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刺激剂
刺激剂是最早公布的违禁药物之一,对神经和肌肉起直接的刺激兴奋作用、能够增加刺激性、暂时缓解疲劳,使运动员的恢复调整时间大幅减少。
特定刺激剂代表物质:甲基已胺、去甲伪麻黄碱、卡西酮及其同系物、麻黄碱肾上腺素、香草二乙胺、辛胺醇、哌甲酯、尼可刹米、奥托君、奥克巴胺、匹莫林丙己君、伪麻黄碱、西布曲明、士的宁、异庚胺等。
非特定刺激剂代表物质:阿屈非尼、苯丙胺、安非他尼、布罗曼坦、氯苄雷司、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右旋)、莫达非尼等。
关于特定物质和非特定物质,《禁用清单》做出如下解释:特定物质和特定方法不应当被视为没有其他兴奋剂物质或方法重要或危险。相反,这些物质和方法更容易被运动员服用或使用,用于提高运动能力以外的其他目的。
危害
刺激剂作为中枢神经兴奋药,如果服用剂量过大,就会导致极度兴奋与焦虑,进一步影响判断力。长期服用会出现头痛、头晕、眼花、心神不定、活动亢奋、震颤、好斗、发热等感觉。严重时有可能产生心率和血压急剧上升、心律不齐、心绞痛,甚至造成脑溢血或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大脑损伤:正常情况下中枢递质几乎都不能通过血脑屏障,这有利于维持脑内中枢递质水平的稳定,排除脑外有害物质的侵袭和刺激因素的干扰。这种保护机制与脑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中的酶系统有关,已经发现其中含有单胺氧化酶,而大部分刺激剂是单胺类化合物,都可被单胺氧化酶灭活,这种内皮细胞浆内的生物化学转化作用加强了血脑屏障的功能,从而可使脑组织内环境保持稳定,少受一般血液循环中有强烈生理作用的物质含量剧烈变动的干扰。而单胺类刺激剂会打破这种平衡。这也是长期服用刺激剂会造成脑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