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2026-07-29 16:58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于2003年首次通过,并于2004年生效。随后对其进行了四次修订,第一次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第二次于2015年1月1日生效,第三次于2018年4月1日生效(遵守《条例》修正案),第四次于2019年6月1日生效(将某些内源性物质报告为非典型性结果)。修订后的2021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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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code@wada-ama.org

 

编译委员会

 

主 任

陈志宇

 

副主任

丁 涛 王新宅

 

编 委

林海岩 赛 飞 杨晓晔 闫青萍 程 遥

 

翻译人员

韩 冰

 

审 校

陈志宇 丁 涛 王新宅 林海岩 赛 飞

杨晓晔 闫青萍 程 遥 郭树理 宋彬龄

 

目 录

世界反兴奋剂体系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宗旨、适用范围及组成

《条例》的基本原理

第一部分 兴奋剂管制

导 言

第1条 使用兴奋剂的定义

第2条 兴奋剂违规

第3条 使用兴奋剂的举证

第4条 《禁用清单》

第5条 检查和调查

第6条 样本检测

第7条 结果管理:职责、初步审查、通知和临时停赛

第8条 结果管理:获得公平听证和听证决定通知的权利

第9条 个人成绩的自动取消

第10条 对个人的处罚

第11条 集体项目运动队违规的后果

第12条 签约方对其他体育团体的处罚

第13条 结果管理:上诉

第14条 保密和报告

第15条 决定的执行

第16条 对参赛动物的兴奋剂管制

第17条 时效规定

第二部分 教育与研究

第18条 教育

第19条 研究

第三部分 责任与义务

第20条 签约方和WADA的附加责任与义务

第21条 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的附加责任与义务

第22条 政府的参与

第四部分 承认、遵守、修改及解释

第23条 承认和实施

第24条 监督和执行遵守《条例》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情况

第25条 修改和撤销

第26条 对《条例》的解释

第27条 过渡规定

附录一 定义

定  义

 

世界反兴奋剂体系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宗旨、适用范围及组成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支持《条例》的世界反兴奋剂体系的宗旨如下:

  • 保障运动员参加无兴奋剂的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从而增进世界范围内运动员的健康、公平与平等,以及
  • 确保在预防使用兴奋剂方面,在国际和国家层面上形成协调、一致、有效的反兴奋剂体系,包括:

教育—提高认识、提供信息、宣传交流、树立价值观、培养生活技能和决策能力,以防止故意和非故意的兴奋剂违规。

遏制—确保制定强有力并对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很重要的规则和处罚措施,以转变潜在兴奋剂使用者的企图。

发现—有效的检查和调查体系不仅能增强遏制力,还能发现兴奋剂违规者,并制止任何人参与兴奋剂的行为,从而有效地保护纯洁运动员和体育精神。

执行—对兴奋剂违规者进行裁决和处罚。

法治—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同意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并确保在实施反兴奋剂体系时采取的所有措施都遵守《条例》、国际标准、比例原则和人权原则。

《条例》

《条例》是体育领域中世界反兴奋剂体系所依据的普遍适用的基础性文件。《条例》的目的在于通过反兴奋剂核心内容的普遍一致来加强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在需要一致的问题上力求明确规定,以达到完全一致,而在其他方面又高度概括,以便在如何执行已达成共识的反兴奋剂原则上允许有灵活性。《条例》的起草充分权衡了比例原则和人权原则。1

世界反兴奋剂体系

世界反兴奋剂体系涵盖为确保国际和国家反兴奋剂体系的高度一致和最佳实施所必需的所有要素,主要包括:

第一级:《条例》。

第二级:国际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三级:最佳实施模式及指南。

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用于反兴奋剂体系内各技术和运行领域,由各签约方和各国政府协商后制定并由WADA批准。国际标准旨在使负责反兴奋剂体系具体技术和运行领域的各反兴奋剂组织之间协调一致。遵守国际标准是遵守《条例》的必要条件。WADA执委会在与各签约方、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合理协商后,可以适时对国际标准进行修订。国际标准及其所有修订本将在WADA网站上公布,并在国际标准或修订本规定的日期生效。2

1 [释义:《奥林匹克宪章》和2005年10月19日在巴黎通过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2005》(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都将预防和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视为国际奥委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重要使命,并认同《条例》的根本作用。]

2 [释义:国际标准规定了实施《条例》所需的大部分技术细节。经与各签约方、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协商后,由专家制定国际标准,并将其划分为若干个独立文件。重要的是,WADA执委会能够对国际标准进行及时修改,而无需对《条例》进行任何修订。]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与执行国际标准的强制性技术要求有关,由WADA执委会适时批准和公布。遵守技术文件是遵守《条例》的必要条件。如果新的或修订的技术文件在执行上不具有时效性,WADA执委会应当考虑与各签约方、各国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合理协商。技术文件在WADA网站上一经公布立即生效,除非特别规定了较晚的生效日期。3

最佳实施模式及指南

已经基于《条例》和国际标准制定了最佳实施模式及指南,并将继续制定,为反兴奋剂的不同领域提供解决方案。WADA向签约方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推荐并提供最佳实施模式及指南,但不强制执行。除提供反兴奋剂文件范本外,WADA还将协助签约方开展某些培训工作。4

3 [释义:例如,如果在报告样本为阳性检测结果前需要额外的检测程序,则WADA执委会应当立即发布一份技术文件,对该程序予以规定。]

4 [释义:这些文件范本可提供备选方案,供利益相关方选择。利益相关方可以选择逐字逐句采用规则范本和其他最佳实施模式,也可以在修改后采用这些范本,还可以选择自行制定与《条例》规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定要求相一致的规则。已经针对反兴奋剂工作的具体内容制定了文件范本或指南,并可能会根据利益相关方公认的需求和期望继续制定。]

《条例》的基本原理

反兴奋剂体系建立在体育的内在价值观之上。该内在价值观通常被称为“体育精神”,即运动员将天赋发挥到极致而有道德地追求人类的卓越。

反兴奋剂体系旨在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并为运动员提供不使用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而追求卓越的机会。

反兴奋剂体系力求在尊重规则、尊重其他参赛者、公平竞争、公平的比赛环境以及纯洁体育对世界的价值等方面维护体育的完整性。

体育精神是对人类精神、身体和心灵的颂扬,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精髓,体现在体育运动中以及体育运动所呈现的价值观中,包括:

  • 健康;
  • 道德、公平竞赛与诚实;
  • 《 条例》规定的运动员权利;
  • 卓越的表现;
  • 人格与教育;
  • 乐趣与快乐;
  • 团队协作;
  • 奉献与承诺;
  • 尊重规则与法律;
  • 尊重自己,尊重其他参赛者;
  • 勇气;
  • 共享与团结。

体育精神体现在我们如何公平竞赛。

使用兴奋剂在根本上与体育精神背道而驰。

第一部分

兴奋剂管制

导言

《条例》第一部分规定了具体的反兴奋剂规则和原则。负责在其权限内采用、实施或执行这些反兴奋剂规则的组织,例如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残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残奥委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应当遵守这些规则和原则。所有这些组织统称为反兴奋剂组织。

本质上,《条例》的所有规定都具有强制性,每个反兴奋剂组织和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都必须遵守。但是,《条例》并不能取代或排斥各反兴奋剂组织采用全面反兴奋剂规则的需要。反兴奋剂组织必须将《条例》的某些规定在不作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纳入自己的反兴奋剂规则,但《条例》的其他规定确立了强制性的指导原则,允许各反兴奋剂组织在制定规则时具有灵活性,或规定了反兴奋剂组织必须遵守但无需在其反兴奋剂规则中重复的要求。5

反兴奋剂规则与竞赛规则一样,都是治理体育比赛环境的体育规则。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包括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指定雇员和受委托的第三方及其雇员)接受这些规则,作为参加或参与体育运动的条件之一,并受这些规则约束。6 各签约方应当制定规则和程序,确保签约方及其成员组织管辖下的所有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知晓相关反兴奋剂组织的现行反兴奋剂规则,并同意受其约束。

5 [释义:《条例》条款23.2.2规定了必须纳入各反兴奋剂组织规则,且不能作实质性修改的条款。例如,为了协调一致,所有签约方的决定必须基于相同的兴奋剂违规清单、相同的举证责任,并对相同的兴奋剂违规实施相同的后果,这一点至关重要。无论是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召开听证会,都必须执行相同的规则。条款23.2.2未列出的《条例》条款,尽管反兴奋剂组织无需将其逐字逐句纳入,但实质上仍然是强制性的。这些规定一般分为两类:其一,一些规定要求反兴奋剂组织采取某些行动,但无需在反兴奋剂组织自己的反兴奋剂规则中复述这一规定。例如,各反兴奋剂组织必须依照第5条的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并实施检查,但这些对反兴奋剂组织的指示性条款无需在反兴奋剂组织自己的规则中重复。其二,一些规定在本质上是强制性的,但在执行该规定所述原则方面给予反兴奋剂组织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只要采用的程序满足《条例》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为了有效的协调统一而强求所有签约方使用单一的结果管理和听证程序。]

各签约方应当制定规则和程序,确保签约方及其成员组织管辖下的所有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知晓依照《条例》的要求或授权,其个人信息将向外界发布,受《条例》规定的反兴奋剂规则的制约,并遵守这些规则;如果违反规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应当被处以适当的后果。这些专门用于体育运动的规则和程序,旨在全球协调一致地执行反兴奋剂规则,但在本质上有别于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虽然这些反兴奋剂规则和程序在适用时遵守了比例原则和人权原则,但他们不受适用于此类诉讼的任何国家规定和法律标准的约束或限制。在审查特定案件的事实和规定时,所有法院、仲裁听证小组和其他裁决机构都应当了解并尊重《条例》中反兴奋剂规则的独特性,并认识到这些规则代表了全世界与公平体育有利害关系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共识。

依照《条例》规定,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负责开展兴奋剂管制的所有工作。反兴奋剂组织可将兴奋剂管制或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任何方面委托给受委托的第三方,但应当要求受委托的第三方依照《条例》和国际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全权负责,确保受委托事项的开展遵守《条例》的要求。

6 [释义:如果《条例》要求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受《条例》的约束,则该当事人当然不需要接受样本采集或检查,也不会因使用或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而被认定兴奋剂违规。相反,该当事人只会因违反《条例》条款2.5(篡改)、2.7(交易)、2.8(施用)、2.9(共谋)、2.10(禁止合作)和2.11(报复)而受到纪律处分。此外,依照条款21.3,该当事人将承担附加的责任与义务。此外,要求雇员受《条例》约束的义务也在适用法律的范围内。]

第1条 使用兴奋剂的定义

使用兴奋剂是指发生了《条例》条款2.1至条款2.11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兴奋剂违规行为。

第2条 兴奋剂违规

第2条旨在明确说明构成兴奋剂违规的情况和行为。兴奋剂案件的听证会将根据违反一项或多项具体规则的指控而进行。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责任了解何种情况或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以及《禁用清单》包括哪些物质和方法。

以下情况和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

2.1 在运动员的样本中发现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

2.1.1 确保没有禁用物质进入自己体内,是运动员的个人责任。运动员对其样本中发现的任何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负责。因此,依照条款2.1认定兴奋剂违规时,无需证明运动员的意图、过错、疏忽或明知使用。7

2.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条款2.1都足以证明兴奋剂违规:运动员的A样本中存在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运动员放弃检测B样本并且B样本未进行检测;或者,对运动员的B样本进行了检测,而B样本的检测结果证实了运动员的A样本中存在的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或将运动员的A样本或B样本分装成两个部分,对分装样本的确证部分的检测证实了在第一部分分装样本中发现的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或运动员放弃对分装样本的确证部分进行检测。8

7 [条款2.1.1的释义:依照本条款,兴奋剂违规无需考虑运动员的过错。这一规则在CAS的各项裁决中被称为“严格责任”。在依照第10条确定兴奋剂违规后果时,应当考虑运动员的过错。这一原则得到了CAS的一贯支持。]

2.1.3 除《禁用清单》或技术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判定限的物质外,在运动员样本中发现任何达到报告量值的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均构成兴奋剂违规。

2.1.4 作为条款2.1一般规则的例外,《禁用清单》、国际标准或技术文件可以为报告或评估某些禁用物质确定特殊标准。

2.2 运动员使用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9

2.2.1 确保没有禁用物质进入自己体内和不使用禁用方法,是运动员的个人责任。因此,认定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兴奋剂违规时,无需证明运动员的意图、过错、疏忽或明知使用。

2.2.2 使用或企图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是否既遂并不重要。只要使用或企图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就足以构成兴奋剂违规。10

8 [条款2.1.2的释义:即使运动员不要求检测B样本,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可以自行决定检测B样本。]

9 [条款2.2的释义:任何可靠的方法都可以用于证明使用或企图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正如条款3.2的释义所指出的,与依照条款2.1认定兴奋剂违规所需的证据不同,使用或企图使用还可以通过其他可靠的方法加以证明,例如运动员的自认、证人证言、书面证据、从纵向档案中得出的结论,包括作为运动员生物护照的一部分收集的数据,或不能完全满足条款2.1规定的证明“存在”禁用物质的所有要求的其他检测信息。例如,只要反兴奋剂组织提供了令人满意的解释,即使另一样本未经确证,也可以根据仅从A样本(未对B样本进行检测确证)或B样本检测中得到的可靠检测数据,确定是否使用了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10 [条款2.2.2的释义:证明“企图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需要证明运动员的意图。可能需要意图证明这一特定兴奋剂违规,但这并不影响为条款2.1和条款2.2的违规(有关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而规定的严格责任原则。运动员使用禁用物质即构成兴奋剂违规,除非该物质在赛外不禁用,而运动员的使用发生在赛外。(但是,在赛内采集的样本中存在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将构成条款2.1的违规,无论运动员在何时使用该物质。)]

2.3 运动员逃避、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采集

逃避样本采集,或在收到正式授权人员的通知后,在没有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采集。11

2.4 运动员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

注册检查库中的运动员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结果管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错过检查和/或行踪信息填报失败。

2.5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2.6 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持有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2.6.1 运动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运动员赛外持有任何赛外禁用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除非运动员证明该持有符合依照条款4.4批准的治疗用药豁免(以下简称“TUE”),或有其他可接受的正当理由。12

2.6.2 运动员辅助人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运动员辅助人员赛外持有与运动员、比赛或训练有关的、赛外禁用的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除非运动员辅助人员证明该持有符合依照条款4.4向运动员批准的TUE,或有其他可接受的正当理由。13

11 [条款2.3的释义:例如,如果证明运动员故意避开兴奋剂检查官以逃避通知或检查,则构成违反“逃避样本采集”的兴奋剂违规。违反“未完成样本采集”的违规可能基于运动员的故意或疏忽行为,而“逃避”或“拒绝”样本采集则考虑是运动员的故意行为。]

12 [条款2.6.1和条款2.6.2的释义:可接受的正当理由不包括,诸如为赠送朋友或亲属而购买或持有禁用物质,除非该当事人有正当的医疗理由和医生开具的处方,例如为糖尿病患儿购买胰岛素。]

13 [条款2.6.1和条款2.6.2的释义:可接受的理由包括,例如:(a)运动员或队医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例如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处理急性病和应对紧急情况,或(b)在申请和收到TUE决定前不久,运动员因治疗原因而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2.7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从事或企图从事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交易

2.8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赛内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赛外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任何赛外禁用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2.9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共谋或企图共谋

协助、怂恿、资助、教唆、策划、包庇他人的兴奋剂违规、企图违规或违反条款10.14.1的行为,或者实施任何其他类型的故意共谋或企图共谋。14

2.10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禁止合作

2.10.1 禁止反兴奋剂组织管辖下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职业或与体育相关的范围内与下列运动员辅助人员合作:

2.10.1.1 如果该当事人在反兴奋剂组织的管辖下,正处于禁赛期;或者

2.10.1.2 如果该当事人不在反兴奋剂组织的管辖下,并且依照《条例》的规定尚未在结果管理程序中对其实施禁赛,但如果将与《条例》一致的规则适用于该当事人,其已因兴奋剂问题被认定有罪或在刑事、纪律或职业程序中被发现其行为可能构成兴奋剂违规。该当事人被取消资格的期限应当以下列两个期限中较长的一个为准:从有关刑事、职业或纪律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6年,或有关刑事、纪律或职业处罚确定的处罚期。或者

2.10.1.3 如果该当事人作为条款2.10.1.1或2.10.1.2中所述人员的联系人或中间人。

14 [条款2.9的释义:共谋或企图共谋可包括物质和精神援助。]

2.10.2 为证明条款2.10的违规,反兴奋剂组织必须证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知晓运动员辅助人员已被取消资格。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责任证明,任何与条款2.10.1.1或条款2.10.1.2所述的运动员辅助人员的合作都不是在职业或体育相关的范围内进行的,和/或无法合理避免这种合作。

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将其所了解的、符合条款2.10.1.1、2.10.1.2或2.10.1.3所述标准的运动员辅助人员的信息提交WADA。15

2.11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阻止或报复向当局举报的行为

如果该行为不构成条款2.5的违规:

2.11.1 任何威胁或企图恐吓他人的行为,目的是阻止其向WADA、反兴奋剂组织、执法机构、监管机构或职业纪律机构、听证机构或为WADA或反兴奋剂组织开展调查的人员,善意举报与涉嫌兴奋剂违规或涉嫌不遵守《条例》的行为有关的信息。

15 [条款2.10的释义: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不得与因兴奋剂违规而被禁赛或因兴奋剂问题已被刑事定罪或受到职业纪律处分的教练员、体能教练、医生或其他运动员辅助人员合作。这项规定还禁止与在禁赛期间担任教练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的任何其他运动员合作。禁止合作的类型包括:获得训练、战术、技术、营养或医学建议;获得理疗、治疗或处方;提供任何身体物质以供检测;或允许运动员辅助人员担任经纪人或代表。禁止合作不需涉及任何形式的补偿。虽然条款2.10不要求反兴奋剂组织将运动员辅助人员已被取消资格的情况通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但如果提供了此类通知,该通知应当视为证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知晓运动员辅助人员已被取消资格的重要证据。]

2.11.2 对向WADA、反兴奋剂组织、执法机构、监管机构或职业纪律机构、听证机构或为WADA或反兴奋剂组织开展调查的人员,善意提供与涉嫌兴奋剂违规或涉嫌不遵守《条例》的行为相关的证据或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16

就条款2.11而言,报复、威胁和恐吓包括因缺乏善意或做出不适当反应而针对该举报人采取的行为。17

第3条 使用兴奋剂的举证

3.1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对已发生的兴奋剂违规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应当为,反兴奋剂组织对兴奋剂违规的证明能否使听证小组认识到所提出指控的严重性,并放心满意地相信存在兴奋剂违规。这一证明标准在所有案件中都高于优势证明的标准,但低于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18 如果《条例》要求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以反驳一项推定或证明具体事实或情况,除条款3.2.2和3.2.3的规定外,证明标准应当为优势证明的标准。

16 [条款2.11.2的释义:本条款旨在保护善意举报人,但不保护故意进行虚假举报的人。]

17 [条款2.11.2的释义:报复包括诸如威胁举报人、其家人或相关人员的身心健康或经济利益的行为,不包括反兴奋剂组织善意指控举报人兴奋剂违规。就条款2.11而言,如果举报人明知其举报内容虚假,则该举报不属于善意举报。]

18 [条款3.1的释义:反兴奋剂组织必须达到的这一证明标准与大多数国家涉及职业不当行为的案件所适用的证明标准相当。]

3.2 证明事实的方法与法律推定

与兴奋剂违规有关的事实可以通过任何可靠的方法加以证明,包括自认。19以下举证规则适用于兴奋剂案件:

3.2.1 经WADA咨询相关科学界或同行评审后而批准的检测方法或判定限应当被推定为科学有效。任何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如果要质疑是否符合该推定的条件或反驳该科学有效性的推定,应当首先将该质疑和质疑的依据通知WADA,作为任何此类质疑的先决条件。初审机构、上诉机构或CAS也可主动将此类质疑通知WADA。在WADA收到此类通知和与该质疑相关的案件卷宗后10天内,WADA还应当有权作为一方当事人介入,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出庭或以其他方式在该程序中提供证据。对于提交给CAS的案件,CAS仲裁庭应当根据WADA的要求,任命一名适当的科学家协助仲裁庭评估该质疑。20

3.2.2 WADA认可的实验室和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被推定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进行了样本检测和监管程序。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抗辩这一推定,证明发生了偏离《实验室国际标准》的情况,从而可能有理由导致了阳性检测结果。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反驳前述推定,证明发生了偏离《实验室国际标准》的情况,从而可能有理由导致阳性检测结果,则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该偏离标准的情况并没有导致阳性检测结果。21

19 [条款3.2的释义:例如,反兴奋剂组织可以根据运动员的自认、第三人的可信证词、可靠的书面证据、条款2.2释义中规定的A样本或B样本中得到的可靠检测数据,或从运动员一系列血样或尿样的档案(例如运动员生物护照中的数据)得出的结论,证明条款2.2的兴奋剂违规。]

20 [条款3.2.1的释义:对于某些禁用物质,如果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的估计浓度低于最低报告水平,WADA可要求WADA认可的实验室不要将该样本报告为阳性检测结果。WADA在确定最低报告水平或确定哪些禁用物质应当符合最低报告水平的决定不应当受到质疑。此外,实验室对样本中该禁用物质的估算浓度只可能是估计值。在任何情况下,样本中禁用物质的确切浓度可能低于最低报告水平不应当成为因样本中含有禁用物质而构成对兴奋剂违规的抗辩理由。]

