CRC认为签约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反馈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或条例遵守调查问卷,CRC将向WADA执委会提交一份相关事实的报告,并基于这些事实说明CRC之所以建议WADA执委会向签约方发出正式通知声明其未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所述要求的原因。该报告还将把未达标要求归类为“核心要求”、“重要要求”或“一般要求”,确定任何加重处罚情节,根据第10条就签约方出现此类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应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提出建议,并根据第11条就签约方要恢复资格需满足的条件提出建议。

8.4.5  或者,如果签约方提供了整改计划,说明了签约方为在4个月内整改不符合项将采取的方法,且该计划令CRC满意,则CRC可建议WADA执委会做出下列决定:(a)给予签约方该时段(从执委会做出决定之日开始计算)整改不符合项;以及(b)如果CRC认为签约方未在该期限内整改完毕不符合项,则WADA执委会无需做出进一步决定,可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时直接向签约方发送第8.4.4条所述的正式通知。

8.4.6  无论以上哪种情况,在适用第10条所述规定时,CRC将在做出建议时评估并考虑拟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对第三方(特别是对运动员)的潜在影响。WADA管理层将负责确保CRC充分了解这样的潜在影响。

8.5  快速处理程序

8.5.1  除非另有规定,第8.5条适用于下列情形:(a)签约方在《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一个或多个核心要求方面存在不符合项;以及(b)需要紧急干预,让公众对一项或多项运动和/或某一特定赛事或多个赛事的诚信保持信心。

8.5.2  如果出现第8.5.1条所述情况,WADA管理层可将案件提交给CRC进行紧急审议,无需遵循本国际标准前述条款中规定的各个步骤。WADA 管理层也可以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遵循部分或所有前述步骤,但缩短相应期限;如果签约方未能在缩短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则将该案件提交给 CRC。

8.5.3  在这样的情况下,WADA管理层应给予签约方机会,允许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明显的不符合项进行说明,并应在这一期限内就签约方提供的任何说明与CRC沟通。

8.5.4  当WADA管理层根据第8.5条将案件提交至CRC时:

8.5.4.1  CRC将尽快召开会议(现场会议或其他方式)审议此事。CRC将审议WADA管理层的评估,以及签约方根据第8.5.3条提供的任何说明或意见。

8.5.4.2  经过审议,如果CRC认为不需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则其可以建议:

(a)签约方接受条例遵守评审;并且/或者

(b)向签约方发送整改报告,并依据第8.3条和/或第8.4条所述正常程序跟进。

8.5.4.3  然而,如果CRC认为需要启动快速处理程序,CRC可建议WADA执委会向签约方发送一份正式通知,声明其未能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中的核心要求,确定WADA声明的任何加重处罚情节,明确签约方出现此种不遵守行为时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根据第10条之规定)(包括为保护干净运动员的权利和/或使公众对运动项目和/或某一特定赛事或多个赛事的诚信保持信心,CRC认为应紧急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并具体说明签约方为恢复资格必须满足的条件(根据第11条之规定)。

8.5.4.4  如果WADA执委会接受该建议(在现场会议上投票表决,或为避免延误,必要时通过电话会议或电子邮件表决), 应根据第9.2.3条将正式通知发送至签约方。在同一时间或之后的任何时间,WADA可以将案件提交给CAS普通仲裁庭,并可依据第9.4.4条向CAS申请适当的临时救济,并且/或者根据案情进行紧急听证。

9.0 确认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并向签约方施加后果

9.1  CRC的建议

9.1.1  第8.4条和第8.5条规定了CRC可以建议WADA向签约方发送正式通知的情形。正式通知中应指明其未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要求,将未达标要求分为“核心要求”、“重要要求”或“一般要求”,确定WADA声明的任何加重处罚情节(在涉及违反“核心要求”的案件中),明确签约方出现此种不遵守条例的情况时应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根据第10条之规定),并具体说明签约方为恢复资格必须满足的条件(根据第11条之规定)。

9.2  WADA执委会的审议

9.2.1  WADA执委会将召开现场会议,或者(经CRC建议)通过电话会议或电子邮件决定是否接受CRC的建议。CRC的建议和WADA执委会关于该等建议的决定应在WADA执委会做出决定后不迟于14天公示(例如公布WADA执委会关于该事项讨论的会议纪要)。

9.2.2  如果WADA执委会不认可CRC的全部或部分建议,则执委会不能以自己的决定取代CRC的建议,而应将此事反馈至CRC,由CRC进一步审议后再做决定(例如修改其建议后再发送至WADA执委会)。如果CRC的第二次建议仍不能得到WADA执委会认可,WADA执委会可将此事再次反馈至 CRC,或就此事做出其认为适当的决定。

