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2026-08-07 12:49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国际标准

禁用清单

2026年

《禁用清单》的正式文本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保存,并以英文和法文公布。

如英文与法文版本、中文与英文版本存在不一致,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目录

请注意,以下所列病症仅为举例。

所有场合禁用的物质和方法

S0 未获批准的物质

S1 蛋白同化制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男性性腺功能减退症等疾病的药物中。 

S2 肽类激素、生长因子、相关物质和模拟物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贫血、男性性腺功能减退症、生长激素缺乏症等疾病的药物中。

S3 β 2激动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哮喘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药物中。

S4 激素及代谢调节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乳腺癌、糖尿病、不孕症 (女性)、多囊卵巢综合征等疾病的药物中。

S5 利尿剂和掩蔽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心力衰竭、高血压等疾病的药物中。

禁用方法

赛内禁用的物质和方法

S6 刺激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过敏反应、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感冒和流感症状等的药物中。

S7 麻醉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疼痛(包括肌肉骨骼损伤)的药物中。

S8 大麻(酚)类

S9 糖皮质激素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过敏、过敏反应、哮喘、炎性肠病等疾病的药物中。

特殊项目禁用的物质

P1 β -阻断剂

本类别某些物质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治疗如心力衰竭、高血压等疾病的药物中。

附:

2026年监控程序

2026年《禁用清单》主要修订及注释概要

2026年《禁用清单》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导言

《禁用清单》是强制性的国际标准,是世界反兴奋剂体系的组成部分。

《禁用清单》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以下简称“WADA”)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发布,每年更新一次。本《禁用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禁用清单》的正式文本应由WADA保管,并以英文和法文版本公布。如英文与法文版本存在不一致,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以下是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在本《禁用清单》中使用的一些术语。

赛内禁用

赛内原则上是指从运动员计划参赛的前一天晚11: 59开始,直至该比赛和与之相关样本采集程序结束为止的一段时间,除非WADA为某一特定运动项目批准了不同的时间段。

所有场合禁用

即该物质或方法在《条例》定义的赛内和赛外均禁用。

特定和非特定

依照《条例》条款4.2.2,“为适用第10条,除《禁用清单》中明确列出以外,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除非在《禁用清单》上明确规定为特定方法,否则任何禁用方法均不属于特定方法”。根据该条款释义,“条款4.2.2中确定的特定物质和特定方法不应当视为没有其他兴奋剂物质或方法重要或危险。相反,这些物质和方法更容易被运动员服用或使用,用于提高运动能力以外的其他目的。

滥用物质

依照《条例》条款4.2.3,滥用物质是指经常在体育运动以外的社会环境中被滥用的物质。下列物质被指定为滥用物质:可卡因,二醋吗啡(海洛因-甲基亚甲二氧基苯丙胺/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中文注:摇头丸主要成分)],四氢大麻酚(THC)。

S0.未获批准的物质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本《禁用清单》以下各节未涉及且目前尚未获得任何政府健康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人体治疗的任何药理学物质(例如:处于临床前或临床开发中或已终止临床试验的药物、设计药物、仅批准用于兽医的物质),在所有场合都禁用。

本类别涵盖许多不同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BPC-157,2,4-二硝基苯酚(DNP),兰尼碱受体-1-钙稳定蛋白复合物稳定剂(阿诺碱受体-1-钙稳定蛋白复合物稳定剂)[例如:和S48168210)]和肌钙蛋白激活剂(例如:瑞地生替和泰拉生替)。

S1.蛋白同化制剂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非特定物质。

蛋白同化制剂禁用。

S1.1.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AAS)

外源性摄入时禁用,包括但不限于:

1-雄烯二醇(5α -雄甾-1-烯-3β , 17β -二醇)

1-雄烯二酮(5α -雄甾-1-烯-3,17-二酮)

1-雄酮(3α -羟基-5α -雄甾-1-烯-17-酮)

1-表雄酮(3β -羟基-5α -雄甾-1-烯-17-酮)

1-睾酮(17β -羟基-5α -雄甾-1-烯-3-酮)

4-雄烯二醇(雄甾-4-烯-3β , 17β -二醇)

4-羟基睾酮(4,17β -二羟基雄甾-4-烯-3-酮)

5-雄烯二酮(雄甾-5-烯-3,17-二酮)