3.2.3 偏离任何其他国际标准或《条例》或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中规定的其他反兴奋剂规则或政策,不应当使检测结果或兴奋剂违规的其他证据无效,也不应当构成对兴奋剂违规的抗辩;22但是,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偏离下列特定国际标准规定之一,可能有理由导致基于阳性检测结果或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兴奋剂违规,则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此类偏离并没有导致阳性检测结果或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

(i)在样本采集或样本收存方面偏离《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可能导致基于阳性检测结果的兴奋剂违规,在这种情况下,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该偏离并没有导致阳性检测结果;

21 [条款3.2.2的释义: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责任在优势证明的基础上,证明偏离了《实验室国际标准》从而可能有理由导致了阳性检测结果。因此,一旦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优势证明的基础上证明偏离了《实验室国际标准》,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对上述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是较低的证明标准,即“可能有理由导致”。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满足此类标准,则反兴奋剂组织有责任向听证小组证明,使其确信该偏离并未导致阳性检测结果。]

22 [条款3.2.3的释义:偏离国际标准或其他与样本采集或收存、生物护照阳性结果,或与运动员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或B样本开启的运动员通知无关的其他规则,例如《教育国际标准》《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或《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可能会导致WADA提起《条例》或国际标准遵守程序,但不得在兴奋剂违规处理程序中成为抗辩理由,也与运动员是否兴奋剂违规无关。同样,反兴奋剂组织违反条款20.7.7所述文件的行为不应当构成对兴奋剂违规的抗辩。]

(ii)在生物护照阳性结果方面偏离《结果管理国际标准》或《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可能有理由导致兴奋剂违规,在这种情况下,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该偏离并没有导致兴奋剂违规;

(iii)在向运动员发出开启B样本通知要求方面偏离《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可能有理由导致基于阳性检测结果的兴奋剂违规,在这种情况下,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该偏离并没有导致阳性检测结果;23

(iv)在通知运动员方面偏离《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可能有理由导致基于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兴奋剂违规,在这种情况下,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有责任证明该偏离并没有导致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

3.2.4 如果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或职业纪律法庭作出的裁决不是未决上诉事宜,则对于该裁决所涉及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而言,该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应当是不可辩驳的证据,除非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该裁决违反了自然公正的原则。

3.2.5 如果在兴奋剂违规听证会前的合理时间内要求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出席听证会(根据听证小组的要求亲自出席或接受电话问讯),但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拒绝出席,并拒绝回答听证小组或指控兴奋剂违规的反兴奋剂组织提出的问题,则听证小组可以此为由,作出不利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推论。

23 [条款3.2.3(iii)的释义:反兴奋剂组织有责任证明这种偏离并没有导致阳性检测结果,例如,一名独立证人观察了B样本的开启和检测,没有观察到任何违规行为。

第4条 《禁用清单》

4.1《禁用清单》的公布与修订

WADA应当根据需要,至少每年一次将《禁用清单》作为国际标准公布《。禁用清单》的拟议内容和所有修订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签约方和各国政府,以供征求意见和讨论。WADA应当及时将每年的《禁用清单》和所有修订下发给各签约方、WADA认可或批准的实验室以及政府,并在WADA的网站上公布。各签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将《禁用清单》下发给其成员组织和个人。各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应当明确规定,每年的《禁用清单》及其修订应当在WADA公布3个月后依照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生效,无需反兴奋剂组织另行通知,除非《禁用清单》和修订另有规定。24

4.2 《禁用清单》中明确规定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4.2.1 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禁用清单》应当明确那些在任何时候(包括赛内检查和赛外检查)都视为使用兴奋剂而禁用的物质和方法,因为这些物质和方法有可能使运动员在未来的比赛中提高运动能力或有潜在的掩蔽作用,并明确那些仅在赛内禁用的物质和方法。WADA可为某个特定项目扩大《禁用清单》的内容。《禁用清单》中包括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可被列为普通类别(例如蛋白同化制剂),或专门列出某种特定物质或方法。25

24 [条款4.1的释义:《禁用清单》将在必要时及时修订和公布。但是,为确保可预见性,无论是否进行了修改,每年都将公布新的《禁用清单》。WADA将始终在其网站上公布最新的《禁用清单》。《禁用清单》是《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组成部分。WADA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通报《禁用清单》的任何改动。]

25 [条款4.2.1的释义:赛外使用仅在赛内禁用的物质不构成兴奋剂违规,除非在赛内采集的样本报告了该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的阳性检测结果。]

4.2.2 特定物质或特定方法为适用第10条,除《禁用清单》中明确列出的以外,所有禁用物质均为特定物质。除非在《禁用清单》上明确规定为特定方法,否则任何禁用方法均不属于特定方法。26

4.2.3 滥用物质为适用第10条,滥用物质应当包括那些在《禁用清单》中被特别确定为滥用物质的禁用物质,因为这些禁用物质经常在体育运动以外的社会环境中滥用。

4.2.4 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新类别如果WADA依照条款4.1增加一类新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从而扩大《禁用清单》的范围,则WADA执委会应当确定是否将新类别中的部分或全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视为条款。

4.2.2规定的特定物质或特定方法,或条款4.2.3规定的滥用物质。

4.3 《禁用清单》的物质和方法的评定标准

WADA在决定是否将某种物质或方法列入《禁用清单》时,应当考虑以下标准:

4.3.1 如果WADA自行确定该物质或方法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任何两项,则应当考虑将该物质或方法列入《禁用清单》:

4.3.1.1 医学或其他科学证据、药理作用或经验表明,该物质或方法在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物质或方法一起使用时,可能提高或能够提高运动能力;27

26 [条款4.2.2的释义:条款4.2.2中确定的特定物质和特定方法不应当视为没有其他兴奋剂物质或方法重要或危险。相反,这些物质和方法更容易被运动员服用或使用,用于提高运动能力以外的其他目的。]

27 [条款4.3.1.1的释义:本条款预见到可能有些物质在单独使用时不被禁用,但与其他某种物质合用则会被禁用。对于仅与其他物质合用后有可能提高运动能力而被列入《禁用清单》的物质,应当予以注明,并且只有在有证据表明这两种物质合用时才应当禁用。]

4.3.1.2 医学或其他科学证据、药理作用或经验表明,使用该物质或方法会对运动员的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的危害;

4.3.1.3 WADA确定,使用该物质或方法违背了《条例》导言所述的体育精神。

4.3.2 如果WADA确定,医学或其他科学证据、药理作用或经验表明该物质或方法具有掩蔽使用其他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可能性,则该物质或方法也应当被列入《禁用清单》。28

4.3.3 WADA对列入《禁用清单》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的确定,对《禁用清单》上物质的分类,将物质分为在任何场合都禁用或仅在赛内禁用,将物质或方法分为特定物质、特定方法或滥用物质的所有决定都是最终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质疑,包括但不限于以该物质或方法不是掩蔽剂、不具有提高运动能力的潜在效力、不具有损害健康的危险或不违背体育精神为由而提出的任何质疑。

4.4 治疗用药豁免(TUE)

4.4.1 如果发现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和/或使用或企图使用、持有或施用或企图施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与获得批准的TUE内容一致,并且该TUE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的规定,则不应当视为兴奋剂违规。

4.4.2 非国际级运动员应当向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申请TUE。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拒绝其申请,运动员只能向条款13.2.2所述的国家级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28 [条款4.3.2的释义:作为每年必须履行的程序,WADA邀请所有签约方、政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禁用清单》的内容向其提出意见及建议。]

4.4.3 国际级运动员应当向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申请TUE。29

4.4.3.1 如果运动员已经从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获得使用某种物质或方法的TUE,并且该TUE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则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必须予以承认。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认为该TUE不符合这些标准并拒绝承认,必须及时通知运动员及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并说明理由。运动员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21天内将此事项提交WADA审查。如果该事项已提交WADA审查,在WADA作出决定之前,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TUE在国家级比赛和赛外检查中仍然有效(但在国际比赛中无效)。如果未在21天期限内将此事项提交WADA审查,则运动员所属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必须确定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原TUE是否仍在国家级比赛和赛外检查中有效(前提是该运动员不再是国际级运动员并且不参加国际比赛)。在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作出决定之前,该TUE在国家级比赛和赛外检查中仍然有效(但在国际比赛中无效)。

4.4.3.2 如果运动员未从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获得使用某种物质或方法的TUE,则其在有需要时必须直接向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申请。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同意代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受理申请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拒绝运动员的申请,则必须及时通知运动员,并说明理由。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了运动员的申请,则不仅要通知运动员,还要通知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如果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认为该TUE不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可在收到通知后的21天内将此事项提交WADA审查。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已将该事项提交WADA审查,在WADA作出决定之前,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TUE在国际比赛和赛外检查中仍然有效(但在国家级比赛中无效)。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未将此事项提交WADA审查,则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TUE在21天审查期限届满后,在国家级比赛中同样生效。

29 [条款4.4.3的释义:如果仅因为证明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所述标准所需的医疗记录或其他信息缺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就拒绝承认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TUE,则不应当将此事项提交至WADA。相反,应当补齐所需文件并重新提交给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决定检查非国际级运动员,则必须承认该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TUE。]

4.4.4 如果运动员需要在赛事期间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则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可要求运动员向其申请TUE。在这种情况下:

4.4.4.1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必须确保有一个TUE申请程序,供没有TUE的运动员使用。批准的TUE仅在该赛事期间有效。

4.4.4.2 如果运动员已经获得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TUE,并且该TUE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则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必须予以承认。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决定该TUE不符合这些标准而拒绝承认,则必须及时通知运动员,并说明理由。

4.4.4.3 对于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作出的不承认或不批准TUE的决定,运动员可以提起上诉,且只能向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为此设立或指定的独立机构上诉。如果运动员不提起上诉(或上诉不成功),则该运动员不得在赛事期间使用该物质或方法,但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使用该物质或方法的任何TUE在赛事之外仍然有效。30

4.4.5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决定采集某非国际级或非国家级运动员的样本,而该运动员出于治疗目的正在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则反兴奋剂组织必须允许该运动员申请追溯性TUE。

4.4.6 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拒绝承认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TUE,而运动员或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将该决定提交给WADA,则WADA必须予以审查。此外,如果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提交审查申请,则WADA必须审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的TUE决定。无论是应受影响者的要求还是自行决定,WADA可随时审查任何其他TUE决定。如果正在审查的TUE决定符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则WADA将不会予以改变。但是,如果TUE决定不符合这些标准,则WADA将予以撤销。31

4.4.7 对于任何未经WADA审查,或经WADA审查后未被撤销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同意代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受理申请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TUE决定,运动员和/或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可以提起上诉,且只能向CAS上诉。32

30 [条款4.4.4.3的释义:例如,CAS临时仲裁机构或类似机构可作为特定赛事的独立上诉机构,或WADA可同意履行该职能。如果CAS和WADA均不履行该职能,则WADA有权(但无义务)依照条款4.4.6随时审查与赛事有关的TUE决定。]

31 [条款4.4.6的释义:WADA有权收取费用以支付:(a)依照条款4.4.6的要求进行任何审查的费用;以及(b)如果撤销被审查的决定,其决定进行任何审查的费用。]

32 [条款4.4.7的释义:在这种情况下,正在上诉的决定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作出的TUE决定,而非WADA不审查TUE的决定或(经审查)不撤销TUE的决定。但是,对该TUE提起上诉的时效应当自WADA通知该决定时起算。在任何情况下,无论WADA是否审查该决定,都应当通报WADA上诉事宜,以便WADA在认为合适的时候参与。]

4.4.8 对于WADA撤销TUE的决定,运动员、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或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提起上诉,且只能向CAS上诉。

4.4.9 如果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正当提交的要求批准或承认TUE的申请,或审查TUE决定的申请作出决定,应当视为拒绝该申请,从而触发适用的审查/上诉权。

4.5 监控程序

WADA应当与各签约方和各国政府协商,制定一项监控程序,监控那些尚未列入《禁用清单》但WADA希望监控的物质,以便发现其在体育运动中潜在的滥用方式。此外,WADA还可在监控程序中列入《禁用清单》上已有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监控的物质,例如,赛外使用某些仅在赛内禁用的物质或低剂量混合使用多种物质(“叠加使用”),以便证明其使用的普遍性,或能够就实验室对其进行的检测或其在《禁用清单》中的状态作出适当的决定。

WADA应当公布将要监控的物质。33实验室将向WADA通报此类物质的使用或发现情况。WADA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通报按运动项目分类的有关监控物质的信息汇总。此类监控程序报告不应当包含可能将监控结果与具体样本相联系的额外细节。WADA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在此类报告中对运动员个人信息严格匿名化处理。此类报告中的使用或发现的监控物质不构成兴奋剂违规。

33 [条款4.5的释义:为了提高监控程序的效率,一旦已公布的监控程序中增加了新的物质,实验室可以重新处理数据和以前检测过的样本,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新物质。]

第5条 检查和调查

5.1 检查和调查的目的

检查和调查可以用于任何反兴奋剂的目的。34

5.1.1 开展检查是为了获取检测性证据,以判定运动员是否违反了《条例》条款2.1(在运动员的样本中发现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或条款2.2(运动员使用或企图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5.2 检查权限

任何对运动员有检查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可随时随地要求运动员提供样本。35在遵循条款5.3规定的赛事检查限制的前提下:

5.2.1 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对拥有该国国籍、居住在该国、持有该国证件,或属于该国体育组织成员的运动员,或在该国境内的所有运动员,均有实施赛内和赛外检查的权力。

5.2.2 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受其规则约束的所有运动员,包括参加国际赛事或受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规则管辖的赛事的运动员,或作为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其成员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会员或证件持有者的运动员,或其成员组织的运动员,均有实施赛内和赛外检查的权力。

34 [条款5.1的释义:如果为反兴奋剂的目的而实施检查,则检测结果和数据可用于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规定的其他合法目的。例如,参见条款23.2.2的释义。]

35 [条款5.2的释义:各签约方可签订双边或多边协定,授予附加检查权限。除非运动员明确指定了在晚11点至早6点之间的60分钟建议检查时间段,或以其他方式同意在此时间段内接受检查,否则反兴奋剂组织在对运动员实施检查前,应当有充分明确的理由怀疑运动员可能使用兴奋剂,才能在上述检查时间段对运动员实施兴奋剂检查。对反兴奋剂组织在此时间段内是否有充分明确的理由实施检查而提出的质疑,不应当成为当事人由于此类检查或检查尝试发现的兴奋剂违规而进行抗辩的理由。]

5.2.3 各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包括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对其赛事拥有赛内检查权,并对参加其未来赛事或以其他方式接受该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对未来赛事检查权的所有运动员,拥有赛外检查权。

5.2.4 WADA拥有条款20.7.10规定的赛内和赛外检查权。

5.2.5 反兴奋剂组织可以对其有检查权限的、任何未退役的运动员,包括处于禁赛期的运动员,实施检查。

5.2.6 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直接或通过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将全部或部分的检查工作委托或外包给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则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可采集额外样本或要求实验室进行其他类型的检测,费用由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承担。如果采集了额外样本或进行了其他类型的检测,应当通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5.3 赛事检查

5.3.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在赛事期间只能有一个组织有权在赛事场馆实施检查。在国际赛事中,作为赛事管理机构的国际组织(例如,奥运会期间的国际奥委会、世界锦标赛期间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泛美运动会期间的泛美体育组织)有权实施检查。在国家级赛事中,赛事所在国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实施检查。应赛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赛事期间在赛事场馆外进行的任何检查都应当与该管理机构进行协调。36

5.3.2 如果具有检查权限但不负责启动和指导赛事检查的反兴奋剂组织希望在赛事期间在赛事场馆对运动员实施检查,则该反兴奋剂组织应当首先与赛事管理机构协商,以获得实施和协调检查的许可。如果反兴奋剂组织未从赛事管理机构获得满意的答复,则可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中所述的程序,请求WADA批准其实施检查并确定如何协调此类检查。WADA在与赛事管理机构协商并通知其之前,不得批准此类检查。WADA的决定应当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除非在检查授权中另有规定,此类检查应当视为赛外检查。其结果管理应当由启动检查的反兴奋剂组织负责,除非赛事管理机构的规则另有规定。37

36 [条款5.3.1的释义:一些国际赛事的管理机构可能会在赛事期间在赛场外自行开展检查,因此希望与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协调开展此类检查。]

5.4 检查要求

5.4.1 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并实施检查。

5.4.2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应当通过ADAMS协调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检查工作的整体效果,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5 运动员行踪信息

已被所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列入注册检查库的运动员,应当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规定的方式提供行踪信息,并接受条款10.3.2规定的条款2.4的违规后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协调、确认运动员的身份信息并收集行踪信息。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应当通过ADAMS提供一份已被列入其注册检查库的运动员名单。将运动员列入和撤出注册检查库时应当通知运动员。WADA和依照条款5.2对运动员有检查权的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可通过ADAMS查询注册检查库中运动员提供的行踪信息。行踪信息应当始终严格保密,并且只能用于以下目的:制定检查计划、协调或实施兴奋剂管制、提供与运动员生物护照或其他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以协助对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开展调查,或支持指控兴奋剂违规的过程。依照《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的规定,行踪信息不再用于上述目的后应当予以销毁。

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反兴奋剂组织可收集未被列入注册检查库的运动员的行踪信息,并依照自己的规则,对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运动员处以《条例》条款2.4违规后果以外的适当合理的处罚。

37 [条款5.3.2的释义:WADA在批准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在国际赛事中启动和实施检查前,应当与作为赛事管理机构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协商。WADA在批准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国家级赛事中启动和实施检查前,应当与赛事所在国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协商。“启动和指导兴奋剂检查”的反兴奋剂组织可以选择与受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委托其负责样本采集或兴奋剂管制其他方面的工作。]

5.6 退役运动员复出参赛

5.6.1 如果注册检查库中的国际级或国家级运动员退役后希望重返比赛,则该运动员应当提前6个月向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确保自己能够接受检查,否则不能参加国际或国家级赛事。如果严格实施提前6个月书面申请的规定对运动员不公平,WADA在与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协商后,可对该规定予以豁免。该决定可依照第13条提起上诉。38

5.6.1.1 违反条款5.6.1所取得的任何比赛成绩都将被取消,除非运动员能够证明其无法合理地知道这是国际赛事或国家级赛事。

38 [条款5.6.1的释义:WADA将提供确定是否有理由给予豁免的指导。]

5.6.2 如果运动员在禁赛期间退役,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将退役决定通知对其实施禁赛期的反兴奋剂组织。如果运动员退役后希望重返比赛,应当提前6个月向其所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如果运动员退役时剩余的禁赛期长于6个月,提前申请的时间应当等于退役时所剩的禁赛期),并确保自己能够接受检查,否则不得参加国际赛事或国家级赛事。

5.7 调查和情报收集

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具有《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要求的开展调查和收集情报的能力并予以实施。

第6条 样本检测

样本检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6.1 使用经认可、批准的实验室和其他实验室

为直接证明条款2.1所述的阳性检测结果,样本检测只能在经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经WADA另行批准的实验室进行。只能由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决定选择WADA认可或WADA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样本检测。39

6.1.1 依照条款3.2的规定,与兴奋剂违规相关的事实可以通过任何可靠的方法加以证明。例如,这可包括在WADA认可或批准的实验室以外的可靠实验室进行检测或通过其他司法检验。

39 [条款6.1的释义:由于费用和地理分布的原因,WADA可以批准未经WADA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特定检测,例如在规定的时限内从样本采集地点传送到实验室的血液检测。在批准此类实验室之前,WADA将确保该实验室满足WADA要求的严格的检测标准和监管标准。条款2.1的违规只能通过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WADA批准的实验室进行的样本检测才能证明。其他条款的违规,可以使用其他实验室的可靠检测结果加以证明。]

6.2 样本检测与数据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样本进行检测,对相关检测数据或兴奋剂管制信息进行分析,以发现《禁用清单》中确定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以及WADA依照条款4.5可能要求检测的其他物质,或协助反兴奋剂组织记录运动员的尿液、血液或其他类型样本的相关参数,包括DNA或基因组图谱,或用于任何其他合法的反兴奋剂目的。40

6.3 样本与数据研究

样本、相关检测数据和兴奋剂管制信息可用于反兴奋剂研究的目的,尽管未经运动员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样本用于研究。用于研究目的的样本、相关检测数据或兴奋剂管制信息应当先行处理,以防止从中追溯到某个具体的运动员。41任何涉及样本和相关检测数据或兴奋剂管制信息的研究都应当遵守第19条规定的原则。

6.4 样本检测和报告的标准42

实验室应当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检测样本并报告结果。

6.4.1 实验室可自行承担费用,对样本中未列入标准样本检测清单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进行样本检测,或根据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进行样本检测。任何此类检测结果应当报告给反兴奋剂组织,并与任何其他检测结果具有相同的效力和后果。

40 [条款6.2的释义:例如,与兴奋剂管制相关的信息可用于指导目标检查,或支持条款2.2所述的兴奋剂违规程序,或二者兼而有之。另见条款5.1和条款23.2.2的释义。]