9.2.3  如果WADA执委会决定接受CRC关于正式通知签约方其未遵守条例情况的提议(可能是立即发通知,也可能是在第8.4.5条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时,CRC得出不符合项仍未整改的结论后再发通知),WADA应向签约方发出该等正式通知,并列明第9.1.1条提及的事项。此后的流程在图二中列出(见第5条)。

9.2.4  如果正式通知中提出的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可能影响签约方出席/参加奥运会或残奥会,WADA应将该通知正式抄送国际奥委会和/或国际残奥委会(如适用)。签约方收到通知后,该正式通知(或其摘要)也应在WADA网站上公开报道,并发送至WADA的利益相关方。WADA的利益相关方可以协助公布该通知,比如在各自网站上公开报道。

9.3  签约方的接受

9.3.1  自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签约方将有21天的时间对通知中WADA提出的有关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和/或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和/或恢复资格条件的陈述提出异议。根据《条例》第24.1.5条,如果签约方未在21天内(或在WADA认可的延长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就此等争议与WADA进行沟通,则将视为认可WADA的判断,并接受WADA提出的后果和恢复资格的条件。该通知将自动成为强制执行的最终决定(见第9.3.2条), 并根据《条例》第24.1.9条立即生效。这一结果将由WADA公布。

9.3.1.1  如果签约方声称在收到正式通知后的21天内已对未遵守条例的部分进行全面整改,WADA管理层会将此事项提交CRC。如果CRC对签约方全面整改的情况感到满意,则将建议WADA执委会撤回正式通知。如果CRC对签约方的整改情况不满意,WADA将重新向签约方发送正式通知(如有必要,根据CRC的指示修改通知内容后再次发送),签约方可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1天内提出异议或认可通知内容。

9.3.2  WADA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第9.3.1条所述决定。签约方若对WADA的通知有异议,可将其上诉至CAS;《条例》第24.1.7条规定的有权介入 CAS诉讼程序的任何一方有权在WADA在其网站上发布其决定后的21天内向CAS提出上诉。上诉应由CAS上诉仲裁庭根据CAS的《体育仲裁规则》和本国际标准予以解决(如果两者之间有冲突,以后者为准),诉讼程序受瑞士法律管辖。仲裁地点和听证会地点应设于瑞士洛桑。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诉讼将以英语进行,由3名仲裁员组成CAS仲裁小组,负责审理和裁决争议。WADA和签约方应各自提名1位仲裁员出任仲裁小组仲裁员,该仲裁员或从CAS特别指定的、受理依据《条例》第24.1条产生的案件的仲裁员名单中选择,或从CAS一般仲裁员名单中选择,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而定;且这2 名仲裁员应共同从前一名单(即专门受理《条例》第24.1条产生的案件的仲裁员名单)中选择1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小组主席。如果他们在3天内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则CAS上诉仲裁庭主席将从前一名单中选出CAS仲裁小组主席。案件应尽快审理完结,并且(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任命CAS仲裁小组之后3个月内做出合理的裁决。仲裁结果应由CAS和各相关方公布。

9.4  CAS的决定

9.4.1  如果签约方对WADA提出的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和/或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和/或恢复资格的条件有异议,则(根据《条例》第24.1.6条)签约方必须在收到WADA通知后21天内书面通知WADA。WADA应随后就此争议向CAS提交正式通知,由CAS普通仲裁庭根据CAS的《体育仲裁规则》和本国际标准予以解决(如果两者之间有冲突,以后者为准),诉讼程序受瑞士法律管辖。仲裁地点和任何听证会场所应为瑞士洛桑。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诉讼将以英语进行,由3名仲裁员组成CAS仲裁小组,负责审理和裁决争议。WADA和签约方应各自提名1位仲裁员出任仲裁小组仲裁员,该仲裁员或从CAS特别指定的、受理依据《条例》第24.1条产生的案件的仲裁员名单中选择,或从CAS一般仲裁员名单中选择,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而定;且这2名仲裁员应共同从前一名单(即专门受理《条例》第24.1条产生的案件的仲裁员名单)中选择1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小组主席。如果他们在3天内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则CAS一般仲裁庭主席将从前一名单中选出CAS仲裁小组主席。《条例》第24.1.7条中规定的第三方可介入或申请介入(如适用)。案件应尽快审理完结,并且(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任命CAS仲裁小组之后3个月内做出合理的裁决。仲裁结果应由CAS和各相关方公布。

9.4.2  如果签约方对WADA关于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陈述提出异议,WADA有责任根据盖然性权衡原则证明签约方确实出现了 WADA所述的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如果CAS仲裁小组认定WADA能够证明这一点,且如果签约方也对WADA提出的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和/或恢复资格的条件提出了异议,则CAS仲裁小组也将参照第10条之规定继续考虑应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和/或参照第11条之规定考虑签约方为恢复资格应满足的条件。