7α -羟基-普拉睾酮

7β -羟基-普拉睾酮

7-羰基-普拉睾酮

11β -甲基-19-去甲睾酮

甲基环硫雄醇(epistane)

19-去甲雄烯二醇(雌甾-4-烯-3,17-二醇)

19-去甲雄烯二酮(雌甾-4-烯-3,17-二酮)

雄甾-4-烯-3,11,17-三酮 (11-羰基-4-雄烯二酮,肾上腺雄甾酮)

雄诺龙(5α -双氢睾酮, 17β -羟基-5α -雄烷-3-酮)

5-雄烯二醇(雄甾-5-烯-3β , 17β -二醇)

4-雄烯二酮(雄甾-4-烯-3,17-二酮)

勃拉睾酮

勃地酮

1,4-雄烯二酮(雄甾-1,4-二烯-3,17-二酮)

卡芦睾酮

氯司替勃

达那唑( [1,2]唑[4',5':2,3]孕甾-4-烯-20-炔-17α -醇)

去氢氯甲睾酮(脱氢氯甲睾酮,4-氯-17β -羟基-17α -甲基雄甾-1,4-二烯-3-酮)

去氧甲睾酮(17α -甲基-5α -雄甾-2-烯-17β -醇和 17α -甲基-5α -雄甾-3-烯-17β -醇)

二甲基诺龙 (7α , 11β -二甲基-19-去甲睾酮)

屈他雄酮

表雄酮(3β -羟基-5α -雄烷-17-酮)

表双氢睾酮(17β -羟基-5β -雄烷-3-酮)

表睾酮

乙雌烯醇(19-去甲孕-4-烯-17α -醇)

氟甲睾酮

甲酰勃龙

夫拉扎勃(17α -甲基[1,2,5]二唑[3',4':2,3]-5α -雄烷-17β -醇)

孕三烯酮

美雄诺龙

美睾酮

美雄酮(17β -羟基-17α -甲基雄甾-1,4-二烯-3-酮)

美替诺龙

美雄醇

甲基屈他雄酮(17β -羟基-2α ,17α -二甲基-5α -雄烷-3-酮)

甲基-1-睾酮(17β -羟基-17α -甲基-5α -雄甾-1-烯-3-酮)

甲基氯司替勃

甲二烯诺龙(17β -羟基-17α -甲基雌甾-4,9-二烯-3-酮)

甲诺睾酮(17β -羟基-17α -甲基雌甾-4-烯-3-酮)

甲睾酮

美曲勃龙(甲基群勃龙,17β -羟基-17α -甲基雌甾-4,9,11-三烯-3-酮)

米勃酮

诺龙(19-去甲睾酮)

诺勃酮

诺司替勃(4-氯-17β -醇-雌甾-4-烯-3-酮)

诺乙雄龙

羟勃龙

氧雄龙

羟甲睾酮

羟甲烯龙

普拉睾酮(脱氢表雄酮,DHEA,3β -羟基雄甾-5-烯-17-酮)

前列他唑(17β -[(四氢吡喃-2-基)氧]-1'氢-吡唑[3,4:2,3]-5α -雄烷)

奎勃龙

司坦唑醇

司腾勃龙

睾酮

四氢孕三烯酮(17-羟基-18a-增-19-去甲基-17α -孕甾-4,9,11-三烯-3-酮)

替勃龙

群勃龙(17β -羟基雌甾-4,9,11-三烯-3-酮)

曲托龙(7α -甲基-19-去甲睾酮, MENT)

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化学结构或类似生物效应的物质,包括其酯类物质。

S1.2.其他蛋白同化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

克仑特罗,奥唑司他,雷托巴胺,选择性雄激素受体调节剂[SARMs,例如:andarine、依诺波沙(ostarine)、LGD-4033(ligandrol)、RAD140、S-23和YK-11] 、泽仑诺和齐帕特罗。

S2.肽类激素、生长因子、相关物质和模拟物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非特定物质。

下列物质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化学结构或类似生物效应的物质,均禁用。

S2.1.促红素类以及影响红细胞生成的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

S2.1.1 促红素受体激动剂类,例如:达促红素类(dEPO);促红素类);基于促红素类分子结构的构建物[例如:促红素融合蛋白(EPO-Fc),培促红素β (CERA)];促红素模拟物及其构建物[例如:CNTO-530、培尼沙肽、培莫沙肽]。