41 [条款6.3的释义:与大多数医学或科学领域的情况相同,将样本和相关信息用于质量保证、质量改进、方法的改进和提高,或建立参考人群不应当视为研究。用于此类允许的非研究目的的样本和相关信息也必须先行处理,以防止追溯到某一具体的运动员,同时适当考虑第19条规定的原则以及《实验室国际标准》和《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的要求。]

42 [条款6.4的释义:本条款的目的是将“情报导向的检查”原则扩展到样本检测清单,以便最有效和高效地查出兴奋剂。公认的是,可用于打击兴奋剂的资源是有限的,在某些体育项目和国家中,增加样本检测项目可能会减少检测的样本数量。]

6.5 在结果管理之前或期间对样本进一步检测

在反兴奋剂组织通知运动员其样本构成条款2.1兴奋剂违规的指控依据前,实验室对样本进行重复检测或额外检测的权限不应当受到限制。如果反兴奋剂组织在通知运动员后,希望对该样本进行额外检测,则在运动员同意或听证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6 样本被报告为阴性或未以其他方式导致兴奋剂违规指控后,对样本进一步检测

实验室将样本报告为阴性后,或者该样本未以其他方式导致兴奋剂违规指控后,只有在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或WADA的指示下,才可储存样本并随时进行符合条款6.2目的的进一步检测。如果任何有权对运动员实施检查的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希望对储存的样本进行进一步检测,只可在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或WADA的许可下进行,并应当负责任何后续的结果管理。由WADA或另一个反兴奋剂组织启动的任何样本储存或进一步检测应当由WADA或该反兴奋剂组织承担费用。对样本的进一步检测应当符合《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要求。

6.7 拆分A样本或B样本

如果WADA、有结果管理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和/或WADA认可的实验室(经WADA或有结果管理权的反兴奋剂组织批准)希望拆分A样本或B样本,以便将拆分后样本的第一部分用于A样本检测,第二部分用于确证,则应当遵循《实验室国际标准》中规定的程序。

6.8 WADA对样本和数据的占有权

无论是否事先通知,WADA可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实际占有实验室或反兴奋剂组织拥有的任何样本及相关检测数据或信息。应WADA的要求,拥有该样本或数据的实验室或反兴奋剂组织应当立即准许WADA获取该样本并使其能够实际占有该样本或数据。43如果WADA在占有样本或数据前未事先通知该实验室或反兴奋剂组织,则应当在占有该样本或数据后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已被收取了样本或数据的实验室或反兴奋剂组织。在对收取的样本或数据进行检测/分析和调查后,如果发现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WADA可要求另一个对运动员有检查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对该样本或数据承担结果管理职责。44

43 [条款6.8的释义:抗拒或拒绝WADA实际占有样本可能构成篡改、共谋或《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规定的不遵守《条例》行为,也可能构成违反《实验室国际标准》。必要时,实验室和/或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协助WADA确保收取的样本和相关数据在离开相关国家时不受延迟。]

44 [条款6.8的释义:当然,在缺少相关正当理由,包括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签约方不遵守《条例》或另一当事人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WADA不会单方面占有样本或检测数据。但是,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应当由WADA自行决定,不得对此提出质疑。特别是,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都不应当成为对兴奋剂违规或其后果的抗辩理由。]

第7条 结果管理:职责、初步审查、通知和临时停赛45

根据《条例》的规定,结果管理(见第7条、第8条和第13条规定)规定了一个旨在公平、迅速、有效解决兴奋剂违规问题的程序。每个实施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都应当遵照本条规定的原则,建立一个听证前管理程序,处理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虽然允许每个反兴奋剂组织制定并实施自己的结果管理程序,但各反兴奋剂组织的结果管理应当至少符合《结果管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7.1 结果管理的职责

除条款6.6、6.8以及下述条款7.1.3至7.1.5另有规定外,结果管理应当由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负责(或者,如果不涉及样本采集,则由最先向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发出可能存在兴奋剂违规通知并努力追查该兴奋剂违规的反兴奋剂组织负责),并受其程序规则约束。无论哪个组织实施结果管理,都应当遵守本条(第7条)、第8条、第13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结果管理原则。各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应当纳入并执行条款23.2.2的规定,不得作实质性更改。

45 [第7条的释义:各签约方已制定了各自的结果管理方法。虽然各种方法不尽相同,但很多经证实都形成了公平有效的结果管理体系。《条例》并不取代各签约方的结果管理体系。但是,为了确保结果管理程序的基本公平性,本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规定了各签约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各签约方具体的反兴奋剂规则应当与这些基本原则一致。并非所有反兴奋剂组织启动的反兴奋剂程序都需要进行听证,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能同意接受《条例》强制规定的处罚或反兴奋剂组织认为适当的灵活处罚。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此类协议实施的处罚将依照第14条的规定,通报给有权依照条款13.2.3提起上诉的当事方,并依照条款14.3的规定予以公布。]

7.1.1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之间就结果管理职责发生争议,应当由WADA决定哪个反兴奋剂组织具有该职责。涉及争议的反兴奋剂组织可在收到WADA决定通知的7天内,就该决定向CAS提起上诉。CAS应当快速处理,采取独任审理的方式进行。如果反兴奋剂组织试图在本条款7.1规定的权限之外实施结果管理,可向WADA申请批准。

7.1.2 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决定依照条款5.2.6采集额外样本,则应当视为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但是,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仅自费要求实验室增加检测类型,则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当视为启动和指导样本采集的反兴奋剂组织。

7.1.3 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未授予该组织对未拥有该国国籍、不居住在该国、未持有该国证件或非该国体育组织成员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管辖权,或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拒绝行使该管辖权,应当由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其规则指定的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管辖权的第三方实施结果管理。对于WADA主动发起的检查或进一步检测,或WADA发现的兴奋剂违规,由WADA指定的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管辖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结果管理。46

46 [条款7.1.3的释义:为避免没有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结果管理,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成为结果管理反兴奋剂组织的最后选择。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还可以在其反兴奋剂规则中规定,由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所属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结果管理。]

7.1.4 对于在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的赛事期间启动和采集的样本,或在该赛事期间发生的兴奋剂违规,该赛事的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应当在有限的范围内承担结果管理职责,即召开听证会,确定兴奋剂违规是否成立。如果发生了兴奋剂违规,则应当适用第9条和条款10.1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在该赛事中获得的任何奖牌、积分或奖金,并追回与兴奋剂违规相关的任何费用。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仅承担有限的结果管理职责,则应当将该案件移交给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完成结果管理。

7.1.5 在特定情况下,WADA可要求有结果管理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结果管理。如果该反兴奋剂组织拒绝在WADA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实施结果管理,该拒绝应当视为不遵守《条例》的行为,WADA可要求另一个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管辖权,并且愿意实施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代替先前拒绝的反兴奋剂组织承担结果管理职责。或者,如果没有这样的反兴奋剂组织,则由愿意实施结果管理的任何其他反兴奋剂组织负责结果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先前拒绝实施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向WADA指定的另一反兴奋剂组织偿付结果管理的费用和律师费。未能偿付费用和律师费的行为将视为不遵守《条例》的行为。47

7.1.6 如果涉嫌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填报失败或错过检查),结果管理应当由要求相关运动员填报行踪信息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的规定实施。确定填报失败或错过检查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通过ADAMS将该信息提交给WADA。其他相关反兴奋剂组织也可以在ADAMS上获得该信息。

47 [条款7.1.5的释义:如果WADA要求另一个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结果管理或其他兴奋剂管制活动,则不应当视为WADA将此类活动“委托”给该反兴奋剂组织。]

7.2 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的审查和通知

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的审查和通知应当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进行。

7.3 兴奋剂违规前科的确认

在按照上述规定通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之前,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检索ADAMS,并联系WADA和其他相关反兴奋剂组织,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兴奋剂违规前科。

7.4 临时停赛的适用原则48

7.4.1 阳性检测结果或生物护照阳性结果的强制性临时停赛如果签约方是赛事管理机构(适用于该赛事),负责运动队挑选(适用于运动队挑选),是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是对涉嫌兴奋剂违规有结果管理权的另一个反兴奋剂组织,则本条款所述的各签约方应当制定规则,规定在收到非特定物质或非特定方法的阳性检测结果或生物护照阳性结果(完成生物护照阳性结果审查程序后)后,并且在依照条款7.2的要求进行审查和通知时或通知后,应当及时实施临时停赛。在以下情况中,强制性临时停赛可以取消:

(i)运动员向听证小组证明该违规可能涉及受污染产品,

或(ii)违规涉及滥用物质,并且运动员证明有权依照条款10.2.4.1缩减禁赛期。对于运动员提出的涉及受污染产品的主张,如果听证机构作出不取消强制性临时停赛的决定,该决定不得上诉。

48 [条款7.4的释义:在反兴奋剂组织单方面实施临时停赛前,必须首先完成《条例》规定的内部审查。此外,实施临时停赛的签约方应当在实施临时停赛之前或之后,确保给运动员一次召开临时听证会的机会,或在实施临时停赛之后依照第8条的规定及时召开快速最终听证会。运动员有权依照条款13.2.3的规定提起上诉。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如果B样本检测不能证实A样本的结果,只要条件允许,先前已被临时停赛的运动员可以参加该赛事期间的后续比赛。同样,依照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集体项目的相关规定,如果运动队仍在参赛,该队运动员可以参加其后的比赛。依照条款10.13.2的规定,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的临时停赛应当折抵最终实施或接受的禁赛期。]

7.4.2 特定物质、特定方法、受污染产品的阳性检测结果或其他兴奋剂违规的选择性临时停赛

签约方可制定相关规则,在检测运动员的B样本或召开第8条所述的最终听证会之前,允许对条款7.4.1未涵盖的兴奋剂违规实施临时停赛。这些规则适用于签约方作为管理机构的赛事,或签约方负责运动队挑选程序,或签约方为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签约方对涉嫌兴奋剂违规有结果管理权。

7.4.3 听证或上诉的机会

尽管有条款7.4.1和7.4.2的规定,除非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为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供以下机会,否则不得实施临时停赛:(a)在临时停赛之前或在临时停赛之后,一次及时召开临时听证会的机会;或(b)临时停赛之后,依照第8条,一次及时召开快速听证会的机会。依照第13条,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还应当提供对实施临时停赛或不实施临时停赛的决定提起快速上诉的机会。

7.4.4自愿接受临时停赛

运动员可以主动在下列较晚发生的时间前,自愿接受临时停赛:(i)自收到B样本报告(或放弃B样本)起10天内或自收到任何其他兴奋剂违规通知之日起10天内,或(ii)运动员在收到该报告或通知后首次参加比赛之日。其他当事人可在收到兴奋剂违规通知之日起10天内主动、自愿接受临时停赛。自愿接受临时停赛后,临时停赛应当具有完全的效力,并与依照条款7.4.1或7.4.2实施的临时停赛以相同的方式处理。但是,自愿接受临时停赛后的任何时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撤回已接受的临时停赛。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已执行的临时停赛不应当获得任何折抵。

7.4.5 如果临时停赛是基于A样本的阳性检测结果,但随后的B样本检测(如果运动员或反兴奋剂组织提出要求)不能证实A样本检测结果,则不应当以条款2.1的违规为由对运动员实施任何进一步的临时停赛。如果以条款2.1的违规为由取消运动员(或其所在的运动队,根据相关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规定)的参赛资格,而随后的B样本检测不能证实A样本检测结果,在对赛事无其他影响的情况下,如果该运动员或其运动队仍有可能被重新安排参赛,则该运动员或运动队可以继续参加该赛事。

7.5 结果管理决定

7.5.1 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结果管理决定或裁决不得仅限于某一特定地域或运动项目,应当处理和确定以下事项,但不限于此:(i)兴奋剂违规是否成立或是否应当实施临时停赛,作出该决定的事实依据,以及违反的《条例》具体条款;以及(ii)兴奋剂违规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适用第9条和条款10.10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奖牌或奖金、禁赛期(以及禁赛期的起算日期)和任何经济后果,但不得要求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确定其赛事范围以外的禁赛或经济后果。49

7.5.2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就其赛事作出的结果管理决定或裁定在范围上可能有限,但应当至少处理和确定以下事项:(i)兴奋剂违规是否成立、确定违规的事实依据和违反的具体《条例》条款,以及(ii)适用第9条和条款10.1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奖牌、积分和奖金。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对结果管理决定只承担有限的职责,则必须遵守条款7.1.4的规定。50

49 [条款7.5.1的释义:结果管理决定包括临时停赛。]

7.6 结果管理决定的通知

应当依照第14条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将结果管理决定通知运动员、其他当事人、签约方和WADA。

7.7 退役51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退役,而结果管理程序尚在进行中,实施结果管理程序的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完成该结果管理程序。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结果管理程序开始前退役,在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兴奋剂违规时对其有结果管理权的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实施结果管理。

50 [条款7.5.2的释义:除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作出的结果管理决定外,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每项决定均应当说明兴奋剂违规是否成立以及该违规导致的所有后果,包括条款10.1规定的取消比赛成绩之外的任何取消(由赛事管理机构决定)。依照第15条的规定,结果管理决定及实施的后果应当在每个国家的每项运动中自动生效。例如,如果根据赛内采集的样本的阳性检测结果认定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则依照第9条取消运动员在该项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并且依照条款10.10,还应当取消该运动员自样本采集之日起至整个禁赛期间取得的所有其他比赛成绩。如果阳性检测结果来自赛事中的兴奋剂检查,则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有责任决定是否依照条款10.1的规定,取消该运动员在样本采集之前在该赛事中取得的其他个人成绩。]

51 [条款7.7的释义: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接受任何反兴奋剂组织管辖前的行为不构成兴奋剂违规,但可作为拒绝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取得某体育组织会员资格的合法依据。]

第8条 结果管理:获得公平听证和听证决定通知的权利

8.1 公平听证

对于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任何当事人,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至少在合理的时间内,由一个公平、公正和运行独立的听证小组依照WADA《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召开一次公平听证会。应当依照条款14.3的规定公开披露及时作出的合理决定,尤其是要包括对禁赛期和依照条款10.10取消比赛成绩的原因的解释。52

8.2 赛事听证

与赛事相关的听证会可以依照相关反兴奋剂组织和听证小组的规则,通过快速程序召开。53

8.3 放弃听证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以明确表示放弃听证的权利,或因未能在反兴奋剂组织规则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对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兴奋剂违规指控提出质疑而放弃听证的权利。

8.4 听证决定的通知

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第14条的规定,向依照条款13.2.3有上诉权的运动员或其他反兴奋剂组织提供论述详尽的听证决定,或在放弃听证的情况下,提供论述详尽的决定解释所采取的行动,并依照条款14.3的规定予以公布。

52 [条款8.1的释义:本条款要求在结果管理程序的某个环节,应当向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供及时、公平和公正的听证机会。这些原则也见于《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译者注:即《欧洲人权公约》)条款6.1,在国际法中得到普遍接受。本条款无意取代反兴奋剂组织自己的听证规则,而是旨在确保反兴奋剂组织制定出与这些原则一致的听证程序。]

53 [条款8.2的释义:例如,如果在重大赛事之前解决兴奋剂违规可以确定运动员是否有参赛资格,或在赛事期间案件的解决将影响运动员成绩的有效性或能否继续参赛,则可以举行快速听证会。]

8.5 直接在CAS举行一次听证

经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和WADA的一致同意,对国际级运动员、国家级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出的兴奋剂违规指控可以通过直接在CAS举行一次听证进行审理。54

第9条 个人成绩的自动取消

在个人项目的赛内检查中发现的兴奋剂违规,将自动取消运动员在该项比赛中获得的成绩,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取消所获得的任何奖牌、积分和奖金。55

54 [对条款8.5的释义:在某些情况下,在国际或国家层面举行初审听证,再由CAS重审会产生巨额费用。如果本条款涉及的各方确认各自的利益将会在一次听证中得到充分保护,则运动员或反兴奋剂组织无需承担两次听证会的额外费用。反兴奋剂组织可以作为观察员参加CAS听证会。]

55 [第9条的释义:就集体项目而言,个人运动员获得的任何奖项将被取消。但是,取消运动队的成绩应当依照第11条的规定。在一些非集体项目但将奖项颁发给运动队的比赛项目中,如果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将依照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适用规则取消该运动队成绩或实施其他纪律处罚措施。]

第10条 对个人的处罚56

10.1 赛事期间因兴奋剂违规而取消比赛成绩

依照赛事管理机构的决定,在赛事期间发生的或与赛事有关的兴奋剂违规,可取消该运动员在该赛事中取得的所有个人成绩,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取消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但条款10.1.1规定的情况除外。57

是否取消赛事的其他比赛成绩,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包括,诸如运动员兴奋剂违规的严重程度以及该运动员在其他比赛中的检测结果是否为阴性。

10.1.1 如果运动员证明自己对违规无过错或无疏忽,则不应当取消该运动员在该赛事其他比赛中的个人成绩,但可能已受到该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影响的成绩除外。

10.2 因被发现、使用或企图使用或持有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而禁赛

在条款10.5、10.6或10.7免除、缩减或暂缓禁赛期的前提下,对条款2.1、2.2或2.6的违规的禁赛期规定如下:

56 [第10条的释义:处罚的一致性一直是反兴奋剂领域中讨论和争议最多的一个问题。一致性意味着适用相同的规则和标准来评估每个案件的特殊情况。反对处罚一致性的观点基于各运动项目之间的差异,例如,在一些运动项目中,运动员是职业运动员,从运动中赚取可观的收入,而在另一些运动项目中,运动员是真正的业余选手;在某些运动项目中,运动员的职业生涯较短,标准的禁赛期对这些运动员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传统上职业生涯较长的运动员。赞成处罚一致性的一个主要论点是,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两名运动员在类似的情况下检查出同一种禁用物质的阳性结果,但仅仅因为他们从事的运动项目不同就受到不同的处罚,这显然是不对的。此外,在处罚上过于灵活往往会认为某些体育组织对兴奋剂使用者的处罚过于宽松,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处罚缺乏一致性也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的根源。]

57 [条款10.1的释义:第9条取消的是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例如仰泳100米)中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成绩,而本条款可能导致该运动员在赛事(例如游泳世锦赛)期间所有比赛成绩的取消。]

10.2.1 在不违反条款10.2.4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禁赛期为4年:

10.2.1.1 兴奋剂违规涉及非特定物质或非特定方法,除非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该兴奋剂违规不是故意行为。58

10.2.1.2 兴奋剂违规涉及某种特定物质或特定方法,并且反兴奋剂组织能够证明该兴奋剂违规是故意行为。

10.2.2 如果不适用条款10.2.1,在不违反条款10.2.4.1规定的情况下,禁赛期应当为2年。

10.2.3 条款10.2使用的“故意”一词是指某些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兴奋剂违规,或明知该行为具有构成或导致兴奋剂违规的高风险,但仍明显无视该风险而实施的行为。59对于仅在赛内禁用的物质的阳性检测结果所导致的兴奋剂违规,如果该物质是特定物质,并且运动员能够证明该禁用物质是在赛外使用的,则应当推定为非“故意”,但该推定可以被推翻。对于仅在赛内禁用的物质的阳性检测结果所导致的兴奋剂违规,如果该物质是非特定物质,并且运动员能够证明该禁用物质是在赛外使用,并且与运动能力无关的,则不应当视为“故意”行为。

10.2.4 尽管条款10.2有其他规定,但是如果兴奋剂违规涉及滥用物质,则:

58 [条款10.2.1.1的释义:虽然在理论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在不说明禁用物质是如何进入自己体内的情况下证明其兴奋剂违规不是故意的,但在条款2.1的兴奋剂违规案件中,运动员在没有证实禁用物质来源的情况下成功证明其行为是非故意,这是基本不可能的。]

59 [条款10.2.3的释义:条款10.2.3规定了“故意”的特殊定义,仅适用于条款10.2的目的。]

10.2.4.1 如果运动员能够证明该摄入或使用发生在赛外并且与运动能力无关,则禁赛期应当为3个月。此外,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令人满意地完成了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批准的滥用物质治疗项目60,则依照本条款10.2.4.1计算的禁赛期可缩减至1个月。本条款10.2.4.1规定的禁赛期不得依照条款10.6的任何规定而缩减。

10.2.4.2 如果摄入、使用或持有发生在赛内,并且运动员能够证明该情形与运动能力无关,则该摄入、使用或持有不应当视为条款10.2.1所指的故意行为,也不应当作为条款10.4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依据。

10.3 对其他兴奋剂违规的禁赛

除非适用条款10.6或条款10.7,条款10.2规定以外的兴奋剂违规的禁赛期如下:

10.3.1 对于条款2.3和条款2.5的违规,禁赛期应当为4年,但下列情况除外:(i)如果运动员未完成样本采集,并且该运动员能够证明其兴奋剂违规并非故意,则禁赛期应当为2年;(ii)在其他情况下,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有理由缩减禁赛期,则禁赛期应当在2年至4年之间,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而定;或(iii)在涉及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的案件中,禁赛期应当最长为2年,最短为警告和不禁赛,根据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的过错程度而定。

60 [条款10.2.4.1的释义:确定治疗项目是否得到批准以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令人满意地完成了该项目应当由反兴奋剂组织全权决定。本条款旨在为反兴奋剂组织提供回旋余地,运用其判断确定并批准合法和有信誉的治疗项目,而不是“弄虚作假”。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合法的治疗项目的特点可能会千差万别,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因此,WADA不可能为可接受的治疗项目制定强制性的标准。]