9.4.3  在诉诸最后手段时,在任何案件中(包括普通案件和快速审理案件),即使由于签约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导致此案件已提交至CAS处理,只要签约方在CAS向签约方施加后果之前的任何时间整改了不符合项,且整改结果让CAS满意,则不向其施加该后果。但若在CAS 处理该案件之前,在追查案件的过程中已发生了费用,则签约方必须负担这些费用;和/或若签约方由于之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符合项,产生了不可弥补的损害,则为反映这种损害,可能会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9.4.4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只有在CAS做出裁决后才生效。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及(例如)在必要时,为维护赛事的诚信,WADA可请求CAS 采取临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条例》第24.1.7条规定的任何有权进行干预的第三方只要可能受到这些措施的影响,均有权就临时措施的实施发表意见。如果临时措施获得批准,则签约方无权对此提出上诉,但有权要求就案件实体部分进行快速听证;如果临时措施未获批准,则CAS可发布指令,就案件的实体部分举行紧急听证会。

9.4.4.1  如有必要(如,为了避免证据被销毁的风险 ),WADA也可以在向WADA执委会提交此事项或向签约方发出正式的争议通知之前,单方面提出采取临时措施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临时措施获得批准,签约方有权针对这些临时措施向CAS上诉仲裁庭提出上诉。

9.5  其他签约方的承认与执行

9.5.1  一旦关于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决定成为最终决定(或是签约方没有对WADA根据第9.2.3条发出的正式通知的内容提出异议,或是签约方提出了异议,但CAS做出了不利于签约方的裁决),根据《条例》第24.1.9条,该决定应在世界范围内适用,所有其他签约方应承认并尊重该决定,并依据各自职权,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赋予其完全效力。

9.5.2  签约方应确保其拥有根据其章程、规则和法规应有的职权,从而保证及时遵守本条要求。

9.6  关于恢复资格的争议

9.6.1  如果WADA认为签约方尚未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因此无法恢复其资格,而签约方对这一陈述提出异议,则签约方必须在收到WADA的陈述后的2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WADA(见《条例》第24.1.10条)。WADA应随后向CAS提交正式的争议通知,该争议将由CAS普通仲裁庭根据《条例》第24.1.6条至第24.1.8条和本国际标准第9条予以解决。

9.6.2  9.6.2 WADA有责任根据盖然性权衡原则证明签约方尚未满足恢复其资格的条件,因而还无法恢复其资格。如果先前CAS仲裁小组已根据《条例》第24.1.6条审理过这一案件,那么如果可能,应由原CAS仲裁小组来审理和裁决这一新的争议。

10.0 确定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10.1 可能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10.1.1 《条例》第24.1.12条中规定了基于第10.2条所述原则,根据当前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因签约方的不符合项可能单独或累计对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10.2 在具体案件中向签约方施加后果的相关原则

10.2.1  在具体案件中,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应能反映出签约方未遵守条例情况的性质和严重性,同时要考虑到签约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此种未遵守条例的情形对纯洁体育的潜在影响。现将《条例》和国际标准中的不同要求(按重要性升序排序)归类为“一般要求”、“重要要求”和“核心要求”(详见附件A),以此为评估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对纯洁体育的潜在影响提供指导。如果案件涉及多个类别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则向签约方施加后果时,应以最严重的未遵守类别作为依据。就签约方的过错程度而言,由于遵守条例是签约方的绝对义务,因此任何声称签约方缺乏动机或出于其他过错的说法都不是减轻后果因素,但签约方的任何过错或疏忽都可能会对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产生影响。

10.2.2  如果在具体案件中存在加重处罚情节,那么与不存在加重处罚情节的案件相比,在该案件中应向签约方施加更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如果案件中包含情有可原的情况,则可能以此为依据,向签约方施加较轻的后果。

10.2.3  向不同类别的签约方施加后果时不能区别对待。特别是,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当二者在履行《条例》和国际标准项下义务的过程中出现未遵守条例的情况,从而向签约方施加后果时,二者应得到平等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变动)。

10.2.4  在具体案件中,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应尽可能实现《条例》所述目标。特别是,这些后果应足以激励当事的签约方完全遵守条例,对其不遵守条例的行为进行惩罚,对当事签约方和/或其他签约方起到威慑作用,使他们不敢出现进一步的不遵守行为,并激励所有签约方确保其实现并始终保持对条例完全且及时的遵守。

10.2.5  最重要的是,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应足以维持运动员、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广大公众对WADA及其来自公共主管部门和体育组织的合作伙伴的承诺的信心,WADA及其合作伙伴承诺采取必要措施捍卫体育运动的诚信,抵抗兴奋剂带来的危害。这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高于一切的目标。