S2.1.2 缺氧诱导因子(HIF)激活剂类,例如:钴化合物;达普司他(GSK1278863);特异性的脯氨酰羟化酶-2(PHD2)抑制剂(IOX2);莫立司他(BAY 85-3934);罗沙司他(FG-4592);伐达度司他(AKB-6548);氙气。

S2.1.3 GATA抑制剂,例如:K-11706。

S2.1.4 转化生长因子-β )信号传导抑制剂,例如:罗特西普;索特西普。

S2.1.5 先天修复受体激动剂类,例如:唾液酸促红素;氨甲酰促红素(CEPO)。

S2.2.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

S2.1.1 睾酮刺激肽(男性禁用),包括但不限于:

  • 绒促性素(CG)
  • 促黄体生成素(LH)
  • 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戈那瑞林)及其激动剂类似物(例如:布舍瑞林、地洛瑞林、戈舍瑞林、组氨瑞林、亮丙瑞林、那法瑞林和曲普瑞林),
  • Kisspeptin及其激动剂类似物。

S2.2.2 促皮质素类及其释放因子,例如:可的瑞林和替可克肽。

S2.2.3 生长激素(GH)及其类似物和片段,包括但不限于:

  • 生长激素类似物,例如:隆培促生长素、帕西生长素和曲更生长素。
  • 生长激素片段,例如:AOD-9604和人生长激素176-191(hGH 176-191)。

S2.2.4 生长激素释放因子,包括但不限于:

  • 生长激素释放激素(GHRH)及其类似物(例如:CJC-1293,CJC-1295,舍莫瑞林和替莫瑞林)。
  • 生长激素促分泌剂类(GHS)及其模拟物 [例如:阿那瑞林、卡莫瑞林、伊布莫仑(MK-677) 、伊帕瑞林、来诺瑞林(葛瑞林(脑肠肽))、马昔瑞林和他莫瑞林]。
  • 生长激素释放肽类(GHRPs),[例如:艾瑞莫瑞林,艾莫瑞林(海沙瑞林)生长激素释放肽-1(GHRP-1)、生长激素释放肽-2(普拉莫瑞林)、生长激素释放肽-3(GHRP-3)、生长激素释放肽-4(G生长激素释放肽-5(GHRP-5)和生长激素释放肽-6(GHRP-6)]。

S2.3.生长因子以及生长因子调节剂

包括但不限于: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类(FGFs)

肝细胞生长因子(HGF)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美卡舍明)及其类似物

机械生长因子类(MGFs)

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PDGF)

胸腺肽-β 4及其衍生物,例如:TB-500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

以及其他影响肌肉、肌腱或韧带蛋白质合成/分解、血管形成、能量利用、再生能力或纤维类型转换的生长因子或生长因子调节剂。

S3.β 2激动剂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所有选择性和非选择性β 2激动剂,包括所有光学异构体,均禁用。

包括但不限于:

阿福特罗

非诺特罗

福莫特罗

去甲乌药碱

茚达特罗

左沙丁胺醇

奥达特罗

丙卡特罗

瑞普特罗

沙丁胺醇

沙美特罗

特布他林

曲托喹酚(trimetoquinol)

妥洛特罗

维兰特罗

例外

  • 吸入使用沙丁胺醇(salbutamol):24小时内最多不超过1600微克,任意8小时不超过600微克;
  • 吸入使用福莫特罗(formoterol):24小时内最多不超过54微克,任意12小时不超过36微克;
  • 吸入使用沙美特罗(salmeterol):24小时内最多不超过200微克,任意8小时不超过100微克;
  • 吸入使用维兰特罗(vilanterol):24小时内最多不超过25微克。

注意

若尿液中沙丁胺醇浓度超过1000ng/ml,或福莫特罗浓度超过40ng/ml,不符合该物质的治疗用途,将被视为阳性检测结果(AAF)。除非运动员通过受控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证明该异常结果是由于治疗性吸入上述最大剂量药物所致。

S4.激素及代谢调节剂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S4.1和S4.2中的禁用物质为特定物质。S4.3和S4.4中的禁用物质为非特定物质。

下列激素和代谢调节剂禁用:

S4.1.芳香酶抑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

2-雄烯醇(5α -雄甾-2-烯-17-醇)

2-雄烯酮(5α -雄甾-2-烯-17-酮)

2-苯基苯并[h]色烯-4-酮(α -萘黄酮;7,8-苯并黄酮)