10.3.2 对于条款2.4的违规,禁赛期应当为2年,但根据运动员的过错程度,禁赛期可以缩减到至少1年。如果运动员在即将检查前改变行踪信息或有其他试图逃避兴奋剂检查严重嫌疑的行为,则运动员不得享有本条款规定的禁赛期从2年缩减至1年的灵活调整。

10.3.3 对于条款2.7或2.8的违规,禁赛期应当最短为4年,最长直至终身禁赛,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而定。涉及受保护人员的条款2.7或2.8的违规应当视为特别严重的违规,并且如果是由运动员辅助人员实施的特定物质以外的违规,则该运动员辅助人员应当被处以终身禁赛。此外,条款2.7或2.8的重大违规也可能违反非体育类法律法规,应当通报给行政主管部门、职业或司法机构。61

10.3.4 对于条款2.9的违规,禁赛期应当最短为2年,最长直至终身禁赛,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而定。

10.3.5 对于条款2.10的违规,禁赛期应当为2年,最短可以缩减到至少1年,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案件的其他情况而定。62

61 [条款10.3.3的释义:参与对运动员使用兴奋剂或包庇使用兴奋剂的人员,应当受到比检查结果呈阳性的运动员更为严厉的处罚。由于体育组织的权力通常仅限于取消资格认证、会员资格和其他体育收益,因此向主管部门通报运动员辅助人员是遏制使用兴奋剂的重要措施。]

62 [条款10.3.5的释义:如果条款2.10(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禁止合作)中所指的“其他当事人”是实体而非个人,则可依照第12条的规定对该实体予以纪律处罚。]

10.3.6 对于条款2.11的违规,禁赛期应当最短为2年,最长直至终身禁赛,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违规严重程度而定。63

10.4 可能延长禁赛期的加重处罚情节

除条款2.7(从事或企图从事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交易)、条款2.8(施用或企图施用)、条款2.9(共谋或企图共谋)或条款2.11(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阻止或报复向当局举报的行为)的违规外,在涉及兴奋剂违规的其他个案中,如果反兴奋剂组织证明存在加重处罚情节,并认为有理由对其处以超过标准处罚的禁赛期,则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加重处罚情节的性质,将原本适用的禁赛期延长最长不超过2年,除非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不知道其行为构成了兴奋剂违规。64

10.5 在无过错或无疏忽的情况下免除禁赛期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个案中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无疏忽,则应当免除其原本适用的禁赛期。65

63 [条款10.3.6的释义:被发现同时构成条款2.5(篡改)和条款2.11(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阻止或报复向当局举报的行为)的违规,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违规予以处罚。]

64 [条款10.4的释义:条款2.7(从事或企图从事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交易)、条款2.8(施用或企图施用)、条款2.9(共谋或企图共谋)和条款2.11(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阻止或报复向当局举报的行为)的违规不包括在条款10.4的适用范围内,因为对这些违规的处罚已经考虑到了严重的加重处罚情节的自由裁量问题,最严重的可到终身禁赛。]

65 [条款10.5的释义:本条款和条款10.6.2仅适用于实施处罚,不适用于确定是否发生了兴奋剂违规。这些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例如运动员能够证明,尽管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但还是没能躲过竞争对手的蓄意破坏。相反,无过错或无疏忽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因标签错误或受污染的维生素或营养补剂而导致的检测结果阳性(运动员应当对其摄入的任何物质负责(条款2.1),并已被警告营养补剂可能受到污染);(b)运动员的私人医生或体能教练在未向运动员透露的情况下对其施用禁用物质(运动员应当对其选择的医务人员负责,并有义务告知医务人员不得向其提供任何禁用物质);以及(c)运动员的配偶、教练员或与运动员联系的其他当事人蓄意破坏运动员的食物或饮料(运动员应当对其摄入的任何物质负责,并对其委托他人获取食物和饮料的行为负责)。但是,根据特定案件的特殊事实,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依照条款10.6的规定基于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而减轻处罚。]

10.6 在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的情况下缩减禁赛期

10.6.1 在特殊情况下对条款2.1、2.2或2.6的违规减轻处罚条款10.6.1规定的所有减轻处罚都是排他性适用,不得累加适用。

10.6.1.1 特定物质或特定方法

如果兴奋剂违规涉及特定物质(滥用物质除外)或特定方法,并且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则禁赛期应当最短为警告和不禁赛,最长为2年禁赛,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而定。

10.6.1.2 受污染产品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既能证明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又能够证明被发现的禁用物质(滥用物质除外)来自受污染产品,则禁赛期应当最短为警告和不禁赛,最长为2年禁赛,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而定。66

66 [条款10.6.1.2的释义:为了获得本条款规定的利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仅必须证明被发现的禁用物质来自受污染产品,还必须另行证明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运动员还应当注意的是,他们服用营养补剂的风险自负。除非运动员在服用受污染产品前已经高度谨慎,否则以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为由减轻处罚的做法很少适用于受污染产品的案件。例如,在评估运动员能否确定禁用物质的来源时,对于证明运动员是否实际使用了受污染产品、运动员是否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填报了后来被确定的受污染产品,这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条款的适用范围不应当扩大到需要经过某些制造过程的产品。如果阳性检测结果是由于自来水或湖水等“非产品”的环境污染所致,并且在没有合理理由预期会存在兴奋剂违规风险的情况下,通常依照条款10.5的规定判定为无过错或无疏忽。]

10.6.1.3 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

如果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的兴奋剂违规不涉及滥用物质,并且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能够证明自己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则禁赛期应当最短为警告和不禁赛,最长为2年禁赛,根据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的过错程度而定。

10.6.2 条款10.6.1之外的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的适用67

对于不适用条款 10.6.1的个案,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则可以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缩减原本适用的禁赛期,但缩减后的禁赛期不得少于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一半,并且本条款仍可适用条款10.7的规定,进一步缩减或免除禁赛期。如果原本适用的禁赛期为终身禁赛,则依照本条款缩减后的禁赛期不得少于8年。

10.7 因过错以外的原因免除、缩减或暂缓禁赛期或其他后果

10.7.1 提供切实协助发现或证明违反《条例》68

10.7.1.1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向反兴奋剂组织、刑事机构或职业纪律机构提供了切实协助,使得(i)反兴奋剂组织发现或指控另一当事人的兴奋剂违规;或(ii)刑事机构或纪律机构发现或指控另一当事人的刑事犯罪或职业违规行为,并且提供切实协助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信息会提交给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或(iii)WADA对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国际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行为,对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运动员生物护照管理团队(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定义)的不合规行为启动程序;或(iv)经WADA批准,刑事机构或纪律机构指控兴奋剂以外的违反体育诚信的刑事犯罪或职业违规或体育违规,对兴奋剂违规负有结果管理职责的反兴奋剂组织可在依照第13条作出上诉裁决或上诉期限届满前,暂缓对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实施部分后果(取消成绩和强制性公开披露除外)。在依照第13条作出上诉裁决或上诉期限届满后,只有经WADA和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批准后,反兴奋剂组织才能暂缓执行部分原本适用的后果。

67 [条款10.6.2的释义:条款10.6.2可适用于任何兴奋剂违规,除了“故意”是兴奋剂违规构成要件之一的条款(例如条款2.5、条款2.7、条款2.8、条款2.9或条款2.11)或是某一特定处罚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条款(例如条款10.2.1),或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在某一条款中已规定了禁赛期幅度的条款。]

68 [条款10.7.1的释义: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和其他当事人承认错误并愿意揭露其他兴奋剂违规,他们的合作对纯洁体育至关重要。]

暂缓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幅度应当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兴奋剂违规的严重程度,以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为消除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不遵守《条例》和/或违反体育诚信所提供的切实协助的价值。可暂缓的禁赛期不得超过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四分之三。如果原本适用的禁赛期是终身禁赛,则依照本条款,非暂缓的禁赛期不得少于8年。为了本款的目的,原本适用的禁赛期不应当包括依照条款10.9.3.2可以增加的任何禁赛期。如果寻求提供切实协助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出要求,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允许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依照《互不损害协议》,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信息。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无法继续合作,也不能提供暂缓后果所依据的完整可靠的切实协助,则暂缓后果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恢复原有后果。无论反兴奋剂组织是否决定恢复已暂缓的后果,任何有权依照第13条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均可对该决定提起上诉。

10.7.1.2 为进一步鼓励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切实协助,应实施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或应已经构成兴奋剂违规或涉嫌兴奋剂违规或违反《条例》其他规定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要求,WADA可在结果管理程序的任何阶段,包括在依照第13条作出上诉裁决后,同意其认为适当的暂缓原本适用的禁赛期和其他后果。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提供的切实协助的价值大于本条款规定的切实协助的价值,则WADA可批准暂缓禁赛期和其他后果,甚至不予以禁赛处罚、不强制公开披露和/或不要求退还奖金或支付罚款或费用。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WADA对上述禁赛期或其他后果的批准应当以恢复后果为前提。尽管有第13条的规定,但不得对WADA在本条款10.7.1.2范围内作出的决定提起上诉。

10.7.1.3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因切实协助而暂缓任何一部分原本适用的处罚,则应当依照第14条的规定,向有权依照条款13.2.3对该决定提起上诉的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发出通知,说明作出该决定的理由。

在WADA认为最有利于反兴奋剂工作的特殊情况下,WADA可以授权反兴奋剂组织签订适当的保密协议,限制或延迟披露切实协助协议或所提供的切实协助。

10.7.2 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自认兴奋剂违规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收到可能证明兴奋剂违规的样本采集通知前(或如果是条款2.1以外的其他兴奋剂违规,在收到依照第7条其自认违规的首次通知前),自愿承认兴奋剂违规,并且该自认在当时是违规的唯一可靠证据,则可以缩减禁赛期,但不得少于原本适用禁赛期的一半。69

10.7.3 适用减轻处罚的多重理由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其有权依照条款10.5、10.6或10.7中的多项规定减轻处罚,则在适用条款10.7规定的减轻或暂缓处罚前,应当依照条款10.2、10.3、10.5和10.6确定原本适用的禁赛期。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其有权依照条款10.7缩减或暂缓禁赛期,则禁赛期可以缩减或暂缓,但不得少于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四分之一。

10.8 结果管理协议

10.8.1 基于早自认早接受处罚而对某些兴奋剂违规缩减1年禁赛期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收到反兴奋剂组织可能导致适用4年或4年以上禁赛期(包括依照条款10.4认定的禁赛期)的兴奋剂违规通知后,在收到该兴奋剂违规指控通知后的20天内自认违规并接受所判定的禁赛期,则反兴奋剂组织可将对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主张适用的禁赛期缩减1年。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依照本条款10.8.1的规定缩减了1年的禁赛期,则不得再依照其他任何条款进一步缩减禁赛期。70

69 [条款10.7.2的释义:本条款适用于在反兴奋剂组织尚未意识到已发生兴奋剂违规的情况下,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主动自认兴奋剂违规。本条款不适用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认为自己即将被发现违规而自认违规事实的情况。禁赛期的缩减幅度应当根据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主动自认而被发现的可能性而定。]

10.8.2 案件解决协议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面对反兴奋剂组织提出的兴奋剂违规指控后自认兴奋剂违规,并同意接受反兴奋剂组织和WADA认定的后果,则:(a)根据反兴奋剂组织和WADA对条款10.1至10.7针对被指控的兴奋剂违规的适用性、违规的严重程度、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自认违规的及时性所做的评估,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获得缩减的禁赛期;以及(b)禁赛期可从样本采集之日或最近发生的另一起兴奋剂违规发生之日起算。但是,在适用本条款的各种情况下,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应当至少执行商定的禁赛期的一半,从以下两个日期中较早的起算:(1)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接受处罚之日;(2)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随后遵守临时停赛之日。WADA和反兴奋剂组织是否决定签订案件解决协议、禁赛期的缩减幅度和禁赛期的开始日期不属于由听证机构决定或审查的事项,不得依照第13条的规定提起上诉。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希望依照本条款签订案件解决协议并提出要求,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允许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与反兴奋剂组织讨论自认兴奋剂违规的问题,但须遵守《互不损害协议》。71

70 [条款10.8.1的释义:例如,如果反兴奋剂组织指控运动员因使用合成类固醇而构成条款2.1的违规,并主张适用禁赛期为4年,则该运动员可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限内自认兴奋剂违规并接受3年的禁赛期,以此单方面将禁赛期缩减至3年,但不得进一步缩减。这样无需召开听证会就可以解决这个案件。]

10.9 多次违规

10.9.1 第二次或第三次兴奋剂违规

10.9.1.1 对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第二次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应当为以下两项中较长的一项:

(a)6个月; 或

(b)禁赛期在以下范围内:

(i)第一次违规的禁赛期加上将第二次违规视为第一次发生的情形下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总和;以及

(ii)将第二次违规视为第一次发生的情形下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的两倍。在此范围内的禁赛期根据第二次违规的整体情况和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而定。

10.9.1.2 第三次兴奋剂违规将导致终身禁赛,除非第三次违规符合条款10.5或10.6规定的减免禁赛期的条件,或第三次违规是条款2.4的违规。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禁赛期应当为8年以上直至终身禁赛。

10.9.1.3 条款10.9.1.1和10.9.1.2规定的禁赛期可通过适用条款10.7进一步缩减。

71 [条款10.8.2的释义:在达成案件解决协议中规定的后果时,应当考虑第10条中规定的任何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因素,这些因素不得在该协议条款之外适用。在某些国家,实施禁赛期完全由听证机构决定。在这些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不得为条款10.8.1的目的主张具体的禁赛期,也无权同意条款10.8.2规定的具体禁赛期。在这些情况下,条款10.8.1和10.8.2将不适用,但听证机构可以予以考虑。]

10.9.2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已经证明无过错或无疏忽的兴奋剂违规不应当视为条款10.9所述的违规。此外,依照条款10.2.4.1的规定受到处罚的兴奋剂违规不应当视为条款10.9所述的违规。

10.9.3 某些可能存在多次违规的附加规则

10.9.3.1 为实施条款10.9规定的处罚,除条款10.9.3.2和10.9.3.3规定的情况外,只有在反兴奋剂组织能够证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收到依照第7条发出的通知后,或在反兴奋剂组织采取合理措施发出第一次兴奋剂违规通知后,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又发生了另一起兴奋剂违规,才能将其视为第二次违规。如果反兴奋剂组织无法证明这一点,则应当将这些违规一并视为初次违规,并根据较重的违规进行处罚,包括适用加重处罚情节。依照条款10.10的规定,将追溯取消直至前一次违规期间取得的所有比赛成绩。72

10.9.3.2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证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第一次违规通知前还有一次兴奋剂违规,并且该额外违规发生在第一次违规之前或之后的12个月或更长时间,则该额外违规的禁赛期应当按单独的初次违规计算,此禁赛期与先前违规的禁赛期连续执行而不是同时执行。在适用本条款10.9.3.2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应当合并记为条款10.9.1所述的单一的一次违规。

72 [条款10.9.3.1的释义:如果在实施处罚后,反兴奋剂组织发现在第一次违规通知之前还发生了兴奋剂违规,则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例如,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基于同时裁决这两起违规可能实施的处罚而对本案实施处罚,包括适用加重处罚情节。]

10.9.3.3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证明,在指控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能存在兴奋剂违规的相关兴奋剂管制过程中,其又构成了条款2.5的违规,则条款2.5的违规应当视为单独的初次违规,其禁赛期应当与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所处以的禁赛期(如有)连续执行而不是同时执行。在适用本条款10.9.3.3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应当合并记为条款10.9.1所述的单一的一次违规。

10.9.3.4 如果反兴奋剂组织证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禁赛期间第二次或第三次兴奋剂违规,则多次违规的禁赛期应当连续执行,而不是同时执行。

10.9.4 10年内的多次兴奋剂违规

就条款10.9而言,每次兴奋剂违规都必须发生在同一个10年期间,才能视为多次违规。

10.10 取消样本采集后或兴奋剂违规后的比赛成绩

除依照第9条自动取消阳性样本的比赛成绩外,自阳性样本采集之日(无论赛内检查还是赛外检查),或自发生其他兴奋剂违规之日起,直至临时停赛或禁赛期开始,该运动员获得的所有其他比赛成绩应当全部取消,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取消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但为公平起见需另作决定的情况除外。73

73 [条款10.10的释义:《条例》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妨碍受到兴奋剂违规当事人行为损害的干净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向其索赔的任何权利。]

10.11 取消的奖金

反兴奋剂组织或其他签约方在追回因兴奋剂违规而被取消的奖金后,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将这笔奖金分配给那些在被取消奖金的运动员不参赛的情况下本有权获得奖金的运动员。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在其规则中规定是否为了运动员排名而考虑重新分配奖金。74

10.12 经济后果

反兴奋剂组织可在其规则中规定,按比例追偿兴奋剂违规产生的费用或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但是,反兴奋剂组织只可在已经处以原本适用的最长禁赛期的案件中实施经济处罚。只有在符合比例原则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经济处罚。不得将追偿费用或经济处罚视为缩减禁赛期或减轻依照《条例》原本适用的其他处罚的依据。

10.13 禁赛期的开始

如果运动员已经因兴奋剂违规而处于禁赛期间,则任何新的禁赛期应当从当前禁赛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执行。否则,除非下文另有规定,禁赛期应当从规定禁赛的最终听证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放弃听证会或未召开听证会,则应当从接受禁赛或强制执行禁赛处罚之日起算。

10.13.1 不应当归责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延误

如果在听证过程或兴奋剂管制的其他方面出现实质性延误,并且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此类延误不应当归责于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则实施处罚的机构可以将禁赛期的起算日提前到以下较早的日期:样本采集之日或最近发生的另一起兴奋剂违规之日。在禁赛期间,包括可追溯的禁赛期间,取得的所有比赛成绩都应当予以取消。75

74 [条款10.11的释义:本条款无意要求反兴奋剂组织或其他签约方承担追缴被取消奖金的积极义务。如果反兴奋剂组织选择不采取任何行动收缴被取消的奖金,则可将其追回奖金的权利转让给本应当收到奖金的运动员。“合理分配和分发奖金的措施”可以包括依照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与其所属运动员的约定,使用已追缴的被取消的奖金。]

10.13.2 已执行的临时停赛或禁赛期的折抵问题

10.13.2.1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遵守临时停赛的规定,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临时停赛期应当折抵最终可能实施的禁赛期。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遵守临时停赛,则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已执行的临时停赛期不得折抵。如果依照某项决定执行了禁赛期,而该决定随后被提起上诉,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已执行的禁赛期应当折抵上诉后最终可能实施的禁赛期。

10.13.2.2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接受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实施的临时停赛,并在此后遵守临时停赛的规定,则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自愿接受的临时停赛期应当折抵最终可能实施的禁赛期。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自愿接受临时停赛的文件副本应当及时提供给条款14.1规定的有权收到涉嫌兴奋剂违规通知的各方。76

10.13.2.3 临时停赛或自愿接受临时停赛生效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段均不折抵禁赛期,无论运动员选择不参赛还是受到运动队停赛。

75 [条款10.13.1的释义:如果发生条款2.1的违规以外的兴奋剂违规,反兴奋剂组织发现和查明足以证明兴奋剂违规的事实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很长,特别是在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已采取积极措施避免被发现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适用本条款规定的在较早日期开始处罚的灵活措施。]

76 [条款10.13.2.2的释义:运动员自愿接受临时停赛不等于运动员自认违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对运动员不利的推论。]

10.13.2.4 针对集体项目,如果对运动队实施禁赛期,禁赛期应当从规定禁赛的最终听证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放弃听证会,则应当从接受或强制实施禁赛之日起算,但为公平起见需另作决定的情况除外。运动队的临时停赛期(不论是强制执行还是自愿接受)都应当折抵最终可能实施的禁赛期。

10.14 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间的身份

10.14.1 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间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

已被宣布禁赛或正在临时停赛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得在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间以任何身份参加由任何签约方、签约方成员组织,或签约方成员组织的俱乐部或其他成员组织授权或组织的比赛或活动(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也不得参加由任何职业联盟或任何国际或国家级赛事组织授权或组织的比赛,或由政府部门资助的任何高水平或国家级体育活动。77

77 [条款10.14.1的释义:例如,依照下文条款10.14.2的规定,被禁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该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成员俱乐部组织的或由政府机构资助的训练营、表演赛或练习。此外,被禁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非签约方的职业联赛(例如,北美职业冰球联赛、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等)、非签约方国际赛事组织机构或非签约方国家级赛事组织机构举办的赛事,否则将导致条款10.14.3规定的后果。“活动”一词还包括行政活动,例如担任本条款所述组织的官员、主管、管理人员、雇员或志愿者等。在一项运动中实施的禁赛也应当得到其他运动项目的承认(见条款15.1“决定的自动约束力”)。禁赛期间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得在禁赛期间以任何其他身份担任教练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否则也可能导致另一名运动员构成条款2.10的违规。签约方或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承认运动员在禁赛期间达到的任何运动能力标准。]

禁赛期超过4年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在完成4年的禁赛期后,以运动员的身份参加未经《条例》签约方或《条例》签约方成员组织批准或以其他方式授权的地方体育赛事,前提是该地方体育赛事的级别不能使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资格直接或间接参加全国锦标赛或国际赛事(或累积积分),也不能使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以任何身份与受保护人员合作。