[第10.2.4条和第10.2.5条释义:正如CAS裁决俄罗斯奥委会诉国际田联一案(CAS 2016/O/4684),以及CAS裁决俄罗斯残奥委会诉国际残奥委会一案(CAS 2016/A/4745),如果某一签约方未能开展遵守条例的反兴奋剂工作,那么为恢复诚信的竞赛环境,为使向签约方施加的处罚发挥其意义,在签约方的影响范围内引发行为改变,并为保持公众对国际赛事诚信的信心,有必要禁止隶属于该签约方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和/或其代表参与这些国际赛事(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做法也是合法且合适的)。]

10.2.6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不应超出实现《条例》目标所必要的范围。尤其是当后果是禁止运动员和/或运动员辅助人员参加一项或多项赛事时,应当考虑其他相关签约方是否能建立并实施一种从逻辑上、实践上及在其他方面都可行的机制,使那些隶属于未遵守条例的签约方的运动员和/ 或运动员辅助人员能够证明他们没有受到该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影响。如果是这样,且如果允许他们以中立身份(即不代表任何国家)参加赛事并不会导致已经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效果不佳,或对与其竞争的对手不公平,或损害公众对赛事诚信的信心(例如,因为运动员已经在足够长的时段内接受了足够的检查),或损害公众对WADA及其利益相关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抵抗兴奋剂以捍卫体育诚信之信心,那么在WADA的控制和/或批准下,可以实施这种机制,从而确保处理不同案件的妥善性和一致性。

[第10.2.6条释义:以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第22.1A条为例,如俄罗斯奥委会诉国际田联一案(CAS 2016/O/4684)中讨论的那样,该规则使得隶属于成员资格遭到暂停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能够申请特殊资格,作为“中立”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前提是这些运动员能够证明他们所属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未能实施反兴奋剂规则而被暂停成员资格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因为该运动员在足够长的时间内接受了其他非常完善的反兴奋剂系统的检查,因此在诚信方面有实质性的、客观的保障。特别是,运动员必须证明他或她在赛内或赛外都接受了完全遵守条例的检查,而这种检查在质量上与其国际比赛的竞争对手在相关时间段内接受的检查是相等的。]

10.2.7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应包括在必要时暂停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的反兴奋剂活动,让公众对体育的诚信保持信心。但在制定适用的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时应尽可能切合实际,确保使签约方努力达到恢复资格条件的同时,也为干净运动员提供没有漏洞的保护。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第三方监督和/或接管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允许签约方在其资格未恢复期间,在不危及纯洁体育的前提下继续进行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例如教育)。在此等情形中,应允许对相关活动进行特别监督。

10.2.8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应持续生效,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10.2.9  在最初向签约方施加后果时(无论该后果决定是由WADA提出且签约方接受的,还是由WADA提出,但因签约方有异议而由CAS裁定的)可以规定,如果签约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满足所有恢复资格的条件,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将继续增加。

10.2.10  在应用上述原则,就案件中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初步向签约方施加后果时,对应签约方不符合的是核心要求或重要要求或仅是一般要求,附件B确定了相应的分级和成比例的后果范围。确定后果范围意在增强后果措施的可预测性和一致性,但是在某一特定案件中,当将上述原则运用于该案件的具体事实和具体情况时,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可在这一范围内灵活变化,甚至可以偏离这一范围。尤其是当未遵守条例的程度越严重(签约方未遵守的要求越多,这些要求对实现纯洁体育越重要,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程度就越严重),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力度就应该越大。

11.0 恢复资格

11.1 目标

11.1.1  一旦判定某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目标就是帮助该签约方尽快恢复资格,同时确保该签约方采取的整改措施能使其长期遵守条例。

11.1.2  虽然WADA管理层应设法指导签约方在合理并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但该目标不得损害过程和/或最终结果的完整性。

11.2  恢复资格的条件

11.2.1  根据《条例》第24.1.4条,发送至签约方的正式通知中,WADA除了列明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的情况以及建议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还应明确说明其建议的、签约方为恢复资格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

11.2.1.1  所有导致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必须已全面整改;

11.2.1.2  签约方必须证明其已做好准备,愿意并且能够遵守其在《条例》和国际标准项下的所有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不受外界不当干扰,独立开展所有的反兴奋剂活动。如果在宣布签约方存在未遵守条例的情况之后和其恢复资格之前,又发现了其他不符合项,WADA将发布一份新的整改报告来处理这些不符合项,新的不符合项遵循正常的整改过程和期限(见第8条)。当签约方改正了与核心或重要要求相关的所有新不符合项之后,方可恢复资格;