3-雄烯醇(5α -雄甾-3-烯-17-醇)

3-雄烯酮(5α -雄甾-3-烯-17-酮)

4-雄烯-3,6,17-三酮(6-氧代)

氨鲁米特

阿那罗唑

雄甾-1,4,6-三烯-3,17-二酮(雄三烯二酮)

雄甾-3,5-二烯-7,17-二酮(a

依西美坦

福美坦

来罗唑

睾内酯

S4.2.抗雌激素作用物质 [抗雌激素和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S)]

包括但不限于:

巴多昔芬

氯米芬

环芬尼

艾拉司群

氟维司群

奥培米芬

雷洛昔芬

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

S4.3.激活素受体IIB活化抑制剂类

包括但不限于:

  • 激活素A中和抗体类;
  • 激活素受体IIB竞争剂类,例如:

-伪激活素受体类(例如:ACE-031)

  • 激活素受体IIB抗体类(例如:比马鲁人单抗)
  • 肌抑素抑制剂类,例如:

-肌抑素表达消减剂类

-肌抑素结合蛋白类(例如:卵泡抑素,肌抑素前肽)

-肌抑素或其前体的中和抗体类(例如:阿匹特古单抗,多古珠单抗,兰度古珠单抗,司他利尤单抗)

S4.4代谢调节剂:

S4.4.1

  • 腺苷酸活化蛋白激酶(AMPK)激动剂,例如-双(2-氟苯基)-[,,]二唑并[3,4-b]吡嗪-5,6-二胺(BAM15)、阿卡地新(AICAR)、基于12S的线粒体开放阅读框(MOTS-c)
  • 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δ)激动剂,例如:2-(2-甲基-4-((4-甲基-2-(4-(三氟甲基)苯基)噻唑-5-基)甲硫基)苯氧基)乙酸(GW1516,GW501516)
  • Rev-erb核受体激动剂,例如:SR9009,SR9011

S4.4.2 胰岛素类以及胰岛素模拟物类,例如:S519,S597

S4.4.3 美度铵

S4.4.4 曲美他嗪

S5.利尿剂和掩蔽剂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下列利尿剂和掩蔽剂,包括所有光学异构体,例如型和型,均禁用。

包括但不限于:

  • 利尿剂,例如:
  • 乙酰唑胺;阿米洛利;布美他尼;坎利酮;氯噻酮;依他尼酸;呋塞米;吲达帕胺;美托拉宗;螺内酯;噻嗪类,例如:卞氟噻嗪、氯噻嗪和氢氯噻嗪;托拉塞米;氨苯蝶啶;希帕胺
  • 伐坦类,例如:考尼伐坦,莫扎伐坦(莫扎伐普坦),托伐普坦
  • 静脉输入血容量扩充剂类,例如:白蛋白、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和甘露醇。
  • 去氨加压素
  • 丙磺舒

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化学结构或者类似生物效应的物质。

例外

  • 屈螺酮、巴马溴以及眼科局部用药的碳酸酐酶抑制剂(例如:多佐胺,布林佐胺)
  • 牙科局部麻醉中使用的苯赖加压素

注意

如在运动员任何场合或赛内检查的样本中(视情况而定)检测出利尿剂或掩蔽剂(除了碳酸酐酶抑制剂的眼部局部给药,或苯赖加压素在牙科麻醉中的局部给药)的同时,检出任意浓度的以下阈值物质:福莫特罗、沙丁胺醇、去甲伪麻黄碱、麻黄碱、甲基麻黄碱和伪麻黄碱,将视为阳性检测结果(AAF),除非运动员已经获得该阈值物质以及利尿剂或掩蔽剂的治疗用药豁免(TUE)批准。

禁用方法

所有场合禁用(赛内和赛外)

除M2.2.中的禁用方法为特定方法外,本类别中所有禁用方法均为非特定方法。

M1.篡改血液和血液成分

以下方法禁用:

M1.1.向循环系统中注入或回输任何来源及任何数量的自体、同种异体(同源)或异源血液或血红细胞制品。

抽取血液或血液成分(包括通过单采技术采集的情况),但以下情况除外:1)用于分析目的,包括医学检查或兴奋剂管制;或 2)在所在国正规的采供血机构,以献血目的进行的献血行为。