禁赛期间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仍应接受兴奋剂检查,并按照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提供行踪信息。

10.14.2 恢复训练

作为条款10.14.1的例外情况,运动员可以随队恢复训练,或使用签约方成员组织的俱乐部或其他成员组织的设施的时间,按以下两个期间中较短的为准:(1)运动员禁赛期的最后2个月,或(2)禁赛期的最后四分之一。78

10.14.3 禁赛期间或临时停赛期间违规参加比赛或活动

如果已被宣布禁赛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违反条款10.14.1所述的禁止在禁赛期间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则应当取消其比赛成绩,并在原禁赛期结束后追加与原禁赛期长度相等的新禁赛期。新的禁赛期,包括警告和不禁赛,可以根据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案件的其他情况进行调整。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违反了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以及禁赛期的调整是否合适,应当由最初负责结果管理并实施原禁赛期的反兴奋剂组织决定。可依照第13条的规定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

78 [条款10.14.2的释义:在许多集体项目和一些个人项目(例如跳台滑雪和体操)中,运动员无法有效地自行训练,以便在禁赛期结束时做好参赛准备。在本条款所述的训练期间,除训练外,禁赛运动员不得参加或从事条款10.14.1所述的任何活动。]

如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违反条款10.14.1所述的临时停赛期间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则已执行的临时停赛期不得折抵,且其参赛成绩将被取消。

如果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协助尚在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的某当事人违反禁止参加比赛或活动的规定,对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有管辖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对其协助行为按照条款2.9的违规予以处罚。

10.14.4 扣发禁赛期间的经济资助

此外,对不涉及条款10.5或10.6规定的减轻处罚的兴奋剂违规,签约方、签约方成员组织和政府有权扣发向该当事人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与体育相关的经济资助或其他与体育相关的收益。

10.15 处罚结果的主动公布

依照条款14.3的规定,主动公布是每项处罚的强制性内容。

第11条 集体项目运动队违规的后果

11.1 集体项目的兴奋剂检查

如果集体项目运动队中有超过一名运动员收到第7条规定的与赛事相关的兴奋剂违规通知,则该赛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赛事期间对该运动队实施适当的目标检查。

11.2 集体项目的违规后果

如果集体项目运动队中有超过两名运动员在赛事期间被发现兴奋剂违规,该赛事管理机构除对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个人实施任何后果以外,还应当对该运动队实施适当的处罚(例如,扣除积分、取消比赛成绩或参加赛事的资格,或其他处罚)。

11.3 赛事管理机构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为集体项目确定更严格的后果

赛事管理机构可选择为赛事制定规则,对集体项目实施比条款11.2规定得更严格的后果。79同样,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选择制定规则,对其权限范围内的集体项目实施比条款11.2规定得更严格的后果。

第12条 签约方对其他体育团体的处罚

各签约方应当制定规则,责成其各成员组织和受其管辖的任何其他体育团体在其职权范围内遵守、实施、维护和执行《条例》。如果签约方发现其成员组织或受其管辖的其他体育团体未能履行该义务,则签约方应当对该组织或团体采取适当措施。80特别是,签约方的措施和规则应当包括可能禁止该组织或团体的部分或全部成员参加未来特定赛事或在特定时间内举行的所有赛事。81

79 [条款11.3的释义:例如,国际奥委会可以制定规则,规定奥运会期间根据较少的兴奋剂违规次数而取消运动队参加奥运会的资格。]

80 [对第12条的释义:本条无意要求签约方承担积极监督成员组织不遵守《条例》行为的义务,而仅要求签约方在意识到有此类行为时采取行动。]

81 [对第12条的释义:本条明确规定,《条例》不限制各组织之间可能存在的纪律处罚权。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的处罚,请参阅条款24.1。]

第13条 结果管理:上诉82

13.1 可上诉的决定

对依照《条例》或依照《条例》制定的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依照下文条款13.2至13.4的规定或《条例》或国际标准的其他规定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此类决定继续有效,除非上诉机构另有指令。

13.1.1 审查范围不受限制

上诉审查范围包括与该事项有关的所有问题,并且明确不限于最初决定作出方审查的问题或审查范围。上诉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在初审听证会中没有提出的证据、法律论据和主张,前提是这些证据、法律论据和主张来源于初审听证中提出或处理的相同诉因,或相同的一般事实或情况。83

13.1.2 CAS不受制于被上诉的结论

CAS在作出裁决时,不受制于被上诉主体作出的判断。84

82 [对第13条的释义:《条例》旨在通过公正透明的内部程序,以最终上诉来解决反兴奋剂问题。反兴奋剂组织依照第14条作出的反兴奋剂决定是公开透明的。特定当事人和组织,包括WADA,均有机会对此类决定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依照第13条有上诉权的利害关系人或组织,据其定义,不包括可能因其他参赛者被取消资格而获益的运动员或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

83 [对条款13.1.1的释义:修订后的措辞无意对2015版《条例》进行实质性修改,而只是为了澄清。例如,如果运动员在初审听证中仅被指控篡改,但同样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共谋,则上诉方可在上诉中对该运动员提出篡改和共谋两项指控。]

84 [条款13.1.2的释义:CAS的程序是重新审理。先前的听证程序不能限制CAS仲裁程序过程中的证据考量,也不会对CAS仲裁程序产生影响。]

13.1.3 WADA无需等待用尽内部救济方式85

如果WADA有权依照第13条的规定提起上诉,并且在反兴奋剂组织程序中没有任何其他一方对最终决定提起上诉,则WADA可以直接向CAS提起上诉,而无需用尽反兴奋剂组织程序中的其他救济方式。

13.2 对兴奋剂违规、违规后果、临时停赛、执行决定和权限等决定的上诉

只有以下决定才能依照本条款13.2的规定提起上诉:判定兴奋剂违规成立的决定、对兴奋剂违规实施或不实施后果的决定,或兴奋剂违规不成立的决定;因程序原因(包括,如某项规定)而使得兴奋剂违规处理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的决定;WADA依照条款5.6.1作出的不得豁免退役运动员复出参赛的6个月通知要求的决定;WADA依照条款7.1作出的指定结果管理的决定;反兴奋剂组织不将阳性检测结果或非典型性结果作为兴奋剂违规提交的决定,或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进行调查后不继续追究兴奋剂违规的决定;根据临时听证会的结果实施或取消临时停赛的决定;反兴奋剂组织未能遵守条款7.4的决定;反兴奋剂组织无权对涉嫌兴奋剂违规或其后果作出裁决的决定;是否依照条款10.7.1,暂缓后果或恢复后果的决定;未能遵守条款7.1.4和7.1.5的决定;未能遵守条款10.8.1的决定;依照条款10.14.3作出的决定;反兴奋剂组织不依照第15条执行另一个反兴奋剂组织所作决定的决定;以及依照条款27.3作出的决定。

85 [条款13.1.3的释义:如果在反兴奋剂组织程序的最后阶段(例如初审听证)之前已作出决定,并且没有任何一方选择将该决定上诉到反兴奋剂组织程序的下一级(例如管理董事会),则WADA可以绕过反兴奋剂组织内部程序中的其余步骤,直接向CAS提起上诉。]

13.2.1 涉及国际级运动员或国际赛事的上诉

因参加国际赛事而产生的案件或涉及国际级运动员的案件,对其决定只能向CAS提起上诉。86

13.2.2 涉及其他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上诉

在不适用条款13.2.1的情况下,可以依照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制定的规则,对该决定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此类上诉规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及时召开听证会;
  • 公平、公正、运行独立和机构独立的听证小组;
  • 当事人自费聘请辩护人代表自己出席听证会的权利;和
  • 及时的、书面的和论述详尽的决定。
  • 如果上诉时上述机构不存在、不可用,则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有权向CAS提起上诉。

13.2.3 有权上诉的当事人

13.2.3.1 涉及国际级运动员或国际赛事的上诉

在条款13.2.1规定的情况下,以下各方有权向CAS提起上诉:(a)被上诉决定涉及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b)作出决定的案件涉及的另一方;(c)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d)当事人居住国或当事人拥有该国国籍或持有该国证件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e)国际奥委会或国际残奥委会,如果被上诉决定可能影响到奥运会或残奥会,包括影响奥运会或残奥会参赛资格;(f)WADA。

86 [条款13.2.1的释义:CAS的裁决是最终的并具有约束力,除非根据撤销或执行裁决的法律要求作出任何审查。]

13.2.3.2 涉及其他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上诉

在条款13.2.2规定的情况下,依照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有权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的当事方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各方:(a)被上诉决定涉及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b)作出决定的案件涉及的另一方;(c)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d)当事人居住国或当事人拥有该国国籍或持有该国证件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e)国际奥委会或国际残奥委会,如果被上诉决定可能影响到奥运会或残奥会,包括影响奥运会或残奥会参赛资格;和(f)WADA。对于条款13.2.2规定的情况,WADA、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还应当有权对国家级上诉机构的决定向CAS提起上诉。提起上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得到CAS的协助,从作出被上诉决定的反兴奋剂组织那里获得所有相关信息;如果CAS有此要求,该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提供这些信息。

13.2.3.3 通知义务

向CAS上诉的所有当事方必须确保WADA和所有其他有上诉权的当事方已及时收到上诉通知。

13.2.3.4 WADA以外各方的上诉期限

WADA以外各方的上诉期限应当在实施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中予以规定。

13.2.3.5 WADA的上诉期限

WADA的上诉截止日期应当以下列两个日期中较晚者为准:

(a)任何有上诉权的其他当事方上诉期截止后的21天;或

(b)WADA收到与该决定有关的完整案卷后的21天。87

13.2.3.6 对实施临时停赛的上诉

尽管此处另有规定,但可以对临时停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仅限于被处以临时停赛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

13.2.4 允许交叉上诉和随后上诉88

在依照《条例》提交给CAS的案件中,特别允许案件的被上诉人提起交叉上诉和随后上诉。依据第13条有上诉权的任何当事方必须最迟在应诉时提起交叉上诉或随后上诉。

13.3 反兴奋剂组织未能及时作出决定89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反兴奋剂组织未能在WADA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就兴奋剂违规是否成立作出决定,则WADA可以将其视为反兴奋剂组织已作出未发现兴奋剂违规的决定,而选择直接向CAS提起上诉。如果CAS听证小组认定兴奋剂违规确有发生,并且WADA选择直接向CAS上诉是合理的,则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向WADA偿付其支付的上诉费用和律师费。

87 [条款13.2.3的释义:无论是受CAS规则还是受条款13.2.3的管辖,当事方的上诉期限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如果一方未收到决定,其上诉权就不会终止。]

88 [条款13.2.4的释义:这项规定是必要的,因为自2011年起,如果反兴奋剂组织在运动员上诉期满后对决定提起上诉,CAS规则不再允许运动员有交叉上诉的权利。本规定允许各方有进行充分听证的权利。]

89 [条款13.3的释义:鉴于每起兴奋剂违规调查、结果管理和听证程序的不同情况,在WADA可能直接向CAS提起上诉进行介入前,让反兴奋剂组织限期作出决定是不可行的。但是,WADA在直接上诉前将与反兴奋剂组织协商,给其机会解释尚未作出决定的原因。本条款的任何规定均不禁止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也制定规则,授权其对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不当拖延结果管理的事项行使管辖权。]

13.4 关于TUE的上诉

只能依照条款4.4的规定对TUE决定提起上诉。

13.5 提起上诉决定的通知

作为上诉方的任何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第14条的规定,及时将提起上诉的决定通知条款13.2.3规定的有上诉权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和其他反兴奋剂组织。

13.6 对依照条款24.1作出决定的上诉

对于没有争议并且依照条款24.1的规定成为最终决定的通知,包括发现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并对该行为实施后果,以及恢复签约方资格的条件,均可以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对该通知向CAS提起上诉。

13.7 对暂停或取消实验室认可资格决定的上诉

对于WADA作出的暂停或取消实验室WADA认可资格的决定,只能由该实验室提起上诉,且只能向CAS上诉。

第14条 保密和报告

关于反兴奋剂结果的协调、公开程度和责任,以及尊重所有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隐私,按以下原则处理:

14.1 关于阳性检测结果、非典型性结果和其他涉嫌兴奋剂违规的信息

14.1.1 向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通知兴奋剂违规

涉嫌兴奋剂违规的通知形式和方式应当依照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则执行。

14.1.2 向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WADA通知兴奋剂违规

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在通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同时,还应当将涉嫌的兴奋剂违规通知该运动员所属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WADA。

14.1.3兴奋剂违规通知的内容

通知应当包括: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姓名、国籍、运动项目和小项、运动员的竞技水平、赛内检查或赛外检查、样本采集日期、实验室报告的检测结果以及《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要求的其他信息,或对于条款2.1以外的其他兴奋剂违规,还应当包括违反的规则和被指控违规的依据。

14.1.4 现状报告

除因调查尚未依照条款14.1.1发出兴奋剂违规通知外,条款14.1.2提及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定期获知依照第7条、第8条或第13条进行的任何审查或程序的最新情况和结果,并应当及时得到论述详尽的书面解释或决定,说明问题的解决情况。

14.1.5 保密

在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条款14.3的规定进行公开披露前,接到通知的组织除向有必要了解情况的人员(包括相关国家奥委会、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和集体项目运动队的相关人员)披露外,不得泄露这些信息。90

14.2 兴奋剂违规或违反禁赛或临时停赛决定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14.2.1 依照条款7.6、8.4、10.5、10.6、10.7、10.14.3或13.5作出的兴奋剂违规决定或与违反禁赛或临时停赛有关的决定,应当包括作出该决定的全部理由,包括在适用的情况下,说明未实施最严格处罚的理由。如果该决定不是以英文或法文作出,则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提供该决定的英文或法文摘要及支持理由。

90 [条款14.1.5的释义: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在其反兴奋剂规则中规定保护保密信息的程序,并对反兴奋剂组织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不当披露保密信息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纪律处罚。]

14.2.2 对依照条款14.2.1收到的决定有上诉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可在收到该决定后15天内要求得到与该决定有关的完整案卷的副本。

14.3 公开披露

14.3.1 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向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发出通知,并且依照条款14.1.2向相关反兴奋剂组织发出通知后,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可以公开披露任何被通知可能存在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身份、涉及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和违规性质,以及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受到临时停赛。

14.3.2 在依照条款13.2.1或13.2.2作出上诉裁决,或放弃上诉,或依照第8条的规定放弃召开听证会,或未及时对兴奋剂违规指控提出质疑,或依照条款10.8的规定解决了问题,或依照条款10.14.3的规定实施了新的禁赛期或警告后,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必须在不晚于20天内公开披露反兴奋剂事件的处理结果,包括运动项目、违反的反兴奋剂规则、违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涉及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如有)以及处罚结果。同一反兴奋剂组织还必须在20天内公开披露有关兴奋剂违规上诉裁决的结果,包括上述信息。91

14.3.3 在依照条款13.2.1或13.2.2作出上诉裁决并认定兴奋剂违规成立,或放弃上诉,或依照第8条的规定召开听证会认定兴奋剂违规成立或放弃听证会,或未及时对兴奋剂违规指控提出质疑,或已依照条款10.8的规定解决了该问题后,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可以公开披露该认定或决定,并就此事件公开发表评论。

91 [条款14.3.2的释义:如果条款14.3.2要求的公开披露会导致违反其他适用法律,则反兴奋剂组织未公开披露的做法不会认定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条款4.1规定的不遵守《条例》的行为。]

14.3.4 在任何情况下,经过听证会或上诉后,如果认定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没有发生兴奋剂违规,则该决定被提起上诉一事可以公开披露。但是,除非经过决定针对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公开披露该决定本身和基本事实。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采取合理措施获取他们的同意。如果获得同意,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按照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认可的形式,公开披露全部或编辑后的决定内容。

14.3.5 至少应当在反兴奋剂组织的网站上发布所需信息。信息保留时间为以下期限中较长者:1个月或整个禁赛期。

14.3.6 除条款14.3.1和14.3.3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反兴奋剂组织或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其中任何一方的官员不得公开评论任何未决案件的具体事实(不包括对过程和科学的一般描述),但针对运动员、其他当事人或其随行人员或其他代表公开发表的评论或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回应除外。

14.3.7 如果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则不需要进行条款14.3.2要求的强制性公开披露。在涉及未成年人、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的案件中,任何选择性的公开披露应当与案件的事实和实际情况相适应。

14.4 统计报告

反兴奋剂组织应当至少每年发布一份全面反映其兴奋剂管制活动的统计报告,并向WADA提交一份副本。反兴奋剂组织还可以发布报告,显示每位受检运动员的姓名和检查日期。WADA应当至少每年发布一次统计报告,汇总其从反兴奋剂组织和实验室收到的信息。

14.5 兴奋剂管制信息数据库和遵守《条例》的监督

为使WADA能够履行其监督遵守《条例》的职责,并确保反兴奋剂组织之间有效利用资源、实现相关的兴奋剂管制信息共享,WADA应当开发和管理兴奋剂管制信息数据库,例如ADAMS。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适用的国际标准的要求,通过此类数据库向WADA报告与兴奋剂管制相关的信息,特别包括以下信息:

(a)国际级和国家级运动员的生物护照数据;

(b)运动员的行踪信息,包括注册检查库运动员的行踪信息;

(c)TUE决定;以及

(d)结果管理决定。

14.5.1 为便于协调检查计划,避免各反兴奋剂组织在检查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并确保运动员生物护照档案及时更新,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和时限,通过将兴奋剂检查记录单录入ADAMS,向WADA报告所有赛内和赛外检查。

14.5.2 为便于WADA对TUE行使监督权和上诉权,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和时限,通过ADAMS报告所有TUE申请、决定和证明文件。

14.5.3 为便于WADA对结果管理行使监督权和上诉权,各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和时限,通过ADAMS报告下列信息:(a)阳性检测结果的兴奋剂违规通知和相关决定;(b)非阳性检测结果的其他兴奋剂违规通知和相关决定;(c)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d)实施、取消或恢复临时停赛的任何决定。

14.5.4 本条款所述的信息将酌情依照适用的规则提供给运动员、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对该运动员有检查权的任何其他反兴奋剂组织。92

14.6 数据隐私93

反兴奋剂组织可以依照《条例》和国际标准(特别包括《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的规定并遵守适用法律,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收集、储存、处理和披露与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有关的个人信息,开展反兴奋剂活动。

第15条 决定的执行

15.1 签约方反兴奋剂组织所作决定的自动约束力

15.1.1 签约方反兴奋剂组织、上诉机构(条款13.2.2)或CAS作出的兴奋剂违规决定,在通知程序各方后,不仅对程序各方具有约束力,而且自动对所有运动项目的所有签约方具有如下所述的约束力:

15.1.1.1 上述任何机构作出的临时停赛决定(召开临时听证会后或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接受临时停赛或放弃条款7.4.3提供的临时听证会、快速听证会或快速上诉的权利后)自动禁止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临时停赛期间参加任何签约方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运动项目(如条款10.14.1所述)。

92 [条款14.5的释义:ADAMS由WADA运作、管理和运营,其设计符合适用于WADA和使用该系统的其他组织的数据隐私法律和规范。保存在ADAMS中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无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都将严格保密,并依照《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标准》的规定处理。]

93 [条款14.6的释义:各国政府应当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或行政规范,以便:与反兴奋剂组织合作和共享信息;依照《条例》的规定在反兴奋剂组织之间共享数据等。]

15.1.1.2 上述任何机构作出的禁赛期决定(在召开听证会或放弃听证会后)自动禁止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禁赛期间参加任何签约方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运动项目(如条款10.14.1所述)。

15.1.1.3 上述任何机构作出的接受兴奋剂违规的决定对所有签约方具有自动约束力。

15.1.1.4 上述任何机构依照条款10.10在特定时间内取消成绩的决定,自动取消在特定时间内在任何签约方权限范围内取得的所有成绩。

15.1.2 自签约方收到决定的实际通知之日或该决定发布在ADAMS之日起(以较早者为准),各签约方有义务依照条款15.1.1的要求承认该决定及其效力,并执行该决定,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

15.1.3 自签约方收到该决定的实际通知之日或该决定发布在ADAMS之日起(以较早者为准),反兴奋剂组织、上诉机构或CAS作出的暂缓或取消后果的决定应当对各签约方具有约束力,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

15.1.4 尽管有条款15.1.1的规定,但是,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在赛事期间通过快速程序作出的兴奋剂违规决定对其他签约方不具有约束力,除非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规则为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供了快速程序以外的上诉机会。94

94 [条款15.1的释义:例如,如果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规则允许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选择快速向CAS上诉或依照CAS正常程序向CAS提起上诉,则不论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选择快速上诉,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最终决定或裁决对其他签约方具有约束力。]

15.2 执行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其他决定

签约方可决定执行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上述条款15.1.1未述及的其他反兴奋剂决定,例如在临时听证会之前或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接受临时停赛之前实施临时停赛。95

15.3 执行非签约方机构作出的决定

非《条例》签约方机构作出的反兴奋剂决定应当由各签约方执行,前提是各签约方认为该决定在该机构的权限范围内,并且该机构的反兴奋剂规则与《条例》一致。96

95 [条款15.1和15.2的释义: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条款15.1作出的决定由其他签约方自动执行,无需签约方作出任何决定或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如果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决定对运动员实施临时停赛,则该决定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一级自动生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决定”是由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不存在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单独作出的决定。因此,如果运动员认为临时停赛的决定不当,只能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为对象提出申诉。依照条款15.2的规定执行反兴奋剂组织的决定由各签约方自行决定。签约方依照条款15.1或15.2对决定的执行情况不得与对相关决定的上诉分开上诉。对其他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TUE决定的承认范围应当由条款4.4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决定。]