11.2.1.3  签约方必须完全尊重和遵守所有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11.2.1.4  应WADA的要求,签约方必须全额支付下列费用和开支:

a)WADA为确定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在进行特别监督活动(即WADA常规监督活动之外的活动)时合理发生的任何具体费用和开支(如,WADA情报和调查部为发现此等未遵守条例的情况而展开特定调查的费用);

b)自对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最终决定形成之日起,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之日止,由WADA和/或经批准的第三方合理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向签约方施加后果的过程中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开支(包括与特别监督、第三方监督和接管相关的费用和用来监督签约方是否遵守后果的费用),以及在对签约方为满足恢复资格条件所做工作进行评估时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开支;

11.2.1.5  签约方必须满足WADA执委会根据CRC提出的建议,基于案件的特定事实和具体情况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条件。

11.2.2  收到根据《条例》第24.1.4条之规定所发通知后21天内,签约方可根据《条例》第24.1.6条就WADA提出的恢复资格条件提出异议。 WADA根据《条例》第24.1.6条将此案提交至CAS普通仲裁庭,CAS将判定WADA提出的所有恢复资格条件是否必要且合适。

11.2.3  除了由CAS发布的任何相反的决定,为了合乎恢复资格的条件,未能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必须证明(不仅通过其自身的努力,如有必要也通过获得公共主管部门和/或其他相关方的支持和援助)其已满足了WADA规定的恢复资格所要求的每一项条件。

11.2.4  WADA(和/或CAS)可就第11.2.1.4条规定的费用和开支制定一个分期付款计划。在此类情况中,如果签约方完全依照分期付款计划支付款项,一旦该签约方达到了所有其他恢复资格条件,即使在恢复资格之日后还有分期付款应予支付,其资格仍可恢复。但签约方仍有责任在其恢复资格后支付所有剩余的分期款项。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将被视为新的未达到重要要求的不符合项。

11.3 恢复资格的程序

11.3.1  WADA管理层将监督签约方为满足恢复资格条件所做的工作,并将定期向CRC报告签约方的整改进展。WADA也可以通过条例遵守评审或使用其他监督工具来协助其监督工作。

11.3.2  如果某一签约方开展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的权利被撤销,在其完全恢复资格之前,如果CRC与WADA管理层一致认为该签约方迄今为止的整改工作表明其正在以遵守条例的方式开展反兴奋剂活动,则CRC可向WADA执委会建议(在特别监督和/或经批准的第三方监督下)恢复该签约方开展某些反兴奋剂活动的权利。

11.3.3  一旦WADA管理层认为签约方满足了所有恢复资格的条件,应就此通知CRC。

11.3.4  如果CRC与WADA管理层一致认为签约方已满足所有恢复资格条件,则CRC将建议WADA执委会确认该签约方恢复资格。

11.3.5  根据《条例》第13.6条,由CRC和/或WADA执委会做出的、认为签约方尚未满足其恢复资格的全部条件的决定,签约方可以根据第9.6条向CAS提出上诉。

11.3.6  只有WADA执委会有权恢复曾被宣布为未遵守条例的签约方的资格。

11.3.7  WADA应公布关于签约方恢复资格的通知。在签约方恢复资格之后,WADA将在其认为适当的更长的时期内,密切监督签约方的条例遵守情况。

11.3.8  当其确认签约方恢复资格之后,WADA执委会可根据CRC建议向签约方施加一些其恢复资格之后必须遵守的特别条件,以证明签约方持续遵守条例。这些条件可包括(但不限于)在签约方恢复资格之后规定的时间内为签约方安排一次条例遵守评审。任何违反这些条件的行为应被视为构成新的不符合项,以处理其他新不符合项的相同方式予以处理。

12.0 过渡条款

12.1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未决程序

12.1.1  如果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已发出整改报告并且/或者已启动未遵守条例程序,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仍然悬而未决,则在2019年11月7  日获批准的本国际标准修订版中规定的任何程序变更将适用于该未决的整改报告和/或未遵守条例程序;但该国际标准修订版中规定的任何实质性变更将不适用,除非该变更对签约方有利。

附件 A   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情况分类

《条例》和国际标准对签约方的要求分为三类: “一般要求”、“重要要求”、 “核心要求”。分类的标准取决于该类要求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的相对重要性。本附件中列出了三类要求中每一类的实例,未列出的要求应类比已列举的例子,归入“一般要求”或“重要要求”(即,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被视为与以下列为“重要要求”的例子同等重要的要求,应归类为“重要要求”等等)。这一归类应首先由WADA管理层提出,但签约方有权对此提出异议,CRC和WADA执委会(基于CRC的建议)可提出不同意见。如果签约方仍然对此等分类持有异议,最终将由CAS做出裁决。