M1.2.人为提高氧气摄入、输送或运输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全氟化合物;乙丙昔罗(13);伏塞洛托和经修饰的血红蛋白制剂,例如以血红蛋白为主剂的血液替代品和微囊血红蛋白制剂等,但不包括吸入方式补充氧气。

M1.3.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以任何形式在血管内篡改血液或血液成分。

M1.4.使用复吸入系统或设备输入一氧化碳,在医疗或科研专业人员的监督下作为诊断程序实施除外。

M2.化学和物理篡改

以下方法禁用:

M2.1.篡改或企图篡改以改变在兴奋剂管制过程中采集到的样本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包括但不限于:

置换样本和/或样本掺假,例如:向样本中添加蛋白酶。

M2.2.每12小时的静脉输液和/或静脉注射量累计超过100ml,但在医院治疗、手术治疗或临床诊断检查过程中正当的使用除外。

M3.基因和细胞兴奋剂

以下具有潜在提高运动能力的方法禁用:

M3.1.使用可能通过任何机制改变基因组序列和/或改变基因表达的核酸或核酸类似物,包括但不限于基因编辑、基因沉默和基因转移技术。

M3.2.使用常规细胞或基因修饰细胞或细胞组分(例如:细胞核以及线粒体、核糖体等细胞器)。

S6.刺激剂

赛内禁用

除S6.A中的禁用物质为非特定物质外,本类别中的所有其他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本节内的滥用物质:可卡因和-甲基亚甲二氧基苯丙胺[MDMA/“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 ”(中文注:摇头丸主要成分)]。

所有刺激剂,包括所有光学异构体(例如型和型)均禁用。

刺激剂包括:

S6.A:非特定刺激剂:

阿屈非尼

安非拉酮

苯丙胺

安非他尼

阿米苯唑

苯氟雷司

苄基哌嗪

布罗曼坦

氯苄雷司

可卡因

克罗丙胺

克罗乙胺

芬咖明

芬乙茶碱

芬氟拉明

芬普雷司

氟阿屈非尼(2-[双(4-氟苯基)甲基亚硫酰基]-N-羟基乙酰胺)

氟莫达非尼(2-[双(4-氟苯基)甲基亚硫酰基]-乙酰胺)

芳妥西坦[4-苯基吡拉西坦(卡非多)]

呋芬雷司

羟基芴(芴醇)

利右苯丙胺

美芬雷司

美芬丁胺

美索卡

甲基苯丙胺(右旋)

对-甲基苯丙胺

莫达非尼

去乙芬氟拉明

苯甲曲秦

芬特明

普尼拉明

普罗林坦

本节未明确列出的刺激剂均为特定物质。

S6.B:特定刺激剂:

包括但不限于:

2-苯基-1-丙胺 (ß-甲基苯乙胺,BMPEA)

3-甲基己烷-2-胺(1,2-二甲基戊胺)

4-氟哌醋甲酯

4-甲基己烷-2-胺(1,3-二甲基戊胺,1,3 DMAA,甲基氨基己烷)

4-甲基戊烷-2-胺(1,3-二甲基正丁胺)

5-甲基己烷-2-胺(1,4-二甲基戊胺,1,4-DMAA)

苄非他明

去甲伪麻黄碱**

卡西酮及其同系物(例如:4-甲基甲卡西酮,4-甲氧基甲卡西酮,α -吡咯烷基苯戊酮)

二甲基苯丙胺(dimethylamphetamine)

麻黄碱***

肾上腺素****(adrenaline)

香草二乙胺

哌醋乙酯

乙非他明

依替福林

泛普法宗

芬布酯

芬坎法明

辛胺醇

羟苯丙胺(对-羟基苯丙胺)

异美汀

左去氧麻黄碱

甲氯芬酯

N-甲基亚甲二氧基苯丙胺

甲基麻黄碱***

萘乙酸甲酯[(±)-甲基-2-(萘-2-基)-2-(哌啶-2-基)乙酸酯]

哌甲酯

米多君

尼可刹米

去甲苯福林

奥托君(1,5-二甲基己胺)

奥克巴胺

奥洛福林(甲基辛弗林,又译名:甲昔奈福林)

匹莫林

戊四氮

苯乙胺及其衍生物

芬美曲秦

苯丙甲胺

丙己君

伪麻黄碱

司来吉兰

西布曲明

索安非托

士的宁

替苯丙胺(亚甲二氧基苯丙胺)