96 [条款15.3的释义:如果某个未接受《条例》的组织作出的决定在某些方面与《条例》一致,但在其他方面与《条例》不一致,则签约方在适用该决定时应当努力与《条例》的原则保持一致。例如,如果非签约方在与《条例》一致的程序中,发现运动员体内存在禁用物质而认定其兴奋剂违规,但适用的禁赛期短于《条例》规定的禁赛期,则所有签约方均应当认同兴奋剂违规的判定,该运动员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第8条召开听证会,以确定是否应当实施《条例》规定的较长的禁赛期。对于签约方是否依照条款15.3执行该决定,可依照第13条提起上诉。]

第16条 对参赛动物的兴奋剂管制

16.1 在任何有动物参赛的运动项目中,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应当为参赛动物制定并实施反兴奋剂规则。该反兴奋剂规则应当包括禁用物质清单、适当的检查程序和批准进行样本检测的实验室名单。

16.2 在确定参赛动物的兴奋剂违规、结果管理、召开公平听证会、违规后果和上诉方面,相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应当制定和实施与《条例》第1、2、3、9、10、11、13和17条基本一致的规定。

第17条 时效规定

除非已经依照第7条的规定,自被指控的兴奋剂违规发生之日起10年内,通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兴奋剂违规,或已经采取合理方式尝试通知,否则不得再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提起兴奋剂违规程序。

第二部分

教育与研究

第18条 教育

18.1 原则

教育项目是确保国际和国家层面上一致、协调和有效的反兴奋剂体系的核心。如《条例》导言所述,教育项目旨在维护体育精神,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和在无兴奋剂的赛场上公平竞争的权利。

教育项目应当提高意识,提供准确信息,培养决策能力,以防止故意和非故意的兴奋剂违规和其他违反《条例》的行为。教育项目及其实施应当树立维护体育精神的个人价值观和原则。

所有签约方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相互合作,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监督、评估和提升教育项目。

18.2 签约方的教育项目和计划

《教育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教育项目应当弘扬体育精神,并对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的选择产生积极和长远的影响。

签约方应当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计划,并根据教育计划中的明确理由,合理确定目标群体或活动的优先级别。97

签约方应当根据其他签约方的要求向其提供教育计划,以尽可能避免重复工作,并支持《教育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承认程序。

反兴奋剂组织的教育项目应当包括以下组成部分:提高认识、提供信息、价值观教育和反兴奋剂教育。这些内容应当至少在网站上发布。98

97 [条款18.2的释义: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进行的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与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风险有关的框架。该评估可以用于确定教育项目的优先目标群体。WADA还为签约方提供了教育资源,以支持其实施教育项目。]

98 [条款18.2的释义:例如,如果某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没有自己的网站,则可以在该国国家奥委会或负责该国体育运动的其他组织的网站上发布所需信息。]

  • 纯洁体育的原则和价值观;
  • 《 条例》规定的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和其他团体的权利和责任;
  • 严格责任原则;
  • 使用兴奋剂的后果,例如对身心健康、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以及处罚;
  • 兴奋剂违规;
  • 《 禁用清单》中的物质和方法;
  • 使用营养补剂的风险;
  • 使用药物和治疗用药豁免;
  • 检查程序,包括尿检、血检和运动员生物护照;
  • 注册检查库的要求,包括行踪信息和使用ADAMS;
  • 公开表达对兴奋剂问题的关切。

18.2.1 签约方建立的教育库和目标群体

签约方应当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最低要求,确定其目标群体,并建立教育库。99

18.2.2 签约方对教育项目的实施

针对教育库开展的任何教育活动应当由受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100

99 [条款18.2.1的释义:教育库不应当仅限于国家级运动员或国际级运动员,还应当包括在任何签约方、政府或接受《条例》的其他体育组织的管辖下参加体育运动的所有当事人,包括青年。]

100 [条款18.2.2的释义:本规定旨在引入教育工作者的概念。教育只能由受过培训的合格人员提供,就像只能由受过培训和任命的兴奋剂检查官才能实施检查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中,对受过培训的人员的要求是保护运动员并保持一致的教育标准。关于为教育工作者制定简单的认证项目的更多细节,请参阅WADA《教育规范指南》,包括可以实施的最佳干预措施实例。]

18.2.3 协调与合作

应当与利益相关方合作,支持实施《教育国际标准》,并发挥中央资料库的作用,汇集由WADA或签约方开发的信息和教育资源和/或教育项目。各签约方应当相互合作,并与各国政府合作以协调其工作。

在国家层面,应当由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与各自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政府和教育机构合作,对教育项目进行协调。这种协调应当最大限度地扩大教育项目在各运动项目、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中的覆盖面,并尽量减少重复工作。

针对国际级运动员的教育项目应当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优先事项。赛事教育应当是与国际赛事相关的任何反兴奋剂体系的强制性内容。

所有签约方应当相互合作,并与各国政府合作,鼓励相关体育组织、教育机构和职业协会制定并实施适当的行为守则,体现反兴奋剂体育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和道德规范。应当明确规定和宣传纪律处罚政策和程序,包括与《条例》一致的处罚措施。此类行为守则应当规定体育机构采取适当的纪律处罚措施,以配合执行任何兴奋剂处罚;或在证据不足难以进一步指控兴奋剂违规的情况下,该组织可以自行采取纪律处罚措施。

第19条 研究

19.1 反兴奋剂研究的宗旨和目标

反兴奋剂研究致力于在兴奋剂管制领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项目,并致力于开展无兴奋剂的体育运动的宣传和教育。

所有签约方和WADA应当相互合作,并同各国政府合作,鼓励和推动此类研究,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确保将此类研究成果用于促进符合《条例》原则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19.2 研究类型

除科学、医学、检测、统计和生理学调查外,相关的反兴奋剂研究还可以包括诸如社会学、行为学、法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除上述内容以外,应当对科学研发所产生的新物质或新方法的使用情况开展研究,以及基于与《条例》原则一致并尊重人体实验对象完整性的、以科学为基础的生理和心理训练方案,对其设计和评估的有效性开展研究。

19.3 协调研究、共享成果

通过WADA协调反兴奋剂研究至关重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应当将反兴奋剂研究成果提供给WADA,并在适当情况下与相关签约方、运动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共享研究成果。

19.4 研究实践

反兴奋剂研究应当遵循国际公认的道德规范。

19.5 使用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的研究

研究工作应当避免对运动员施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19.6 研究结果的滥用

应当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反兴奋剂研究成果不被滥用,不被用于使用兴奋剂的目的。

第三部分

责任与义务

所有签约方和WADA应当密切合作,以确保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斗争的胜利,并遵守《条例》。101

101 [释义:签约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责任在《条例》的不同条款中都有规定。本部分所列的责任是对上述责任的补充。]

第20条 签约方和WADA的附加责任与义务

各反兴奋剂组织可将其负责的兴奋剂管制或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但仍应当完全负责,确保其所委托的任何方面都遵守《条例》的规定。如果受委托的第三方为非签约方,则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与其签订协议,要求其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102

20.1 国际奥委会的责任与义务

20.1.1 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奥运会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0.1.2 要求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作为国际奥委会认可其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条件之一。

20.1.3 依照条款24.1的要求,对于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体育组织,扣发部分或全部奥林匹克资助和/或其他收益。

20.1.4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 (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1.5 授权和推动独立观察员项目。

102 [第20条的释义:显然,如果受反兴奋剂组织委托的作为非签约方的第三方未能遵守《条例》,并且该行为与其为另一个反兴奋剂组织提供的服务有关,则该反兴奋剂组织不对该第三方的行为负责。例如,如果国际泳联(FINA)和国际篮联(FIBA)都将兴奋剂管制工作委托给同一个非签约方的受委托的第三方,而服务提供方在向FINA提供服务时未能遵守《条例》,则只有FINA而不是FIBA应当对此不遵守《条例》的行为负责。但是,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依照合同,要求承担反兴奋剂责任的受委托的第三方报告其任何不遵守《条例》的行为。]

20.1.6 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并接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作为参加或参与奥运会的条件之一。

20.1.7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1.8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1.9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可能参与了兴奋剂案件。

20.1.10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

20.1.11 只接受政府已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国家申办奥运会,并且(依照条款24.1.9的要求)不接受不遵守《条例》或国际标准的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和/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所在国的赛事申办。

20.1.12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1.13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1.14 制定执行条款2.11的政策或规定。

20.2 国际残奥委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1 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残奥会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0.2.2 要求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残奥委会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作为国际残奥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之一。

20.2.3 依照条款24.1的要求,对于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体育组织,扣发部分或全部残疾人奥林匹克资助和/或其他收益。

20.2.4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2.5 授权和推动独立观察员项目。

20.2.6 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残奥会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并接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作为参加或参与残奥会的条件之一。

20.2.7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2.8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2.9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

20.2.10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可能参与了兴奋剂案件。

20.2.11 与相关国家组织、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20.2.12 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3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责任与义务

20.3.1 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0.3.2 要求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成员组织的政策、规则和规划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并采取适当行动予以执行,作为成员资格的条件之一;遵守《条例》的领域应当包括但不限于:(i)要求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仅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书面授权下实施检查,并使用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其他样本采集机构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采集样本;(ii)要求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依照条款5.2.1的规定,承认本国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权限,采取适当方式协助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对其运动项目实施国家检查计划;(iii)要求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依照条款6.1的规定,使用WADA认可或WADA批准的实验室对所有采集的样本进行检测;以及(iv)要求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发现的任何国家级的兴奋剂违规案件由独立运行的听证小组依照条款8.1和《结果管理国际标准》进行裁决。

20.3.3 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其成员组织授权或组织的比赛或活动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并接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作为参加或参与此类比赛或活动的条件之一。

20.3.4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3.5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3.6 要求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正式成员或其所属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正式成员的运动员接受样本采集,并提供准确和最新的行踪信息,作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注册检查库的一部分,并符合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如适用)规定的资格条件。103

103 [条款20.3.6的释义:例如,这可包括职业联赛的运动员。]

20.3.7 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制定规则,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由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其成员组织授权或组织的比赛或活动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接受反兴奋剂组织制定的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和反兴奋剂组织的结果管理权的约束,作为参加此类比赛或活动的条件之一。

20.3.8 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向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报告任何有兴奋剂违规迹象或与兴奋剂违规有关的信息,并配合有调查权的反兴奋剂组织开展调查。

20.3.9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3.10 授权和推动独立观察员项目。

20.3.11 对于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成员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其承认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扣发部分或全部资助。

20.3.12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可能参与了兴奋剂案件,确保后果的执行,并且如果兴奋剂违规案件涉及受保护人员或向超过一名违规运动员提供支持的运动员辅助人员,则应当对该运动员辅助人员主动开展调查。

20.3.13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包括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与相关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协调开展反兴奋剂教育。

20.3.14 只接受政府已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国家申办世界锦标赛和其他国际赛事,并且(依照条款24.1.9的要求)不接受不遵守《条例》或国际标准的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和/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所在国的赛事申办。

20.3.15 与相关国家组织、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20.3.16 依照条款20.7.14的规定,充分配合WADA开展的调查。

20.3.17 制定纪律处罚规定,并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制定纪律处罚规定,以防止无正当理由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运动员辅助人员,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管辖下的运动员提供支持。

20.3.18 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3.19 制定执行条款2.11的政策或规定。

20.4 国家奥委会和国家残奥委会的责任与义务

20.4.1 确保其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

20.4.2 要求其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成员组织的政策、规则和规划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执行,作为成员资格的条件之一。

20.4.3 尊重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在本国的自主权,不干涉其运行决策和活动。

20.4.4 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向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报告任何有兴奋剂违规迹象或与兴奋剂违规有关的信息,并配合有调查权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调查。

20.4.5 一旦运动员被确定出现在奥运会或残奥会的大名单或随后提交的报名文件上,至少要求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正式成员的运动员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要求接受样本采集并提供行踪信息,作为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条件之一。

20.4.6 与本国反兴奋剂组织合作;如果该国尚未成立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则与该国政府合作成立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但在此期间,国家奥委会或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履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责任。

20.4.7 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制定规则(或其他方式),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由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其成员组织授权或组织的比赛或活动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并接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和反兴奋剂组织的结果管理权的约束,作为参加或参与此类比赛或活动的条件之一。

20.4.8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4.9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4.10 对于禁赛期间的兴奋剂违规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扣发部分或全部资助。

20.4.11 对于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成员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其承认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扣发部分或全部资助。

20.4.12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包括要求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与相关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协调开展反兴奋剂教育。

20.4.13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可能参与了兴奋剂案件。

20.4.14 与相关国家组织、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20.4.15 制定纪律处罚规定,以防止无正当理由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运动员辅助人员,为国家奥委会或国家残奥委会管辖下的运动员提供支持。

20.4.16 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4.17制定执行条款2.11的政策或规定。

20.4.18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5 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责任与义务104

20.5.1 运行决策和活动独立于体育和政府,包括但不限于禁止任何人员在参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单项体育协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或负责体育或反兴奋剂的政府部门的管理和运作的同时,还参与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运行决策或活动。105

104 [条款20.5的释义:对于一些较小的国家,本条款所述的一些责任可由其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委托给地区反兴奋剂组织。]

20.5.2 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和政策。

20.5.3 与其他相关国家组织和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20.5.4 鼓励反兴奋剂组织之间的互检。

20.5.5 推进反兴奋剂研究。

20.5.6 在提供资助的情况下,扣发禁赛期间兴奋剂违规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的部分或全部资助。

20.5.7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可能参与了兴奋剂案件,并确保适当执行后果。

20.5.8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

20.5.9 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应当主管各国反兴奋剂教育。

20.5.10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5.11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105 [条款20.5.1的释义:例如,这不会禁止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担任重大活动组织机构或其他反兴奋剂组织的受委托的第三方。]

20.5.12 主动调查其管辖下的、涉及受保护人员兴奋剂违规案件中的运动员辅助人员,或为超过一名兴奋剂违规运动员提供支持的运动员辅助人员。

20.5.13 依照条款20.7.14的规定,充分配合WADA开展的调查。

20.5.14 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5.15 制定执行条款2.11的政策或规定。

20.5.16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 (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6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0.6.1 为其赛事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0.6.2 (a)依照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以及 (b)依照第12条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其管辖下的其他体育机构不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行为。

20.6.3 授权和推动独立观察员项目。

20.6.4 要求所有准备或参加赛事的运动员,以及与这些运动员有关的所有运动员辅助人员,同意并接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作为参加或参与赛事的条件之一。

20.6.5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6.6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6.7 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追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兴奋剂违规,包括调查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参与了兴奋剂案件。

20.6.8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

20.6.9 只接受政府已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国家申办赛事,并且(依照条款24.1.9的要求)不接受不遵守《条例》或国际标准的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和/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国家的赛事申办。

20.6.10 与相关国家组织、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20.6.11 依照《国际实验室标准》的规定,尊重实验室的运行独立性。

20.6.12 制定执行条款2.11的政策或规定。

20.7 WADA的责任与义务

20.7.1 接受《条例》,并通过WADA理事会批准的声明,承诺履行《条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106

20.7.2 制定和实施与《条例》和国际标准一致的政策和程序。

20.7.3 支持和指导各签约方努力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并依照《条例》条款24.1和《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的规定,监督其遵守情况。

20.7.4 批准适用于实施《条例》的国际标准。

20.7.5 对进行样本检测的实验室进行认可和再认可,或批准其他实验室进行样本检测。

20.7.6 制定和公布指南和最佳实施模式。

20.7.7 根据WADA运动员委员会的建议,向WADA执委会提交《运动员反兴奋剂权利法案》以批准通过。该《法案》将《条例》和国际标准中明确规定的运动员权利以及其他商定的在反兴奋剂领域全面保护运动员权利的最佳实践原则汇编在一起。

20.7.8 促进、开展、委托、资助和协调反兴奋剂研究,并推进反兴奋剂教育。

20.7.9 设计并实施有效的独立观察员项目和其他类型的赛事咨询项目。

20.7.10 在特殊情况下,按照WADA总干事的指示,主动或应其他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实施兴奋剂检查,并与相关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查询和调查。107

106 [条款20.7.1的释义:由于WADA在监督签约方遵守《条例》方面所起的作用,WADA不能成为签约方。]

107 [条款20.7.10的释义:WADA不是检查机构,但保留检查权。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问题已引起相关反兴奋剂组织的关注但尚未得到满意解决,则WADA有权自行实施检查。]

20.7.11 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协商,批准确定的检查和样本检测计划。

20.7.12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要求其参与兴奋剂管制工作的所有理事会成员、主管、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指定受委托第三方的人员)同意就直接和故意的不当行为,受与《条例》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或受签约方制定的类似规则和规定的约束,作为该职位或参与的条件之一。

20.7.13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依照《条例》被临时停赛或禁赛期间的当事人担任与兴奋剂管制有关的任何职务(经授权的反兴奋剂教育或矫正项目除外);或者,如果该当事人不受《条例》约束但是对其适用与《条例》一致的规则,发现其过去6年内直接和故意从事的行为构成兴奋剂违规,则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雇用此类人员。

20.7.14 自行调查兴奋剂违规、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的情况、WADA认可的实验室的不合规情况以及为使用兴奋剂提供便利的其他活动。

20.8 与第三方规定有关的合作

签约方应当相互合作,并与WADA和各国政府合作,鼓励对不受《条例》约束的运动员辅助人员有管辖权的职业协会和机构实施有关规定,将此类运动员辅助人员视为受《条例》管辖,禁止其实施兴奋剂违规的行为。

第21条 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的附加责任与义务

21.1 运动员的责任与义务

21.1.1 了解并遵守依照《条例》制定的所有适用的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1.1.2 随时准备接受样本采集。108

21.1.3 在反兴奋剂领域,对自己摄入的物质和使用的方法负责。

21.1.4 告知医务人员,运动员有义务不使用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并有责任确保自己接受的任何治疗不违反依照《条例》制定的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1.1.5 告知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关于非签约方发现该运动员在过去10年内兴奋剂违规的任何决定。

21.1.6 配合反兴奋剂组织调查兴奋剂违规。109

21.1.7 应任何对运动员有管辖权的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披露其运动员辅助人员的身份。

21.2 运动员辅助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21.2.1 了解并遵守依照《条例》制定的,适用于他们自己以及他们所支持的运动员的所有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1.2.2 配合运动员检查计划。

21.2.3 利用他们对运动员价值观和行为的影响力,培养运动员的反兴奋剂观念。

108 [条款21.1.2的释义:在充分考虑运动员的人权和隐私的情况下,出于合法的反兴奋剂考虑,有时需要在深夜或清晨采集样本。例如,众所周知,有些运动员在这些时间段内使用低剂量的EPO,以便无法在清晨发现该物质。]

109 [条款21.1.6的释义:拒绝合作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兴奋剂违规,但依照签约方的规则可以据此采取纪律处罚措施。]

21.2.4 告知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关于非签约方发现其在过去10年内兴奋剂违规的任何决定。

21.2.5 配合反兴奋剂组织调查兴奋剂违规。110

21.2.6 无正当理由,运动员辅助人员不得使用或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111

21.3 受《条例》约束的其他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21.3.1 了解并遵守依照《条例》制定的,对其适用的所有反兴奋剂政策和规则。

21.3.2 告知其所属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关于非签约方发现其在过去10年内兴奋剂违规的任何决定。

21.3.3 配合反兴奋剂组织调查兴奋剂违规。

21.4 地区反兴奋剂组织的责任与义务

21.4.1 确保成员国制定并实施与《条例》一致的规定、政策和规划。

21.4.2 要求成员国签署正式的地区反兴奋剂组织成员资格表,以明确规定将反兴奋剂责任委托给地区反兴奋剂组织,作为成员资格的条件之一。

21.4.3 与其他相关国家和地区组织和机构以及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合作。

110 [条款21.2.5的释义:拒绝合作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兴奋剂违规,但依照签约方的规则可以据此采取纪律处罚措施。]

111 [条款21.2.6的释义:如果运动员辅助人员无正当理由使用或个人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但不构成《条例》规定的兴奋剂违规,则该运动员辅助人员应当受到其他体育纪律处罚规定的约束。教练员和其他运动员辅助人员是运动员的榜样,有责任要求运动员远离兴奋剂。他们的个人行为不应当与该责任相冲突。]

21.4.4 鼓励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地区反兴奋剂组织之间的互检。

21.4.5 促进和协助相关反兴奋剂组织的能力建设。

21.4.6 促进反兴奋剂研究。

21.4.7 依照《教育国际标准》的要求,计划、实施、评估和提升反兴奋剂教育。

第22条 政府的参与112

各国政府签署2003年3月3日通过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哥本哈根宣言》,并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以此证明对《条例》的承诺。

签约方意识到,一国政府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该国政府的事务,必须遵守国际法和本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尽管各国政府仅受相关政府间国际公约(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要求的约束,但下列条款阐明了签约方期望政府对他们实施《条例》提供支持。

22.1 各国政府应当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和措施,以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