A.1. 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以下要求属于“一般要求”(内容非详尽无遗):

a.建立相关机制,确保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如《条例》第10.14条所述,在禁赛或临时停赛期间不违反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

b.经过听证会或上诉后,如果确定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没有违反反兴奋剂规则,则应根据《条例》第14.3.4条,尽量合理地争取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公开披露该决定。

c.建立相关机制,确保当事人能够书面或口头确认其理解《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第6条和第7条中所述有关其个人信息处理的条款。

d.根据《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第4.5条,在反兴奋剂组织内部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使该组织的工作遵守该国际标准以及所有当地适用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

A.2. 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以下要求属于“重要要求”(内容非详尽无遗):

a.根据《条例》第18.2条,制定、公布和实施教育计划, 重点针对《条例》第18.2.1条和《教育国际标准》所述的教育库开展工作。

b.按照《条例》第5.7条所述要求,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11条和第12条所述规定,提高情报和调查能力,追查潜在的兴奋剂违规行为。

c.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5.4条所述规定,实施有文本记录的通知环节,确保通知运动员和/或第三方(在运动员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该运动员必须接受样本采集。

d.按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7.4.5条至第7.4.7条的要求,在对运动员进行样本采集时做好文件记录工作。

e.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5.3.2条和附件G之规定,对样本采集人员进行培训/认证/再认证。

f.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5.3.2条、G.4.2条和G.4.3条之规定,对样本采集人员的工作实施利益冲突政策。

g.按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附件A至F和附件I的要求进行样本采集和处理。

h.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8条和第9条的要求进行样本传送。

i.根据《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2条之规定,对所有非典型性结果进行审查。

j.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12.3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在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出现潜在的兴奋剂违规行为时,及时通知WADA、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

k.根据《条例》第14.5.2条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第5.5条,在收到决定后21天内尽早在ADAMS中报告所有TUE的决定。

l.根据《条例》第14.3条,在做出决定后的20天内,公布所有案件的结果和必需细节。

m.根据《条例》第12条和第20.3.2条的规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要求作为其成员的条件是,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成员的政策、规则和规划要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并采取适当措施,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条例。

n.(i)按照第11.2.1.4(a)条支付WADA的调查费用,并且/或者 (ii) 按照《条例》第7.1.5条的要求支付结果管理费用。

o. 未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完成了根据《条例》第24.1条对其施加的后果并得以恢复资格后,应继续遵守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支付第11.2.1.4条所规定的费用和开支的分期款项(根据第11.2.4条,WADA 和/或CAS可就第11.2.1.4条规定的费用和开支制定分期付款计划。因此,签约方有责任在其恢复资格之后支付所有剩余的分期款项)。

A.3. 在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斗争中,以下要求属于“核心要求”:

a.制定规则、法规和/或(如有必要)法律,使签约方能够在其责任范围内履行其在《条例》第23.2条项下的义务。

b.投入充足资源,全面开展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反兴奋剂工作,从而履行签约方在《条例》第23.3条项下的义务。

[释义: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应对本核心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单独衡量,而应通过衡量签约方是否达到其他要求做出评价。]

c.为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提供有关《条例》第18.2条和《教育国际标准》中所述主题的准确和最新的信息,并尽可能将其置于网站的显眼位置。

d.根据《条例》第5.4条的规定,基于《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条中所述原则,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情报为导向的、比例适当的检查计划,特别包括:

i.制定和应用书面化的风险评估;

ii. 实施有效的赛外检查工作,包括(如果适用)建立和管理比例适当的注册检查库和一个或多个补充检查库;

iii.按照运动项目特定检查检测技术文件进行检查;

iv.进行事先无通知的检查;

v.根据《结果管理国际标准》附件C,启用经批准的运动员生物护照评估团队;并且

vi.在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残奥会和/或其他重大赛事之前(包括为遵守《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8.12.5(a)条之规定),对运动员实施有效的赛前检查。

e.使用符合《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6.3.4条要求的样本采集器材。

f.根据《条例》第6.1条对所有样本进行检测。

g.根据《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9.3.2条及时传送样本以便进行检测。

h.遵循《条例》第6.7条、《实验室国际标准》第5.3.4.5.4.8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1和5.2条规定的程序要求对B瓶样本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适时通知运动员,并给其机会见证实验室中B样本的开启和检测过程)。

i.根据《条例》第14.5.1条和《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第4.9.1(b)条,自样本采集之日起21天内,将所有的兴奋剂检查记录单录入ADAMS。

