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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兴奋剂检查数据档案整理项目比选公告

2026-04-02 18:13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兴奋剂检查数据档案整理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兴奋剂检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兴奋剂检查工作流程的数据化管理,确保兴奋剂检查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兴奋剂检查数据档案整理项目服务商,欢迎有意向的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采购方名称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

兴奋剂检查数据档案整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10万元

四、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五、采购需求描述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需求

1.利用数据管理方式,对兴奋剂检查全过程产生的各种数据进行电子化整理,用于管理人员对兴奋剂检查工作相关数据信息及工作流程进行管理。

2.具备兴奋剂检查工作全流程各类数据整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行踪管理、检查计划制定、检查官选派、检查任务管理、运动员信息管理以及登录/登出、权限控制、数据导入导出等功能。

3.数据整理应具备操作简便,更好的对数据档案进行整理的要求。

4.需满足数据安全要求,具备确保数据无外泄风险的安全机制。

5.提供数据管理的安装部署、用户培训、技术支持等运维服务。

(二)相关要求

1.服务商负责组建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服务商需按照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数据整理设计,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说明书、数据管理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手册、运维手册等。

3.交付前需通过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4.服务商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数据整理设计、数据档案建设开发、测试等工作。

5.运维期内,服务商需提供7×8小时技术支持响应,遇紧急问题需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具有适合数据档案电子化整理的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开发经验及成功案例。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比选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比选文件提交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包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简介、组织机构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类似项目业绩

近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具有档案管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内容页)、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理解、系统设计、进度计划、团队配置、质量保证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培训、运维服务等加盖公章。

(四)报价单

提供列明数量、单价、总价的明细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包含所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八、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材料及格式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6年4月7日至10日9:00-11:00、14:00-17:00交至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检查调查部(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院内综合训练馆二楼)。

(二)比选工作会时间:2026年4月16日。采购方将组织比选工作小组,召开比选工作会,从申报单位资质、条件、能力、经验,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实力、资金使用合理性、项目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打分。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3日,公示结果将发布到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及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事宜

(一)比选过程中,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联系比选申请人要求比选申请人确认报价。

(二)在比选过程中如发生恶意低价竞价等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三)确认中选服务商签署服务合同后,双方约定待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支付项目首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岩松

联系电话:010-67229068

电子邮箱:bjada-jcb@ty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