22.2 各国政府应当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或行政措施,以便:与反兴奋剂组织合作和共享信息;依照《条例》的规定在反兴奋剂组织之间共享数据;不受限制地传送尿样和血样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兴奋剂检查官不受限制地出入境以及进入国际级运动员或国家级运动员居住或训练的所有区域,进行事先无通知的检查,但须遵守适用的边境管制、移民和出入境的要求和规定。

112 [第22条的释义:大多数政府不能参与签署非政府协议(如本《条例》)或接受此类协议的约束。因此,不要求各国政府成为《条例》的签约方,而是要求他们签署《哥本哈根宣言》,并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虽然承认机制也许各不相同,但《条例》中体现的协调一致的反兴奋剂体系,更多是依靠体育界与各国政府之间的共同努力。本条款阐明了签约方对政府的明确期望。但是,这些仅仅是“期望”,因为各国政府只是“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要求。]

22.3 各国政府应当制定规则、规定或政策,对在体育运动中参与兴奋剂管制、竞赛或医疗的官员和雇员(包括以监管的身份)可能构成兴奋剂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前提是将与《条例》一致的规则适用于这些当事人。

22.4 各国政府不得允许以下身份的任何当事人在体育运动中从事任何涉及兴奋剂管制、竞赛或医疗的职位,包括以监管的身份:(i)因违反《条例》构成兴奋剂违规而正在禁赛期间,或(ii)如果不在反兴奋剂组织的管辖下,并且依照《条例》的规定尚未在结果管理程序中对其实施禁赛,但是如果将与《条例》一致的规则适用于该当事人,其已被认定有罪或在刑事、纪律或职业程序中发现其行为可能构成兴奋剂违规。在这种情况下,该当事人被取消资格的期限应当以下列两个期限中较长的一个为准:从有关刑事、职业或纪律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6年,或有关刑事、纪律或职业处罚确定的处罚期。

22.5 各国政府应当鼓励其所有公共服务部门或机构与反兴奋剂组织合作,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及时与反兴奋剂组织共享对反兴奋剂斗争有用的信息。

22.6 各国政府应当在保护人权、基本权利和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尊重仲裁,将其作为解决与兴奋剂有关的争议的首选方式。

22.7 尚未成立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政府应当与该国国家奥委会合作,成立国家反兴奋剂组织。

22.8 各国政府应当尊重本国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该国所属的地区反兴奋剂组织,以及该国WADA认可或批准的实验室的自主权,不得干涉其运行决策和活动。

22.9 各国政府不得限制或禁止WADA获取任何签约方、签约方成员组织或WADA认可或批准的实验室持有或控制的任何兴奋剂样本、反兴奋剂记录或信息。

22.10 如果一国政府未能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可能会失去条款20.1.11、20.3.14和20.6.9规定的申办和/或主办赛事的资格。如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一国政府此后不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则可能会导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ADA各自确定的严肃后果。

第四部分

承认、遵守、修改及解释

第23条 承认和实施

23.1 《条例》的承认

23.1.1 下列实体可以成为《条例》的签约方: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残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和其他与体育有重大关系的组织。

23.1.2 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残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国家残奥委会、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以及上述一个或多个实体承认的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等实体,在签署承认《条例》声明或WADA规定的其他承认形式后,方可成为签约方。

23.1.3 条款23.1.1所述的任何其他实体均可向WADA提交成为签约方的申请。该申请将依照WADA制定的政策进行审查。WADA将根据在此类政策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确定是否批准该申请。113 WADA批准申请后,申请方必须签署承认《条例》声明,并接受WADA为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方可成为签约方。

23.1.4 WADA将公布所有承认《条例》的签约方名单。

23.2 《条例》的实施

23.2.1 各签约方应当根据其权限并在其相关职责范围内,通过政策、法令、规则或规定执行适用的《条例》规定。

113 [条款23.1.3的释义:例如,这些条件和要求可以包括该实体提供的财政捐助,以支付WADA可能因申请程序和该实体后续的签约方地位而产生的行政、监督和遵守《条例》的费用。]

23.2.2 下列条款适用于反兴奋剂组织开展的反兴奋剂活动的范围,签约方必须在不作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执行(允许对语言作任何非实质性修改,例如提及该组织的名称、运动项目、条文编号等)114

  • 第1条(使用兴奋剂的定义);
  • 第2条(兴奋剂违规);
  • 第3条(使用兴奋剂的举证);
  • 条款4.2.2 (特定物质或特定方法);
  • 条款4.2.3(滥用物质);
  • 条款4.3.3(WADA确定《禁用清单》);
  • 条款7.7 (退役);
  • 第9条(个人成绩的自动取消);
  • 第10条(对个人的处罚);
  • 第11条(集体项目运动队违规的后果);
  • 第13条(上诉),但条款13.2.2、13.6和13.7除外;
  • 条款15.1(决定的自动约束力);
  • 第17条(时效规定);
  • 第26条(对《条例》的解释);
  • 附录一:定义。

114 [条款23.2.2的释义:对运动员辅助人员作出的与使用兴奋剂有关的,但本身并不构成《条例》规定的兴奋剂违规的行为,《条例》中的任何规定都不排除反兴奋剂组织制定并执行自己的具体纪律处罚规定。例如,在某教练员监管下的多名运动员构成兴奋剂违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拒绝为该教练员续签教练员资格证。]

签约方不得在其规则中增加任何改变本条款所列举条款效力的补充规定。签约方的规则必须明确承认《条例》的释义,并赋予释义与其在《条例》中相同的地位。但是,《条例》中的任何规定都不阻止签约方制定适用于反兴奋剂目的以外的安全、医疗、资格或行为守则的规定。115

23.2.3 在执行《条例》时,鼓励各签约方采用WADA推荐的最佳实施模式。

23.3 实施反兴奋剂计划

签约方应当投入足够的资源,在所有符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领域内实施反兴奋剂计划。

第24条 监督和执行遵守《条例》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情况

24.1 监督和执行遵守《条例》的情况116

24.1.1 WADA应当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对各签约方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24.1.2 为便于监督,各签约方应当根据WADA的要求,向WADA报告其遵守《条例》和国际标准的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部分,签约方应当准确提供WADA要求的所有信息,并说明其为整改任何不遵守《条例》的行为所做的工作。

115 [条款23.2.2的释义:例如,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出于名誉和健康的原因,决定制定行为准则,禁止运动员在赛外使用或持有可卡因。在赛外的样本采集中,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让实验室对可卡因进行检测,作为执行其行为准则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行为准则不能对赛内使用可卡因实施额外的处罚,因为《条例》的处罚规定已涵盖了这一点。其他可能的例子包括监督使用酒精或氧气的规定。同样,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以使用兴奋剂检查的数据来监督与变性者有关的参赛资格和其他参赛资格的规则。]

116 [条款24.1的释义:专用于条款24.1的术语定义载于《条例》附录一末尾。]

24.1.3 如果签约方未能依照条款24.1.2的规定提供准确信息,即构成不遵守《条例》。如果签约方未能依照《条例》其他条款或《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或其他国际标准的要求向WADA提交准确信息,同样构成不遵守《条例》。

24.1.4 如果出现不符合项的情况(无论是否有报告义务),WADA应当遵循《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规定的整改程序。如果签约方或其代表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不符合项,则(在WADA执委会批准这一程序后)WADA应当向签约方发出正式通知,指控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具体说明WADA依照条款24.1.12所列的潜在后果清单对这一不遵守《条例》情况应当适用的后果,并建议签约方必须满足何种条件才能重新被纳入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名单。该通知将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予以公开发布。

24.1.5 如果签约方在收到正式通知后21天内未对WADA提出的不遵守《条例》的指控或后果或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条件提出异议,则视为已承认不遵守《条例》指控,并接受WADA提出的后果和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条件。该通知将自动成为WADA的最终决定并由WADA发布,并且(在不影响依照条款13.6提起的任何上诉的情况下)依照条款24.1.9可立即生效执行。该决定将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或其他国际标准的规定公开发布。

24.1.6 如果签约方希望对WADA提出的不遵守《条例》的指控和/或后果和/或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条件提出异议,则必须在收到WADA通知后2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WADA。在这种情况下,WADA应当向CAS提交一份正式的异议通知,由CAS常设仲裁庭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解决该争议。WADA有责任在优势证明的基础上,向CAS仲裁庭举证证明该签约方存在不遵守《条例》的情况(如有争议)。如果CAS仲裁庭认定WADA已经履行了这一责任,并且如果签约方也对WADA提出的后果和/或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条件提出异议,则CAS仲裁庭还将参考《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的相关规定,决定如下事项:(a)应当依照《条例》条款24.1.12规定的潜在后果清单,确定应当适用何种后果;以及(b)要求签约方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

24.1.7 WADA将公开报告该案件已提交CAS判定的事实。下列各当事人有权作为当事方加入和参与案件的审理,前提是必须在WADA公布上述事实后10天内发出参与审理的通知:

24.1.7.1 国际奥委会和/或国际残奥委会(如适用),国家奥委会和/或国家残奥委会(如适用),如果该决定可能对奥运会或残奥会产生影响

(包括影响出席/参加奥运会或残奥会资格的决定);以及24.1.7.2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如果该决定可能对参加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世界锦标赛和/或其他国际赛事和/或对某个国家申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世界锦标赛和/或其他国际赛事产生影响。

任何其他希望作为当事方参与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在WADA公布案件已提交CAS判定的事实后10天内向CAS提出申请。在以下情况下,CAS应当允许此类参与审理:(i)如果案件中的所有其他当事方都同意;或(ii)申请人证明对案件的结果有充分的法律利益,其有正当理由作为当事方参加。

24.1.8 CAS解决争议的决定将由CAS和WADA公开发布。在瑞士法律规定有权就该决定向瑞士联邦法院提出异议的前提下,依照条款24.1.9的规定,该决定应当为最终决定并立即执行。

24.1.9 依照条款24.1.5或24.1.8发布的最终决定在全世界范围内适用,包括确定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对此实施处罚和/或规定签约方必须满足的重新列入遵守《条例》签约方名单的条件,以及CAS依照条款24.1.10作出的决定。所有其他签约方应当根据其权限并在其相关职责范围内承认、尊重和充分实施最终决定。

24.1.10 如果WADA主张签约方尚未满足规定的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所有条件,因此无权被重新列入遵守《条例》签约方名单,该签约方希望对此提出异议,则其必须在收到WADA主张后2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WADA。在这种情况下,WADA应当向CAS提交一份正式的异议通知,由CAS常设仲裁庭依照条款24.1.6至24.1.8的规定解决该争议。WADA有责任在优势证明的基础上向CAS仲裁庭证明,该签约方尚未满足规定的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的所有条件,因此无权恢复其资格。在瑞士法律规定有权就CAS决定向瑞士联邦法院提出异议的前提下,依照条款24.1.9,CAS决定应当为最终决定并立即执行。

24.1.11 《条例》和国际标准对签约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应当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的规定,根据其在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相对重要性,应当分为“核心要求”“重要要求”或“一般要求”。依照《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10条,该分类应当成为确定签约方不遵守上述要求时应当承担何种后果的关键因素。签约方有权对要求的分类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CAS将决定适当的分类。

24.1.12 对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签约方,可根据所处理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以及《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10条的规定,单独或合并实施下列后果:

24.1.12.1 丧失资格或取消WADA特权:

(a)依照WADA章程的有关规定,判定签约方代表在特定时间内无资格担任WADA的任何职务或WADA理事会或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WADA理事会、执委会和任何常设委员会)的任何成员职务(但是在没有有效替代者的情况下,WADA可破例允许签约方代表继续担任WADA专家组成员);

(b)判定签约方无资格主办由WADA组织或共同主办或协办的任何活动;

(c)判定签约方代表无资格参加任何WADA独立观察员项目或WADA拓展项目或WADA的其他活动;

(d)撤销WADA向签约方提供的与开展特定活动或参与特定项目有关的资助(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以及

24.1.12.2 判定签约方代表在特定时间内无资格担任任何其他签约方(或其成员组织),或签约方协会的理事会,或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任何成员职务或职位。

24.1.12.3 对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进行特别监督,直至WADA认为该签约方能够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以遵守《条例》的方式实施此类反兴奋剂活动。

24.1.12.4 由经批准的第三方监督和/或接管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直至WADA认为该签约方能够在不采取此类措施的情况下以遵守《条例》的方式实施此类反兴奋剂活动。

(a)如果不遵守《条例》的情况涉及不遵守相关规则、规定和/或法律,则应当在WADA的要求下,依照(一个或多个其他反兴奋剂组织,如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地区反兴奋剂组织的)其他适用规则开展反兴奋剂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反兴奋剂活动(包括任何检查和结果管理)将由经批准的第三方依照其他适用规则进行管理,费用由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承担,但反兴奋剂组织以这种方式使用其规则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应当由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偿付。

(b)如果无法以这种方式弥补签约方反兴奋剂活动中的空白(例如,由于国家法律禁止,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尚未对该法律进行修改或采取其他解决办法),则可能有必要作为替代措施,将签约方反兴奋剂活动涵盖的运动员排除在奥运会/残奥会/其他赛事之外,以保护纯洁运动员的权利,并维护公众对这些赛事公正性的信心。

24.1.12.5 罚款。

24.1.12.6 在特定时间内暂停或丧失从国际奥委会或国际残奥委会或任何其他签约方获得部分或全部资助和/或其他收益的资格(无论在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后是否有权收回在此期间可获得的此类资助和/或其他收益)。

24.1.12.7 建议相关政府机构在特定时间内扣发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政府资助和/或其他资助和/或其他收益(无论在恢复遵守《条例》签约方资格后是否有权收回在此期间可获得的此类资助和/或其他收益)。117

24.1.12.8 如果签约方为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作为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国家奥委会,则签约方所在国被判定无资格主办或共同主办和/或被授权主办或共同主办国际赛事(例如奥运会、残奥会、任何其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的赛事、世界锦标赛、地区性或洲际锦标赛和/或任何其他国际赛事):

(a)如果已将世界锦标赛和/或其他国际赛事的主办权或共同主办权授予相关国家,则授予该主办权的签约方必须评估在法律上和实践上是否可以撤销该主办权,并将赛事重新分配给另一个国家。如果在法律上和实践上可行,则签约方应当这样做。

117 [条款24.1.12.6的释义:政府机构不是《条例》的签约方。但是,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条款11(c)的规定,缔约国应当酌情扣发不遵守《条例》的任何体育组织或反兴奋剂组织的部分或全部财政资助或其他与体育相关的收益。]

(b)签约方应当确保有权依照其章程、规则和规定,和/或主办协议,遵守这一要求(包括在任何主办协议中规定,如果相关国家已被判定无资格主办赛事,签约方有权取消该协议而不受处罚)。

24.1.12.9 如果签约方为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家奥委会或国家残奥委会,则禁止下列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参加或出席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其他指定赛事、世界锦标赛、区域性或洲际锦标赛和/或任何其他国际赛事:

(a)签约方所在国的国家奥委会和/或国家残奥委会;

(b)该国代表和/或该国国家奥委会和/或国家残奥委会的代表;和/或

(c)隶属于该国和/或该国国家奥委会和/或国家残奥委会和/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

24.1.12.10如果签约方为某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则禁止下列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参加或出席奥运会和残奥会和/或其他赛事: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代表和/或参加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运动项目(或该运动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小项)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

24.1.12.11如果签约方为重大赛事组织机构:

(a)对重大赛事组织机构下一届赛事的反兴奋剂活动进行特别监督或第三方监督或接管;和/或

(b)暂停或丧失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协会或其他赞助机构获得资助和其他收益的资格和/或承认/成员资格/赞助(如适用);和/或

(c)停止承认其赛事为奥运会或残奥会的资格赛。

24.1.12.12 暂停获得奥林匹克运动的承认和/或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员资格。

24.1.13 其他后果

各国政府和签约方及签约方协会可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签约方不遵守《条例》的行为实施额外的处罚,前提是这不会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适用本条款24.1规定的后果的能力。118

24.2 监督遵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的情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公约缔约国大会与缔约国和WADA协商后确定,将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中所述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WADA应当就签约方实施《条例》的情况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并就各国政府批准、承认、通过或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向签约方提供建议。

118 [条款24.1.13的释义:例如,国际奥委会可决定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奥委会实施象征性后果或其他后果,例如取消组织国际奥委会会议或奥林匹克大会的资格;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决定取消原定在不遵守《条例》签约方所在国举行的国际赛事,或将其移至另一个国家举行。]

第25条 修改和撤销

25.1 修改

25.1.1 WADA应当负责监督《条例》的改进和完善。应当邀请运动员、其他利益相关方和政府参与这一过程。

25.1.2 WADA应当启动对《条例》的拟议修正案,确保接收和回复建议的协商程序运行,并推动运动员、其他利益相关方和政府对修改建议作出审查和反馈。

25.1.3 经过适当的协商,《条例》修正案应当由WADA理事会三分之二的多数批准通过,其中包括政府部门和奥林匹克运动成员的过半数投票通过。除非另有规定,修正案应当在通过后3个月内生效。

25.1.4 各签约方应当在2021年1月1日或之前修订其规则,以纳入2021版《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签约方应当在WADA理事会批准《条例》后续适用修正案后的1年内予以实施。119

25.2 撤回对《条例》的承认

签约方可在向WADA发出撤回承认《条例》书面意向的6个月后,撤回对《条例》的承认。签约方一旦撤回对《条例》的承认,则不应当再视为遵守《条例》的签约方。

119 [条款25.1.3和条款25.1.4的释义:依照条款25.1.3,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对签约方规定的新义务或变更后的义务在批准后3个月内自动生效。相反,条款25.1.4涉及了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新义务或变更后的义务,只能通过修改相关签约方(例如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反兴奋剂规则对个体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执行。因此,条款25.1.4为每个签约方提供了较长的时间,以使其规则与2021版《条例》保持一致,并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确保相关的运动员和其他当事人受到规则的约束。]

第26条 对《条例》的解释

26.1 《条例》的正式文本应当由WADA保存,以英文和法文公布。如果英文与法文版本之间发生任何冲突,应当以英文版本为准。

26.2 《条例》各项规定的释义应当用于解释本《条例》。

26.3 《条例》应当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文本来解释,而不能参照各签约方或政府的现行法律或法规进行解释。

26.4 《条例》各部分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当视为《条例》实质内容的一部分,也不应当以任何方式影响其所指条款的语义。

26.5 《条例》或国际标准中使用的“天数”一词应当指自然日,除非另有说明。

26.6 《条例》对签约方承认并在其规则中执行《条例》之日前的未决事项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在确定第10条规定的处罚措施时,执行《条例》前发生的兴奋剂违规可继续作为“初次违规”或“二次违规”处理。

26.7 世界反兴奋剂体系和《条例》的宗旨、适用范围和组成,以及附录一(定义)应当视为《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27条 过渡规定

27.1 2021版《条例》的普遍适用

2021版《条例》应当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日期”)起全面实施。

27.2 除非适用条款10.9.4和第17条外或适用“从轻”原则,否则不具有溯及力

截至《条例》生效之日仍未决的任何兴奋剂违规案件,以及任何在生效日期前发生而在生效日期后提交的兴奋剂违规案件,应当受被指控的兴奋剂违规发生时正在生效的反兴奋剂实体规则约束,而不受2021版《条例》规定的反兴奋剂实体规则约束,除非审理案件的听证小组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以适当的方式适用“从轻”原则。为此,依照条款10.9.4的规定,既往违规可视为多次违规的追溯期和第17条规定的时效规定是程序规则,而不是实体规则,应当与2021版《条例》中的所有其他程序性规则一并追溯适用(但前提是,只有时效规定在《条例》生效日期前尚未届满的情况下才可追溯适用第17条)。

27.3 适用于2021版《条例》之前作出的决定

对于在《条例》生效日期前已作出的认定兴奋剂违规的最终决定,但截至生效日期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仍在禁赛期间的,该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向对兴奋剂违规有结果管理职责的反兴奋剂组织申请,依照2021版《条例》的规定考虑缩减禁赛期。该申请必须在禁赛期届满前提出。对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决定,可以依照条款13.2提起上诉。如果已经做出认定兴奋剂违规的最终决定,并且禁赛期已届满,则2021版《条例》不适用于该兴奋剂违规案件。

27.4 初次违规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前的多次违规

为依照条款10.9.1评估第二次违规的禁赛期,如果第一次违规是基于2021版之前的《条例》规定作出的处罚,则将第二次违规视为第一次发生时的禁赛期,应适用2021版《条例》的规定。120

27.5 附加的《条例》修正案

任何附加的《条例》修正案应当依照条款27.1的规定生效。

27.6 对《禁用清单》的修改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对《禁用清单》和与《禁用清单》所列物质或方法有关的技术文件所作的修改不得追溯适用。但是,作为例外情况,如果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已从《禁用清单》中删除,因之前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而目前正处于禁赛期间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向对其兴奋剂违规负有结果管理职责的反兴奋剂组织提出申请,请求根据该物质或方法已从《禁用清单》中删除的情况,考虑缩减其禁赛期。

120 [条款27.4的释义:除条款27.4所述的情况外,如果认定兴奋剂违规的最终决定是在《条例》颁布之前作出,或是依照2021版《条例》之前的生效《条例》作出,并且实施的禁赛期已经执行完毕,则不得使用2021版《条例》对之前的违规重新定性。]