[释义:“将检查记录单录入ADAMS系统”这一要求之所以被归类为核心要求,是因为检查记录单的及时录入对在ADAMS中更新运动员生物护照非常重要,这可能会导致系统自动要求对尿样进行同位素质谱(IRMS)分析,或在运动员生物护照评估团队对运动员类固醇或血液护照进行审查后,要求对运动员进行目标检查或对样本中最初未进行检测的物质(例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进行追溯性检测。]

j.根据《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任命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并制定书面程序,以供运动员申请获得和承认TUE。

k.根据《条例》第7条和第8条,适当、及时地追查所有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潜在的兴奋剂违规行为,包括根据《条例》第7.2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进行适当的通知,并根据《条例》第8.1条,在合适的时间由公平公正且独立运作的听证委员会召开公平的听证会。

l.在不违背第A.3(k)条总原则的情况下,(i)根据《条例》第7.1.5条的要求,按照WADA的指示对具体案例进行结果管理;(ii)如果签约方未能遵守(i)中所述要求,则根据《条例》第7.1.5条,报销由WADA指定的另一反兴奋剂组织对此进行结果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

m.根据《条例》第7.6条和第14条以及《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向WADA和其他反兴奋剂组织通报所有相关的结果管理工作。

n.根据《条例》第7.4.1条,实施强制性临时停赛。

o.根据《条例》第24.1.2条和第24.1.3条的要求,报告条例遵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7.5条回复条例遵守调查问卷,根据第7.6条回复强制信息要求文件,根据第7.7条完成条例遵守评审。

p.根据《条例》第15.1条,认可并执行其他签约方、国家级上诉机构(见《条例》第13.2.2条)或CAS做出的确定兴奋剂违规的决定,并使之自动产生约束力。

q.根据《条例》第24.1.9条,认可并执行关于确定其他签约方未遵守条例,向签约方施加后果和/或制定其恢复资格条件的最终决定。

r.任何在《条例》或国际标准中尚未列出,但WADA执委会认为有必要作为核心要求予以实施的要求。

附件 B   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

附件B以分级和按比例的方式初步确定了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的范围,该范围将应用到涉及未遵守核心要求(见第B.3条)、未遵守重要要求(见第B.2条)和仅未遵守一般要求(见第B.1条)的案件中。确定后果范围意在增强后果措施在所有案件中应用的可预测性和一致性,但是在某一特定案件中,如果该案件的具体事实和具体情况适用第10条所述原则,则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可在这一范围内灵活变化,甚至可以偏离这一范围。尤其是当未遵守条例的程度越严重(也就是说签约方未遵守的要求越多,这些要求所属级别越高,签约方未遵守条例的程度就越严重),向签约方施加的后果力度就应越大。如果在某一案件中签约方不仅未遵守一项或多项核心要求,还出现了加重处罚情节,则应对向签约方施加更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如果案件中包含情有可原的情况,则可能以此为依据,向签约方施加较轻的后果。

在每种情况下,后果起点如下:

B.1. 如果签约方未遵守一项或多项一般要求,但未违反任何重要或核心要求,则向其施加以下后果:

B.1.1. 首先:

a.签约方将丧失其WADA特权;

b.由WADA或经批准的第三方协助签约方开展反兴奋剂活动(通过给签约方提供建议和信息、开发资源、制定指南、编写培训材料和/或必要时提供培训项目), 费用由签约方承担;包括每年对签约方进行最多2次访问,并提前告知签约方需支付的费用,由签约方进行预付;并且

c.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具体由WADA规定)可能受到WADA的特别监督或经批准的第三方监督,费用由签约方承担。

B.1.2. 如果签约方在第B.1.1条所列后果生效12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对其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

a.该签约方部分或所有反兴奋剂活动将受到经批准的第三方的监督,费用由签约方承担;包括每年对签约方进行最多4次现场访问,并提前告知签约方需支付的费用,由签约方进行预付;并且

b.该签约方的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B.1.3. 如果签约方在第B.1.1条所列后果生效24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向签约方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

a.该签约方所有反兴奋剂活动将受到经批准的第三方的监督,费用由签约方承担;包括每年对签约方进行最多6次现场访问,并提前告知签约方需支付的费用,由签约方进行预付;

b.该签约方的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1 年为止(孰长者为准);并且

c.(如果该签约方是奥林匹克运动体系之外的组织,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且只在WADA的相关政策下保有其签约方地位)其作为《条例》的签约方的地位将被终止,且其无权偿付任何费用以保留地位。

B.2. 如果签约方未遵守一项或多项重要要求,但未违反任何核心要求,则向其施加以下后果:

B.2.1. 首先:

a.签约方将丧失其WADA特权;

b.签约方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具体由WADA规定)将受到经批准的第三方的监督或接管,费用由签约方承担;包括每年对签约方进行最多6次现场访问,并提前告知签约方需支付的费用,由签约方进行预付;

c.签约方可能被要求支付罚款;

d.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 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e.(如果签约方是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签约方所在国将无资格获得由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组织的地区、洲际或世界锦标赛或其他赛事的举办权,和/或将无资格主办奥运会和/或残奥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f.(如果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签约方因受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因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的资助或其他收益将被暂停,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并且

g.(如果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在签约方的下一届赛事中,其反兴奋剂工作将受到特别监督,或受到经批准的第三方的监督或接管,费用由签约方承担。