替索芬辛

异庚胺

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化学结构或类似生物效应的物质。

例外

  • 可乐定,胍法辛
  • 皮肤、鼻腔、眼科或耳科使用的咪唑啉衍生物(例如:溴莫尼定、氯萘唑啉、非诺唑啉、茚唑啉、萘甲唑啉、羟甲唑啉、四氢唑啉、曲马唑啉、赛洛唑啉)和列入2026监控程序*的刺激剂。

*丁胺苯丙酮、咖啡因、尼古丁、去氧肾上腺素、苯丙醇胺、哌苯甲醇和昔奈福林:被列入2026监控程序,不属于禁用物质。

**去甲伪麻黄碱 (d-去甲伪麻黄碱)及其l-异构体:尿中浓度超过5微克/毫升时禁用。

***麻黄碱或甲基麻黄碱:任一物质的尿中浓度超过10微克/毫升时禁用。

****肾上腺素 (adrenaline):局部使用(如鼻、眼)或与局部麻醉剂合用时不禁用。

*****伪麻黄碱:尿中浓度超过150微克/毫升时禁用。

S7.麻醉剂

赛内禁用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本节中的滥用物质:二醋吗啡(海洛因)。

下列麻醉剂,包括所有光学异构体,例如d-型和l-型,均禁用。

丁丙诺啡

右吗拉胺

二醋吗啡(海洛因)

芬太尼及其衍生物

氢吗啡酮

美沙酮

吗啡

尼可吗啡

羟考酮

羟吗啡酮

喷他佐辛

哌替啶

曲马多

S8.大麻(酚)类

赛内禁用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本节中的滥用物质:四氢大麻酚(THC)。

所有天然和合成的大麻酚(素)类均禁用,例如:

  • 大麻成分(大麻脂,大麻)和大麻制品
  • 天然和合成的四氢大麻酚(THCs)
  • 模拟四氢大麻酚效果的合成大麻酚(素)类

例外

  • 大麻二醇

S9.糖皮质激素

赛内禁用

本类别中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所有糖皮质激素禁止通过任何注射、口服[包括口腔粘膜 (例如:口颊、牙龈、舌下)]或直肠途径给药。

包括但不限于:

倍氯米松

倍他米松

布地奈德

环索奈德

可的松

地夫可特

地塞米松

氟尼缩松

氟可龙

氟替卡松

氢化可的松

甲泼尼龙

莫米松

泼尼松龙

泼尼松

曲安奈德

注意

其他给药途径(包括吸入使用和外用:牙科-根管内、皮肤、鼻内、眼科、耳科和肛周)在药品说明书剂量和治疗适应症范围内不禁用。

P1. β -阻断剂

特殊运动项目禁用

本类别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

β -阻断剂仅在下列运动项目的赛内禁用。在标注星号(*)的运动项目的赛外也禁用。

  • 射箭(WA,国际射箭联合会)*
  • 汽车运动(FIA,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
  • 台球(所有分项)(WCBS,世界台球联盟)
  • 飞镖(WDF,世界飞镖联合会)
  • 高尔夫(IGF,国际高尔夫联合会)
  • 迷你高尔夫(WMF,世界迷你高尔夫联合会)
  • 射击(ISSF,国际射击联合会,IPC,国际残奥委会)*
  • 水下运动(CMAS,世界水下运动联合会)*包括自由潜水、水下渔猎和目标射击的所有分项(中文版译注:水下运动各项目暂无通用译名,均为暂译名)。

*赛外也禁用

包括但不限于:

醋丁洛尔

阿普洛尔

阿替洛尔

倍他洛尔

比索洛尔

布诺洛尔

卡替洛尔

卡维地洛

塞利洛尔

艾司洛尔

拉贝洛尔

美替洛尔

美托洛尔

纳多洛尔

奈必洛尔

氧烯洛尔

吲哚洛尔

普萘洛尔

索他洛尔

噻吗洛尔

2026年监控程序*

以下物质列入2026年监控程序:

1.蛋白同化制剂:

赛内赛外:蜕皮甾酮

2.肽类激素、生长因子、相关物质和模拟物:

赛内赛外:仅限18周岁以下女性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

3.(聚二羟基苯亚基硫代磺酸钠):

赛内赛外

4.刺激剂:

仅赛内:丁胺苯丙酮,咖啡因,尼古丁,去氧肾上腺素,苯丙氨醇,哌苯甲醇和昔奈福林。

5.麻醉剂:

仅赛内:可待因,皮啡肽(及其类似物),二氢可待因,氢可酮和他喷他多。

赛外:芬太尼和曲马多。

6.司美格鲁肽和替尔泊肽的标记物:

赛内赛外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条款4.5)规定:“WADA应当与各签约方和各国政府协商,制定一项监控程序,监控那些尚未列入《禁用清单》但WADA希望监控的物质,以便发现其在体育运动中潜在的滥用方式。”

2026年《禁用清单》主要修订及注释概要

2026年《禁用清单》

所有场合禁用的物质和方法(赛内和赛外)

禁用物质

S1. 蛋白同化制剂

  • 类固醇的酯类物质也被禁用,在S1.1对此进行了澄清。

S2. 肽类激素、生长因子、相关物质和模拟物

  • 新增培莫沙肽,作为一种新型促红素模拟物的示例。

S3. β激动剂

  • 修订了沙美特罗的给药间隔,以避免在治疗作用之外产生潜在的促力作用。 24小时内最大给药剂量不变,仍为200微克。

S4. 激素及代谢调节剂

  • 新增2-苯基苯并[h]色烯-4-酮(α -萘黄酮;7,8-苯并黄酮),作为芳香酶抑制剂的示例。该合成物质已在膳食补充剂中被发现。
  • 新增5-N,6-N-双(2-氟苯基)-[,,]二唑并[3,4-b]吡嗪-5,6-二胺,也叫做15,作为腺苷酸活化蛋白激酶()激动剂的示例。该合成物质已在膳食补充剂中被发现。

禁用方法

篡改血液和血液成分

  • 澄清了禁止抽取血液或血液成分,但以下情况除外:1)用于分析目的,包括医学检查或兴奋剂管制;或2)在所在国正规的采供血机构,以献血目的进行的献血行为。注意,富血小板血浆(PRP)及相关操作仍不被禁止。
  • 新增一氧化碳(CO)的非诊断性使用为禁用方法的新禁用项M1.4。在特定条件下,该方法可能促进红细胞生成。但用于诊断目的的一氧化碳使用(如测定血红蛋白总量测定或肺弥散功能测定)不禁用。现行条款的表述旨在区分以下情况:非法使用和源自自然燃烧过程(如吸烟)、环境暴露(如尾气)或诊断程序所导致的一氧化碳摄入。

M3. 基因和细胞兴奋剂

  • 新增细胞组分(例如:细胞核以及线粒体、核糖体等细胞器)至现行禁止使用的常规细胞或基因修饰细胞的范围。

赛内禁用的物质和方法

禁用物质

S6. 刺激剂

  • 新增氟阿屈非尼(2-[双(4-氟苯基)甲基亚硫酰基]-N-羟基乙酰胺)和氟莫达非尼(2-[双(4-氟苯基)甲基亚硫酰基]-乙酰胺),列入S6.A非特定刺激剂。这些未批准的物质是莫达菲尼和阿屈非尼的强效类似物,以膳食补充剂的形式销售。

S9. 糖皮质激素类

  • 在糖皮质激素洗脱期表中新增以下脚注说明澄清:“使用缓释型糖皮质激素制剂时,由于药物在全身吸收的过程延长,或导致洗脱期后仍能检测出糖皮质激素”

*“洗脱期”指从最后一次给药到赛内期开始(即从运动员参赛的前一天晚11:59开始,除非WADA为某一特定运动项目批准了不同的时间段)之间的时间间隔,从而为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代谢到低于报告水平留出足够时间。

**口服给药途径还包括口腔粘膜、口颊、牙龈和舌下给药。

***使用缓释型糖皮质激素制剂后,由于其在全身吸收的过程延长,或导致洗脱期后仍能检测出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洗脱期表还可参见《禁用清单》常见问题(https://www.wada-ama.org/en/prohibited-list#faq-anchor)和《糖皮质激素与治疗用药豁免指南》(https://www.wada-ama.org/en/resources/therapeutic-useexemption/glucocorticoids-and-therapeutic-use-exemptions-guidelines)。

监控程序

  • 澄清了司美格鲁肽的尿液监控亦包括对替尔泊肽的监控。

*如需了解之前有关修改和澄清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禁用清单》常见问题:

https://www.wada-ama.org/en/prohibited-list#faq-anc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