附录一

定义

定义121

ADAMS:反兴奋剂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网络的数据库管理工具,用于数据的录入、储存、共享和报告,旨在协助各利益相关方和WADA结合数据保护法律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施用:提供、供应、指导、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他人使用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但是,该定义不包括真正的医务人员将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用于真实合法的治疗目的或其他可接受的合法理由,也不包括涉及赛外检查中不禁用的禁用物质的行为,除非整体情况表明这些禁用物质不是用于真实合法的治疗目的或旨在提高运动能力。

阳性检测结果: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出具的,证明样本中存在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或存在使用禁用方法的证据的报告。

生物护照阳性结果:适用的国际标准中所述的确定为生物护照阳性结果的报告。

加重处罚情节: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涉及的情况或行为表明有理由对其实施超过标准处罚的禁赛期。此类情况和行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使用或持有多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多次使用或持有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多次构成其他兴奋剂违规;正常人有可能在原本适用的禁赛期结束后继续享受兴奋剂违规带来的提高运动能力的效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进行欺骗性或阻碍性的行为以逃避兴奋剂违规的查处或裁决;或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结果管理过程中有篡改的行为。为免生疑问,本定义所述的情况和行为的实例不具有排他性,其他类似的情况或行为也可能成为实施更长的禁赛期的理由。

121 [定义释义:术语定义应当包括其复数形式和所有格形式,以及用作其他词性的术语。]

反兴奋剂活动:反兴奋剂教育和宣传、制定检查计划、维护注册检查库、管理运动员生物护照、实施检查、组织样本检测、收集情报和开展调查、处理TUE申请、结果管理、监督和执行所实施后果的遵守情况,以及反兴奋剂组织或代表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条例》和/或国际标准开展的所有与反兴奋剂有关的其他活动。

反兴奋剂组织:WADA或负责制定规则以启动、实施或执行兴奋剂管制过程中任何部分工作的签约方,例如包括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在其赛事中实施兴奋剂检查的其他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

运动员:任何参加国际级(以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定义为准)或国家级(以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定义为准)体育比赛的当事人。反兴奋剂组织有权对既不是国际级也不是国家级的运动员适用反兴奋剂规则,从而将其纳入“运动员”的定义范围。对既不是国际级也不是国家级运动员,反兴奋剂组织可以决定:实施有限的检查或根本不检查;样本可以不对所有禁用物质进行检测;要求提供部分行踪信息或不要求提供行踪信息;或不要求事先申请TUE。但是,如果反兴奋剂组织选择行使检查权的运动员参加了低于国际或国家级的比赛,并且构成了条款2.1、2.3或2.5的兴奋剂违规,则必须适用《条例》规定的后果。为实现条款2.8和2.9的目的以及为进行反兴奋剂宣传和教育,参加承认《条例》的任何签约方、政府或其他体育组织管辖下的体育运动的任何当事人都是运动员。122

122 [运动员的释义:参加体育运动的个人可以属于以下五类中的一种:(1)国际级运动员,(2)国家级运动员,(3)非国际级或国家级运动员,但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选择对其行使管辖权的个人,(4)大众运动员,以及(5)任何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没有管辖权或均未选择对其行使管辖权的个人。所有国际级和国家级运动员都应当遵守《条例》的反兴奋剂规则,国际级和国家级运动员的确切定义将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反兴奋剂规则中予以规定。]

运动员生物护照: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以及《实验室国际标准》,收集和整理数据的项目和方法。

运动员辅助人员:同运动员一起工作、治疗或协助运动员参加或准备体育比赛的任何教练员、体能教练、领队、经纪人、运动队工作人员、官员、医疗和医护人员、家长或其他当事人。

企图:有目的地参与从兴奋剂违规策划到实施过程中构成实质性步骤的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在被未卷入该企图的第三方发现之前放弃了该企图,则不应当构成兴奋剂违规。

非典型性结果:WADA认可的实验室或其他WADA批准的实验室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出具的,要求在确定阳性检测结果前开展进一步调查的报告。

非典型性生物护照结果:适用的国际标准所述的非典型性生物护照结果的报告。

CAS:国际体育仲裁院。

条例:《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比赛:单一的竞赛、比赛或单场体育竞技,例如一场篮球比赛或奥运会田径100米跑决赛。对于每日或其他间隔颁奖的分段赛和其他体育比赛而言,比赛和赛事的区别将以相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规定为准。

兴奋剂违规的后果(“后果”):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兴奋剂违规可能导致以下一种或多种后果:(a)取消比赛成绩,即运动员在某一特定比赛或赛事中的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取消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b)禁赛,即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由于兴奋剂违规而在特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条款10.14规定的任何比赛、其他活动或获得资助;(c)临时停赛,即在第8条规定的听证会作出最终决定前,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暂时被禁止参加任何比赛或活动;(d)经济后果,即因兴奋剂违规而受到的经济处罚或偿付与兴奋剂违规有关的费用;以及(e)公开披露,即向公众或依照第14条有权提前得到通知的当事人以外的人员传递或发布信息。集体项目中的运动队还可能面临第11条规定的后果。

受污染产品:含有禁用物质但在产品标签中未注明,或通过适当的网络搜索未发现该信息的产品。

判定限:样本中某一阈值物质的结果值,依照《实验室国际标准》的规定,超过该阈值应当报告为阳性检测结果。

受委托的第三方:受反兴奋剂组织委托、承担兴奋剂管制或反兴奋剂教育项目的任何方面工作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为反兴奋剂组织进行样本采集或其他兴奋剂管制服务或反兴奋剂教育项目的第三方或其他反兴奋剂组织,或作为独立承包人为反兴奋剂组织提供兴奋剂管制服务的个人(例如非雇员的兴奋剂检查官或陪护员)。该定义不包括CAS。

取消比赛成绩: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兴奋剂管制:从兴奋剂检查计划的制定直到最终处理上诉和执行后果的全部步骤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中间阶段的全部步骤和过程,例如检查、调查、行踪信息、TUE、样本采集和处理、实验室检测、结果管理以及与违反条款10.14(禁赛期或临时停赛期的身份)有关的调查和程序。

教育:通过学习,树立价值观,培养弘扬和保护体育精神的行为,并防止故意和非故意地使用兴奋剂的过程。

赛事:由一个管理机构同时主办的一系列单项比赛的组合(例如奥运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举办的世界锦标赛或泛美运动会)。

赛事期间:依照赛事管理机构的规定,从赛事开始到赛事结束的时间。

赛事场馆:赛事管理机构指定用于赛事的场馆。

过错:过错是任何失职或任何在特定情况下的疏忽大意。在评估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例如,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经验、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是否为受保护人员,特别要考虑是否残疾、运动员本应当察觉的风险程度及其对该风险程度所给予的关注和调查情况。在评估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时,所考虑的情况必须具体,并且足以解释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偏离预期的行为标准。因此,例如,运动员在禁赛期间有可能损失赚取大笔金钱的机会,或该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或体育运动赛程所剩时间不多,都不应当成为依照条款10.6.1或10.6.2的规定缩减禁赛期时考虑的相关因素。123

经济处罚: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赛内:从运动员参赛的前一天晚11:59开始,直至该比赛和与之相关的样本采集程序结束为止的一段时间。但是,如果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认为对其运动项目有必要采用不同的定义,则WADA可为某一特定运动项目批准一个替代定义;经WADA批准后,该运动项目的所有重大赛事组织机构都应当遵循该替代定义。124

独立观察员项目:由观察员和/或审核员组成的小组,在WADA的监督下,负责在某些赛事之前或期间观察兴奋剂管制过程、提供指导并报告观察结果,作为WADA遵守《条例》监控程序的一部分。

个人项目:非集体项目的运动项目。

禁赛: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机构独立性:上诉听证小组应当在机构上完全独立于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因此,上诉听证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由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对其进行管理,也不得与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受其制约。

123 [过错的释义:在考虑过错的所有条款中,运动员过错程度的评估标准都是一致的。但是,依照条款10.6.2的规定,除非在评估过错程度时得出结论认定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否则不宜减轻处罚。]

124 [赛内的释义:为赛内检查制定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可以为所有运动项目的运动员提供更大程度的一致性,消除或减少运动员对赛内检查相关时间范围的困惑,避免在赛事的比赛之间因疏忽而出现阳性检测结果,并有助于防止赛外禁用的物质在比赛期间产生提高运动能力的作用。]

国际赛事:由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或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作为赛事的管理机构,或为其任命技术官员的赛事或比赛。

国际级运动员:与《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一致,由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规定的参加国际赛事的运动员。125

国际标准:WADA为支持《条例》而制定的标准。遵守国际标准(而不是其他可替代的标准、实践或程序)意味着该国际标准规定的程序得到了适当的执行。国际标准应当包括依照该国际标准发布的任何技术文件。

重大赛事组织机构:担任任何洲际赛事、地区性赛事或其他国际赛事管理机构的洲际国家奥委会协会和其他国际综合性体育组织。

标记物:显示使用了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化合物、复合化合物或生物变量。

代谢物:通过生物转化过程产生的任何物质。

最低报告水平:样本中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的估计浓度。低于该浓度时,WADA认可的实验室不应当将该样本报告为阳性检测结果。

未成年人:未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由各国指定的、具有在国家层面制定和实施反兴奋剂规则、指导样本采集、管理检查结果和实施结果管理的主要权力和职责的实体。如果政府主管机构尚未指定该实体,则该实体应当为该国的国家奥委会或其指定人员。

125 [国际级运动员的释义:与《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一致,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可自由确定划分国际级运动员的标准,例如,按照排名、参加特定的国际赛事、注册类型等。但是,这些标准必须以清晰准确的形式公布,以便运动员能够快速方便地确定他们将要成为国际级运动员。例如,如果标准包括参加某些国际赛事,则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必须公布这些国际赛事的清单。]

国家级赛事:国际级或国家级运动员参加的、非国际赛事的体育赛事或比赛。

国家级运动员:符合《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由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确定的,参加国家级比赛的运动员。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奥委会承认的组织。“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一词还应当包括在反兴奋剂领域承担国家奥委会特有职责的国家单项体育协会。

无过错或无疏忽: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其不知道或不怀疑,并且在极其谨慎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合理地知道或怀疑自己使用或被施用了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以其他方式构成兴奋剂违规。除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外,对于任何条款2.1的违规,运动员还必须证明禁用物质是如何进入其体内的。

无重大过错或无重大疏忽: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证明,从整体情况判断并考虑到无过错或无疏忽的标准,其任何过错或疏忽与兴奋剂违规的关系不大。除受保护人员或大众运动员外,对于任何条款2.1的违规,运动员还必须证明禁用物质是如何进入其体内的。

运行独立性:这意味着(1)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或其关联机构(例如成员协会或联合会)的理事会成员、工作人员、委员会成员、顾问和官员,以及参与事件调查和预审的任何人员不得被任命为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听证小组的成员和/或记录员(如果该记录员参与审议过程和/或决定的起草);以及(2)听证小组应当能够在不受反兴奋剂组织或任何第三方干涉的情况下进行听证和决策过程。运行独立性旨在确保听证小组成员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作出听证会结论的个人不参与案件的调查或推动案件进程的决定。

赛外:任何非赛内的时间段。

参赛者:任何运动员或运动员辅助人员。

当事人:自然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持有:实际的、实质的持有,或推定持有(只有在当事人对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对存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处所具有排他性控制或拟行使控制时才应当认定为推定持有)。但是,如果该当事人对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对存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处所不具有排他性控制,则只有在该当事人知道存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并打算对其实施控制的情况下,才可认定为推定持有。但是,如果该当事人在收到兴奋剂违规通知前,已采取实际行动表明自己从未打算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并明确向反兴奋剂组织宣布放弃持有,则不得仅以持有为由判定其兴奋剂违规。尽管本定义中有相反的规定,但购买(包括以任何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即构成购买者的持有。126

禁用清单:确定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的清单。

禁用方法:《禁用清单》上所述的任何方法。

禁用物质:《禁用清单》上所述的任何物质或物质类别。

受保护人员:兴奋剂违规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动员或其他自然人:(i)未年满16周岁;(ii)未年满18周岁,并且未被列入任何注册检查库,也从未参加过任何国际赛事的公开组别比赛;或(iii)根据适用的国家法律,因年龄以外的原因被认定缺乏法律行为能力。127

126 [持有的释义:根据本定义,在运动员的汽车内发现合成代谢类固醇即构成违规,除非该运动员证明他人曾使用过这辆车。在这种情况下,反兴奋剂组织必须证明,尽管该运动员对该车没有排他性控制,但运动员知道合成代谢类固醇的存在并打算对其进行控制。同样,在运动员及其配偶共同控制的家用药箱中发现合成代谢类固醇,反兴奋剂组织必须证明,该运动员知道合成代谢类固醇在药箱中并且打算对其进行控制。仅购买禁用物质的行为即构成持有,甚至即使产品尚未送达,由他人接收或送到第三方地址也构成持有。]

127 [受保护人员的释义:在某些情况下,《条例》对受保护人员与对其他运动员或当事人进行区别对待,这基于以下理解,即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不满年龄或智力能力的情况下可能不具备理解和领会《条例》所述的禁止某些行为的思考能力。例如,这可以包括有文件证明因智力缺陷而缺乏法律行为能力的残奥会运动员。“公开组别”一词是用于排除仅限于青少年或年龄组类别的比赛。]

临时听证会: 依照条款7.4.3的规定,在第8条规定的听证会之前举行的快速简短的听证会,向运动员发出通知提供书面或口头的听证机会。128

临时停赛: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公开披露:参见上述“兴奋剂违规的后果”。

大众运动员:由相关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确定的自然人。但是,该术语不应当包括在兴奋剂违规前5年内曾是国际级运动员(由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界定)或国家级运动员(由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界定),曾代表任何国家参加国际赛事公开组别比赛或已被列入任何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维护的任何注册检查库或其他行踪信息库的任何当事人。129

地区反兴奋剂组织:由各成员国指定的,负责协调和管理指定区域国家反兴奋剂体系的区域性实体,可包括在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反兴奋剂规则、计划和采集样本、管理结果、审查TUE、召开听证会,以及开展教育项目。

注册检查库:分别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建立的国际级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建立的国家级最为优先监管的运动员库。作为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或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检查计划的一部分,注册检查库运动员必须重点接受赛内和赛外检查,因此这些运动员应当依照《条例》条款5.5和《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规定提供行踪信息。

128 [临时听证会的释义:临时听证会只是一个初步程序,可能不涉及对案件事实的全面审查。临时听证会之后,运动员仍有权就案件事实召开随后的充分听证会。相比之下,条款7.4.3中使用的“快速听证”是指在尽快的时间安排下对案件事实进行的充分听证。]

129 [大众运动员的释义:“公开组别”一词是用于排除仅限于青少年或年龄组别的比赛。]

结果管理:从依照《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条的规定发出通知,或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非典型性结果、运动员生物护照、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从《结果管理国际标准》第5条明确规定的预通知步骤,再到指控,直到最终解决问题,包括初审或上诉(如果提起上诉)听证程序结束的全过程的时间范围。

样本或标本:为进行兴奋剂管制而采集的任何生物材料。130

签约方:依照第23条的规定,承认《条例》并同意执行《条例》的实体。

特定方法:参见条款4.2.2。

特定物质:参见条款4.2.2。

严格责任:该规则规定,依照条款2.1和条款2.2,反兴奋剂组织证明兴奋剂违规时,无需证明运动员的意图、过错、疏忽或明知使用。

滥用物质:参见条款4.2.3。

切实协助:为了条款10.7.1的目的,提供切实协助的当事人必须:(1)在有署名的书面声明或录音访谈中,充分透露其所掌握的与兴奋剂违规或条款10.7.1.1所述其他程序有关的所有信息;以及(2)充分配合与该信息有关的任何案件或事项的调查和裁决,例如包括在反兴奋剂组织或听证小组的要求下,在听证会上作证。此外,提供的信息必须可信,必须是已经启动的案件或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如果案件或程序尚未启动,则提供的信息必须提供能够提起该案件或程序的充分依据。

130 [样本或标本的释义:有时有人声称采集血样违反某些宗教教义或文化团体的信条。现已确定这种说法毫无依据。]

篡改:破坏兴奋剂管制过程,但不属于禁用方法定义范畴的故意行为。篡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贿赂以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阻止样本采集,影响样本检测或使样本检测无法进行,伪造提交给反兴奋剂组织或TUE委员会或听证小组的文件,获取证人的虚假证词,对反兴奋剂组织或听证机构实施其他欺诈行为以影响结果管理或实施后果,以及其他类似的故意干扰或企图干扰兴奋剂管制任何方面的行为。131

目标检查:依照《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规定的标准挑选特定运动员实施检查。

集体项目: 指比赛过程中允许替换运动员的运动项目。

技术文件: WADA适时制定并发布的,包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对特定反兴奋剂领域的强制性技术要求的文件。

检查:兴奋剂管制过程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样本采集、样本收存,以及将样本传送至实验室。治疗用药豁免(TUE):治疗用药豁免允许运动员有医疗需求时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但必须满足条款4.4和《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条件。

交易: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或反兴奋剂组织管辖下的任何其他当事人向任何第三方销售、提供、运输、邮寄、递送或分发(或以任何这些目的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无论是以实物或任何电子或其他方式)。但是,该定义不应当包括真正的医务人员将禁用物质用于真实合法的治疗目的或其他可接受的正当理由,也不应当包括使用赛外检查不禁用的禁用物质的行为,除非整体情况表明这些禁用物质并非用于真实合法的治疗目的或企图用于提高运动能力。

131 [篡改的释义:例如,本条款禁止在检查过程中涂改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的识别号码、在B样本检测时打碎B瓶、向样本中添加异物而改变样本,或恐吓或企图恐吓潜在证人或已在兴奋剂管制过程中提供证词或情报的证人。篡改包括在结果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当行为(见条款10.9.3.3)。但是,当事人在对兴奋剂违规指控所做的合法抗辩中采取的行动不应当视为篡改。对兴奋剂检查官或参与兴奋剂管制的其他人员的攻击性行为不构成篡改,应当依照体育组织的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2005年10月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3届大会通过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包括《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缔约国接受和《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的所有修正案。

使用:以任何方式使用、应用、摄入、注射或消耗的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

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互不损害协议》:为条款10.7.1.1和条款10.8.2的目的,反兴奋剂组织与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允许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信息,但基于以下谅解,即如果最终未能达成切实协助协议或案件解决协议,则反兴奋剂组织不得在《条例》规定的任何结果管理程序中将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此特定情况下提供的信息用于针对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而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不得在《条例》规定的任何结果管理程序中将反兴奋剂组织在此特定情况下提供的信息用于针对反兴奋剂组织。该协议不排除反兴奋剂组织、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协议规定的特定时限以外使用从任何来源收集的任何信息或证据。

专用于条款24.1的定义

加重处罚情节:该术语包括蓄意企图规避或破坏《条例》或国际标准和/或破坏反兴奋剂体系、企图掩盖不遵守《条例》的情况或相关签约方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恶意行为;签约方不断拒绝或未作出任何合理努力整改WADA通知其的不遵守《条例》的情况;反复违规;以及任何其他加重签约方不遵守《条例》情况的因素。

经批准的第三方:WADA与不遵守《条例》签约方协商后,选定或批准的一个或多个反兴奋剂组织和/或受委托的第三方,负责监督或接管该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如果没有其他合适的机构可用,WADA可自行履行这一职能作为最后的手段。

核心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至关重要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录一。

罚款:签约方支付的金额应当反映不遵守《条例》/加重处罚情节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制止今后发生类似行为的必要性。在不涉及不遵守任何核心要求的情况下,罚款不应当超过以下两者中较低的一项:(a)签约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10%;(b)10万美元(US$100,000)。罚款将由WADA用于资助今后监督遵守《条例》的活动和/或反兴奋剂教育和/或反兴奋剂研究。

一般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较为重要,但不属于“核心”或“重要”类别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录一。

重要要求:一种在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方面被视为重要,但并非至关重要的要求。参见《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附录一。

不符合项:如果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和/或一项或多项国际标准,和/或WADA执委会规定的任何要求,但由于《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中为签约方提供的整改不符合项的期限尚未届满,WADA还不能正式判定该签约方不遵守《条例》。

恢复资格:先前被宣布不遵守《条例》和/或国际标准的签约方被确定已完成整改,并已满足《签约方条例遵守国际标准》第11条规定的所有其他条件,可将该签约方重新纳入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名单(并作出相应的解释)。

代表:签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官员、主管、管理人员、当选成员、雇员和委员会成员,以及(在有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家奥委会担任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的情况下)该国家反兴奋剂组织或国家奥委会所在国的政府代表。

特别监督: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WADA对该签约方的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适用特定而持续的监督制度,以确保签约方以遵守《条例》的方式开展此类活动。

监督: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经批准的第三方按照WADA的要求,监管和监督该签约方的反兴奋剂活动,相关费用由该签约方承担(应当对“监督”作出相应的解释)。如果已宣布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并且尚未与经批准的第三方最终签订监督协议,则未经WADA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该签约方不得在经批准的第三方将要监管和监督的区域内独立开展任何反兴奋剂活动。

接管:作为对不遵守《条例》的签约方实施后果的一部分,经批准的第三方按照WADA的要求,接管该签约方部分或全部反兴奋剂活动,相关费用由该签约方承担。如果已宣布签约方不遵守《条例》,并且尚未与经批准的第三方最终签订接管协议,则未经WADA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该签约方不得在经批准的第三方将要接管的区域内独立开展任何反兴奋剂活动。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