B.2.2. 如果签约方在第B.2.1条所列后果生效12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向签约方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

a.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直至不合规的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2年为止(孰长者为准);

b.签约方将被要求支付额外罚款;

c.(如果签约方是某一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签约方所在国的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的代表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地区和/或洲际锦标赛和/或世界锦标赛和/或奥运会和残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奥运会或冬季奥运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d.(如果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1.签约方将无资格因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资助或其他收益,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签约方不能可追溯性的获得在恢复资格之前的资金或者其他利益);并且

2.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地区和/或洲际的综合性体育赛事和/或奥运会和残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奥运会或冬季奥运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e.(如果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1.签约方因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的资助或其他收益将被暂停,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签约方不能可追溯性的获得在恢复资格之前的资金或者其他利益);并且

2.签约方将丧失举办奥运会或残奥会资格赛的资格;并且

f.(如果该签约方是奥林匹克运动体系之外的组织,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且只在WADA的相关政策下保有其签约方地位)其作为《条例》的签约方的地位将被终止,且其无权偿付任何费用以保留地位。

B.2.3. 如果签约方在第B.2.1条所列后果生效24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向签约方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

a.(如果签约方是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代表该国家或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根据情况,可能是夏季奥运会或冬季奥运会)和/或世界锦标赛(但应服从第10.2.6条之规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并且

b.(如果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参与该签约方体育项目(或此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小项)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任何其他综合性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赛事或是冬季赛事), 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B.3. 如果签约方未遵守一项或多项核心要求,则向签约方施加以下后果:

B.3.1. 首先:

a.签约方将丧失其WADA特权;

b.签约方将被要求支付罚款;

c.签约方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将受到经批准的第三方的监督或接管,费用由签约方承担;包括每年对签约方进行最多6次现场访问,并提前告知签约方需支付的费用,由签约方进行预付;

d.该签约方的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一年为止(孰长者为准);

e.(如果签约方是某一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

1.签约方所在国在规定的期限内无资格获得由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组织的地区、洲际或世界锦标赛或其他赛事的举办权;

2.在下一届由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组织的地区、洲际或世界锦标赛或其他赛事(奥运会和残奥会除外)上不得悬挂该签约方所在国的国旗,该国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的代表都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且代表此国(或代表此国的国家奥委会、残奥委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可能无资格参加或出席(服从第10.2.6条之规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并且

3.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奥运会或冬季奥运会)上不得悬挂该国国旗,且该国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的代表都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f.(如果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1.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由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组织的地区、洲际或国际综合性体育赛事(奥运会和残奥会除外),且参与该签约方体育项目(或此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小项)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可能无资格参加或出席,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并且

2.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任何其他综合性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赛事或冬季赛事),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g.(如果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1.签约方赛事的反兴奋剂工作将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监督或接管,费用由签约方承担,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并且

2.签约方将无资格因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部分或者全部资助或享受任何其他收益,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签约方不能可追溯性的获得在恢复资格之前的资金或者其他利益);并且

h.(如果该签约方是奥林匹克运动体系之外的组织,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且只在WADA的相关政策下保有其签约方地位)其作为《条例》的签约方的地位将被终止,且其无权偿付任何费用以保留地位。

B.3.2. 如果签约方在第B.3.1条所列后果生效12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完全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向签约方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

a.签约方代表将无资格出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4年为止(孰长者为准);

b.(如果签约方是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职的国家奥委会):

1.签约方所在国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主办奥运会和/或残奥会;并且

2.代表该国(或代表该国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其他由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的其他赛事和/或任何世界锦标赛(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赛事或冬季赛事)(但应服从第10.2.6条之规定),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c.(如果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1.参与该签约方体育项目(或此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小项)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将无资格参加或出席下一届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其他综合性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夏季赛事或冬季赛事),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为止;

2.签约方将无资格因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资助或任何其他收益,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4年为止,孰长者为准(签约方不能可追溯性的获得在恢复资格之前的资金或者其他利益);

d.(如果签约方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1.签约方将无资格因受到国际奥委会认可或拥有国际残奥委会会员资格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而获得资助或其他收益,直至签约方恢复资格或期满4年为止,孰长者为准(签约方不能可追溯性的获得在恢复资格之前的资金或者其他利益);并且

2.签约方将丧失即将举办的奥运会或残奥会资格赛的赛事资格;并且

e.签约方将被要求支付额外的罚款。

B.3.3. (若签约方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奥委会或国家残奥委会)如果签约方在第B.3.1条所列后果生效24个月后(或WADA规定的其他期限,或在签约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CAS规定的其他期限)仍未满足恢复资格的条件,则将向签约方施加下述进一步后果:暂停奥林匹克运动对其的承认和/或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的会员资格和/或其他签约方的承认或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